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親子鑑定(paternitytest)是指檢測父、母和子女的血型表型、抗原或基因,根據遺傳學原理作出遺傳關係的判斷。自古親子鑑定的戲碼就一直在不同場景中上演,例如《南史》中記載了梁武帝蕭衍之子蕭綜“滴血認親”的故事,但是科學根據都十分薄弱。醫學界在1935年開始使用血型來鑑定親子關係。然而,A、B、O、AB等4種血型的重複性太高,排除率只有60%(意即在100個“假”父親中,只能排除60個),辨別度太低,加上“亞孟買型”等特殊血型陸續發現,以血型來判斷親子關係可能出錯,甚至因此造成家庭與法律的糾紛。1976年,醫學界使用“人類白血抗原”(HLA)的檢查來作親子鑑定,鑑別度可提高到90%左右,但仍然無法滿足實際需求。DNA比對開始被應用在親子鑑定上約在1990年代,而臺灣亦在1999年通過“脫氧核醣核酸(DNA)採樣條例”,2000年起正式實施。每人都有兩條DNA,一半的DNA來自父親,另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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