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刺禁指針刺的禁忌 。可分禁刺部位(重要臟器、大血管、腦脊髓)和禁刺時機(如過飢、過飽、過度疲勞、情緒激烈變動等)。如《黃帝內經素問·刺禁論》:“髒有要害,不可不察”;還將大醉、大怒、大勞、大飢、大渴、大驚等異常情況都列爲禁忌,臨牀治療,須謹慎對待。刺禁是歷代醫家在針刺治療中所積累的經驗教訓。《黃帝內經靈樞·終始》指出,“凡刺之禁”,有驚恐、惱怒、勞累、過飽、飢餓、大渴、房事、醉酒及長途跋涉、情緒未定等各種情況,此時均不宜立即針刺。此外某些重要內臟、器官或組織附近的穴位,及某種特定情況下(如妊娠)的個別穴位,亦不宜針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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