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1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衛生標準 職業衛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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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 B Z / T 3 0 0 . 1 8 — 2 0 1 7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dì 1 8 bù fèn : gǒng jí qí huà hé wù

2 英文參考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18: 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T 300.18—2017《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18: 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7年11月09日《關於發佈〈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等9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7〕24號)發佈,2018年05月01日起實施。本標準代替 GBZ/T 160.14—2004。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等9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7〕24號

現發佈《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等9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上述標準自2018年5 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的標準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編號

標準名稱

代替標準

1

GBZ/T 300.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部分:總則

2

GBZ/T 300.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部分:銻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004

3

GBZ/T 300.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部分:鋇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2004

4

GBZ/T 300.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部分:鈹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2004

5

GBZ/T 300.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部分:鉍及其化合物

GBZ/T 160.4—2004

6

GBZ/T 300.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部分:鎘及其化合物

GBZ/T 160.5—2004

7

GBZ/T 300.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部分:鈣及其化合物

GBZ/T 160.6—2004

8

GBZ/T 300.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部分:銫及其化合物

9

GBZ/T 300.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部分:鉻及其化合物

GBZ/T 160.7—2004

10

GBZ/T 300.1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部分:鈷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2004

11

GBZ/T 300.1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部分:銅及其化合物

GBZ/T 160.9—2004

12

GBZ/T 300.1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部分:銦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3—2007

13

GBZ/T 300.1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部分:鉛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0—2004

14

GBZ/T 300.1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6部分:鎂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2004

15

GBZ/T 300.1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7部分:錳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3-2004

16

GBZ/T 300.1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4-2004

17

GBZ/T 300.1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9部分:鉬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5—2004

18

GBZ/T 300.2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1部分:鉀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7—2004

19

GBZ/T 300.2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2部分:鈉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8—2004

20

GBZ/T 300.2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3部分:鍶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9—2004

21

GBZ/T 300.2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4部分:鉭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0—2004

22

GBZ/T 300.2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5部分:鉈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1—2004

23

GBZ/T 300.2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6部分:錫及其無機化合物

GBZ/T 160.22—2004

24

GBZ/T 300.2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7部分: 二月桂酸二丁基錫、三甲基氯化錫和三乙基氯化

25

GBZ/T 300.2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8部分:鎢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3-2004

26

GBZ/T 300.2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29部分:釩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4-2004

27

GBZ/T 300.3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0部分:釔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4—2007

28

GBZ/T 300.3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1部分:鋅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5—2004

29

GBZ/T 300.3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2部分:鋯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6—2004

30

GBZ/T 300.3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3部分:金屬及其化合物

31

GBZ/T 300.3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4部分:稀土金屬及其化合物

32

GBZ/T 300.3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5部分:三氟化硼

GBZ/T 160.27—2004

33

GBZ/T 300.3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GBZ/T 160.28—2004

34

GBZ/T 300.3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38部分:二硫化碳

GBZ/T 160.33—2004

35

GBZ/T 300.4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3部分:疊氮酸和疊氮化鈉

GBZ/T 160.29—2004

36

GBZ/T300.4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5部分:五氧化二磷和五硫化二磷

GBZ/T 160.30—2004

37

GBZ/T 300.4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6部分:三氯化磷和三氯硫磷

38

GBZ/T 300.4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7部分:砷及其無機化合物

GBZ/T 160.31-2004

39

GBZ/T 300.4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48部分:臭氧過氧化氫

GBZ/T 160.32-2004

40

GBZ/T 300.5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1部分:六氟化硫

GBZ/T 160.33—2004

41

GBZ/T 300.5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2部分:氯化亞碸

42

GBZ/T 300.5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3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4—2004

43

GBZ/T 300.5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4部分:碲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5—2004

44

GBZ/T 300.5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8部分:碘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5—2007

45

GBZ/T 300.5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59部分:揮發有機化合物

46

GBZ/T 300.6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0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

GBZ/T 160.38—2007

47

GBZ/T 300.6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1部分:丁烯、1,3-丁二烯和二聚環戊二烯

GBZ/T 160.39—2007

48

GBZ/T 300.6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2部分:溶劑汽油、液化石油氣、抽餘油和松節油

GBZ/T 160.40—2004

49

GBZ/T 300.6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4部分:石蠟

50

GBZ/T 300.6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5部分:環己烷甲基環己烷

GBZ/T 160.41—2004

51

GBZ/T 300.6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GBZ/T 160.42—2007

52

GBZ/T 300.6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8部分: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

53

GBZ/T 300.6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69部分:聯苯和氫化三聯苯

GBZ/T 160.43—2004

54

GBZ/T 300.7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

GBZ/T 160.45—2007

55

GBZ/T 300.7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7部分:四氟乙烯六氟丙烯

56

GBZ/T 300.7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78 部分: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GBZ/T 160.46—2004

57

GBZ/T 300.8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0部分:氯丙烯和二氯丙烯

58

GBZ/T 300.8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1部分:氯苯、二氯苯和三氯苯

GBZ/T

160.47-2004

59

GBZ/T 300.8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2部分:苄基氯和對氯甲苯

60

GBZ/T 300.8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3部分:溴苯

61

GBZ/T

300.8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4部分:甲醇、丙醇和辛醇

GBZ/T 160.48—2004

62

GBZ/T

300.8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5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

63

GBZ/T

300.8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6部分:乙二醇

64

GBZ/T

300.8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88部分:氯乙醇和1,3-二氯丙醇

65

GBZ/T

300.9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3部分:五氯酚五氯酚鈉

GBZ/T 160.51—2007

66

GBZ/T 300.9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7部分:二丙二醇甲醚和1-甲氧基-2-丙醇

GBZ/T 160.82—2007

67

GBZ/T

300.9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GBZ/T 160.54—2007

68

GBZ/T 300.10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1部分:三氯乙醛

69

GBZ/T 300.10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3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異丁基甲酮

GBZ/T 160.55—2007

70

GBZ/T 300.10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04部分:二乙基甲酮、2-己酮和二異丁基甲酮

71

GBZ/T 300.11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0部分:氫醌間苯二酚

GBZ/T 160.57—2004部分替GBZ/T 160.51—2007

72

GBZ/T 300.11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2部分:甲酸乙酸

GBZ/T 160.59—2004

73

GBZ/T 300.11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4部分:草酸對苯二甲酸

74

GBZ/T 300.115—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5部分:氯乙酸

75

GBZ/T 300.118—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18部分:乙酸酐馬來酸酐鄰苯二甲酸酐

GBZ/T 160.60—2004

76

GBZ/T 300.12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2部分:甲酸甲酯甲酸乙酯

GBZ/T 160.63—2007

77

GBZ/T 300.12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6部分:硫酸二甲酯和三甲苯磷酸

78

GBZ/T 300.12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7部分:丙烯酸酯類

GBZ/T 160.64—2004

79

GBZ/T 300.12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29部分:氯乙酸甲酯氯乙酸乙酯

GBZ/T 160.65—2004

80

GBZ/T 300.13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0部分: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GBZ/T 160.66—2004

81

GBZ/T 300.13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2部分:甲苯二異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和異佛爾酮二異氰酸酯

GBZ/T 160.67—2004

82

GBZ/T 300.13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3部分:乙腈丙烯腈甲基丙烯腈

GBZ/T 160.68—2007

83

GBZ/T 300.134—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4部分:丙酮氰醇和苄基氰

84

GBZ/T 300.13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6部分:三甲胺二乙胺三乙胺

GBZ/T 160.69-2004

85

GBZ/T 300.137—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7部分:乙胺、乙二胺和環己胺

86

GBZ/T 300.13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39部分:乙醇

GBZ/T 160.70—2004

87

GBZ/T 300.14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0部分:肼、甲基肼和偏二甲基肼

GBZ/T 160.71—2004

88

GBZ/T 300.142—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2部分:三氯苯

GBZ/T 160.72—2004

89

GBZ/T 300.14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3部分:對硝基苯

90

GBZ/T 300.146—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6部分: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

GBZ/T 160.74—2004

91

GBZ/T 300.14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49部分:殺螟松倍硫磷、亞胺硫磷和甲基對硫磷

GBZ/T 160.76—2004

92

GBZ/T 300.15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0部分:敵敵畏甲拌磷、和對硫磷

93

GBZ/T 300.151—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1部分:久效磷、氧樂果異稻瘟淨

94

GBZ/T 300.153—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3部分:磷胺內吸磷甲基內吸磷馬拉硫磷

95

GBZ/T 300.159—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奧克託今和黑索金

GBZ/T 160.80—2004

96

GBZ/T 300.160—2017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60部分:洗衣粉酶

GBZ/T 160.81—2004

國家衛生計生委2017年11月9日

5 前言

本部分爲GBZ/T 300的第1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14-2004《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汞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與GBZ/T 160.14-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測物的基本信息

——改進了空氣採樣和標準系列濃度的表達;

——補充了樣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標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汞和氯化汞溶液吸收-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單位:陝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徐方禮。

——汞和氯化汞溶液吸收-冷原子吸收光譜法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區桂萼。

——汞和氯化汞溶液吸收-原子熒光光譜

主要起草單位:湖北省武漢市勞動衛生職業病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中毒控制所。

主要起草人:宋爲麗、李衛東、閆慧芳。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爲:

——GB/T 16012-1995;

——GB/T 16013-1995;

——GBZ/T 160.14-2004。

6 標準正文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6.1 1 範圍

GBZ/T 300的本部分規定工作場所氣中汞和氯化汞溶液吸收-原子熒光光譜法、冷原子吸收光譜法和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適用於工作場所氣中汞及其化合物(包括汞蒸氣氯化汞等)濃度的檢測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場所氣中有害物質監測採樣規範

GBZ/T 210.4 職業衛生標準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場所氣中化學物質測定方法

6.3 3 汞及其化合物的基本信息

汞及其化合物的基本信息見表1。

表1 汞及其化合物的基本信息

化學物質

化學文摘號

(CAS號)

元素符號/

分子式

相對原子質量/

相對分子質量

(Mercury)

7439-97-6Hg200.59

氯化汞

(昇汞,Mercury chloride)

7487-94-7HgCl2271.52

有機汞

(Organic mercury)

6.4 4 汞和氯化汞溶液吸收-原子熒光光譜

6.4.1 4.1 原理

氣中蒸氣態汞和氯化汞用各自的吸收液採集,生成的汞離子被還原成遊離汞原子,用原子熒光光度計在193.7 nm 波長下測量原子熒光強度,進行定量。

6.4.2 4.2 儀器

4.2.1 大氣吸收管。

4.2.2 空氣採樣器,流量範圍爲 0 L/min~1 L/min。

4.2.3 具塞比色管,10 mL。

4.2.4 原子熒光光度計,具氫化物發生裝置和汞空心陰極燈。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a) 原子化器高度:8 mm;

b) 載氣(氬)流量:400 mL/min;

c) 屏蔽氣(氬)流量:1 L/min。

6.4.3 4.3 試劑

4.3.1 實驗用水爲去離子水,用酸爲優級純,試劑爲分析純。

4.3.2 汞吸收液:臨用前,將 3.2 g/L 高錳酸鉀溶液與 10%(體積分數)硫酸溶液等體積混合。

4.3.3 氯化汞吸收液,0.5 mol/L 硫酸溶液

4.3.4 硝酸溶液,5%(體積分數)。

4.3.5 鹽酸羥胺溶液,200 g/L。

4.3.6 硼氫化鈉(或硼氫化鉀溶液:1 g 硼氫化鈉(或硼氫化鉀)和 0.5 g 氫氧化鈉溶於 l00 mL 水中。

4.3.7 標準溶液:用汞吸收液稀釋國家認可的汞標準溶液成 0.050 μg/mL 汞標準應用液。

6.4.4 4.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4.4.1 現場採樣按照 GBZ 159 執行。

4.4.2 汞的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串聯 2 支各裝有 5.0 mL 汞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以 500 mL/min流量採集≥15 min 空氣樣品採樣後,立即封閉吸收管進出氣口,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 24 h內測定。

4.4.3 氯化汞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串聯 2 支各裝有 4.50 mL 氯化汞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以500 mL/min 流量採集≥15 min 空氣樣品採樣後,立即向吸收管中各加入 0.50 mL 3.2 g/L 高錳酸鉀溶液,搖勻。封閉吸收管進出氣口,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 24 h 內測定。

4.4.4 樣品空白:在採樣點,打開裝有 5.0 mL 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的進出氣口,並立即封閉,然後樣品一起運輸、保存和測定。每批次樣品不少於 2 個樣品空白

6.4.5 4.5 分析步驟

4.5.1 樣品處理:用吸收管中的樣品溶液洗滌氣管內壁 3 次,將後管樣品溶液倒入前管,搖勻;取5.0 mL 樣品溶液,置具塞比色管中,供測定。

4.5.2 標準曲線的製備:取 5 支~8 支具塞比色管,分別加入 0.0 mL~1.40 mL 汞標準應用液,各加吸收液至 5.0 mL,配成 0.0 μg/mL~0.0140 μg/mL 濃度範圍的汞標準系列。向各標準管滴加鹽酸羥胺溶液至顏色褪盡爲止,用力振搖 100 次,放置 20 min。參照儀器操作參考條件,將原子熒光光度計調節到最佳測定狀態,分別測定標準系列各濃度的熒光強度。以測得的熒光強度對相應的汞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或計算迴歸方程,其相關係數應≥0.999。

4.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溶液樣品空白溶液,測得的熒光強度值由標準曲線或迴歸方程得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μg/mL)。若樣品溶液中汞濃度超過測定範圍,用吸收液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6.4.6 4.6 計算

4.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將採樣體積換算成標準採樣體積

4.6.2 按式(1)計算空氣中汞的濃度:

公式.png

式中:

C ——空氣中汞的濃度,乘以1.354爲氯化汞的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10 ——樣品溶液的體積,單位爲毫升(mL);

C0——測得的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單位爲微克每毫升(μg/mL);

V0——標準採樣體積,單位爲升(L)。

4.6.3 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按 GBZ 159 規定計算。

6.4.7 4.7 說明

4.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研製。本法的檢出限爲0.001 μg/mL,定量下限爲0.0033μg/mL,定量測定範圍爲 0.0033 μg/mL~0.014 μg/mL;以採集 7.5 L 空氣樣品計,最低檢出濃度爲 0.0013mg/m3最低定量濃度爲 0.0044 mg/m3;相對標準偏差爲 1.8%~3.4%,平均採樣效率爲 95.3%。

4.7.2 氯化汞在 0.5 mol/L 硫酸溶液中易損失,採樣後應儘快加入高錳酸鉀溶液,使汞穩定。當現場有汞和氯化汞共存時,可串聯 2 支大氣吸收管,前 1 支裝汞吸收液,後 1 支裝氯化汞吸收液,然後分別測定。

4.7.3 樣品溶液中若出現二氧化錳沉澱,在用鹽酸羥胺溶液退色時,應將沉澱和顏色徹底消除。

4.7.4 因本法測定靈敏度高,應儘量避免測定高濃度汞溶液,以防止造成儀器的污染。測定高濃度汞後,應徹底清洗儀器,直至沒有殘留。

4.7.5 若用空氣作爲載氣,應經過活性炭淨化

6.5 5 汞和氯化汞溶液吸收-冷原子吸收光譜法

6.5.1 5.1 原理

氣中蒸氣態汞和氯化汞用各自的吸收液採集,生成的汞離子還原成遊離態汞原子後,用測汞儀在253.7 nm波長下測定汞濃度。

6.5.2 5.2 儀器

5.2.1 大氣吸收管。

5.2.2 空氣採樣器,流量範圍爲 0 L/min~1 L/min。

5.2.3 具塞比色管,10 mL。

5.2.4 測汞儀,具汞還原裝置或氫化物發生裝置,包括反應瓶和載氣(空氣或氮氣)系統

6.5.3 5.3 試劑

5.3.1 實驗用水爲去離子水,用酸爲優級純,試劑爲分析純。

5.3.2 汞吸收液:臨用前,將 3.16 g/L 高錳酸鉀溶液與 10%(體積分數)硫酸溶液等體積混合。

5.3.3 氯化汞吸收液,0.5 mol/L 硫酸溶液

5.3.4 鹽酸羥胺溶液,200 g/L。

5.3.5 氯化亞溶液:臨用前,20 g 氯化亞錫溶於 1%(體積分數)硫酸溶液中,稀釋至 100 mL。

5.3.6 標準溶液:用汞吸收液稀釋國家認可的汞標準溶液成 0.050 μg/mL 汞標準應用液。

6.5.4 5.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5.4.1 現場採樣按照 GBZ 159 執行。

5.4.2 汞的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串聯 2 支各裝有 5.0 mL 汞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以 500 mL/min流量採集≥15 min 空氣樣品採樣後,立即封閉吸收管進出氣口,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 24 h內測定。

5.4.3 氯化汞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串聯 2 支各裝有 4.50 mL 氯化汞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以500 mL/min 流量採集≥15 min 空氣樣品採樣後,立即向每個吸收管中加入 0.50 mL 3.16 g/L 高錳酸鉀溶液,搖勻。封閉吸收管進出氣口,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 24h 內測定。

5.4.4 樣品空白:在採樣點,打開裝 5.0 mL 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的進出氣口,並立即封閉,然後樣品一起運輸、保存和測定。每批次樣品不少於 2 個樣品空白

6.5.5 5.5 分析步驟

5.5.1 樣品處理:用吸收管中的樣品溶液洗滌氣管內壁 3 次,將後管樣品溶液倒入前管,搖勻,取5.0 mL 置具塞比色管中,供測定。

5.5.2 標準曲線的製備:取 5 支~8 支具塞比色管,分別加入 0.0 mL~1.40 mL 汞標準應用液,各加汞吸收液至 5.0 mL,配成 0.0 μg/mL~0.0140 μg/mL 濃度範圍的汞標準系列。向各標準管滴加鹽酸羥胺溶液至顏色褪盡爲止,用力振搖 100 次,放置 20 min。將汞還原裝置或氫化物發生裝置安裝好,通載氣,流量爲 1 L/min。將測汞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將標準系列溶液分別加入汞還原裝置或氫化物發生裝置的反應瓶中,用 1 mL 水洗滌具塞比色管,並加入反應瓶中。加入 1 mL 氯化亞溶液。在 253.7nm 波長下,分別測定標準系列各濃度的峯高。以測得的峯高對相應的汞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或計算迴歸方程,其相關係數應≥0.999。

5.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溶液樣品空白溶液,測得的峯高值由標準曲線或迴歸方程得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μg/mL)。若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超過測定範圍,用汞吸收液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6.5.6 5.6 計算

5.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將採樣體積換算成標準採樣體積

5.6.2 按式(2)計算空氣中汞的濃度:

公式.png

式中:

C ——空氣中汞的濃度,乘以1.354爲氯化汞的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10——樣品溶液的體積,單位爲毫升(mL);

C0——測得的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單位爲微克每毫升(μg/mL);

V0——標準採樣體積,單位爲升(L)。

5.6.3 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按 GBZ 159 規定計算。

6.5.7 5.7 說明

5.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研製。本法的檢出限爲0.0003 μg/mL,定量下限爲0.001μg/mL,定量測定範圍爲 0.001 μg/mL~0.014 μg/mL;以採集 7.5 L 空氣樣品計,最低檢出濃度爲 0.0004mg/m3最低定量濃度爲 0.0013 mg/m3;相對標準偏差爲 1.8%~3.4%,平均採樣效率爲 95.3%。

5.7.2 氯化汞在 0.5 mol/L 硫酸溶液中易損失,採樣後應儘快加入高錳酸鉀溶液,使汞穩定。當現場有汞和氯化汞共存時,可串聯 2 支大氣吸收管,前 1 支裝汞吸收液,後 1 支裝氯化汞吸收液,然後分別測定。

5.7.3 樣品溶液中若出現二氧化錳沉澱,在用鹽酸羥胺溶液退色時,應將沉澱和顏色徹底消除。

5.7.4 若用空氣作爲載氣,應經過活性炭淨化

5.7.5 若工作場所氣中蒸氣的濃度達到測汞儀的測定範圍,則可直接進行測定。

6.6 6 汞的溶液吸收-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6.6.1 6.1 原理

氣中的汞蒸氣用汞吸收液採集,並氧化成汞離子;生成的汞離子在酸性溶液中與雙硫腙反應生成雙硫腙汞橙紅色絡合物,被氯仿萃取後,用分光光度計在490 nm波長下測量吸光度,進行定量。

6.6.2 6.2 儀器

6.2.1 大氣吸收管。

6.2.2 空氣採樣器,流量範圍爲 0 L/min~3 L/min。

6.2.3 具塞比色管,25 mL。

6.2.4 分光光度計,具 1 cm 比色皿。

6.6.3 6.3 試劑

6.3.1 實驗用水爲去離子水,用酸和試劑爲優級純。

6.3.2 吸收液:臨用前,將 3.2 g/L 高錳酸鉀溶液與 10%(體積分數)硫酸溶液等體積混合。

6.3.3 鹽酸羥胺溶液,200 g/L。

6.3.4 乙二胺四乙酸(EDTA)二鈉溶液:20 g/L。

6.3.5 氯仿溶液:每 100 mL 氯仿中加入 1 mL 乙醇

6.3.6 雙硫腙氯仿溶液:用氯仿溶液溶解雙硫腙並稀釋成透光度爲 70%(於 500 nm 波長下測量)的溶液溶液應爲翠綠色。貯存在棕色瓶中,置於冰箱內保存

6.3.7 雙硫腙洗除液:臨用前,19 mL 8 g/L 氫氧化鈉溶液和 1 mL 50 g/L EDTA 二鈉溶液混合。

6.3.8 標準溶液:用汞吸收液稀釋國家認可的汞標準溶液成 5.0 μg/mL 汞標準應用液。

6.6.4 6.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6.4.1 現場採樣按照 GBZ 159 執行。

6.4.2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串聯 2 支各裝有 10.0 mL 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以 1.0 L/min 流量採集≥15 min 空氣樣品採樣後,立即封閉吸收管進出氣口,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應在 24 h內測定。

6.4.3 樣品空白:在採樣點,打開裝有 10.0 mL 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的進出氣口,並立即封閉,然後樣品一起運輸、保存和測定。每批次樣品不少於 2 個樣品空白

6.6.5 6.5 分析步驟

6.5.1 樣品處理:用吸收管中的樣品溶液洗滌氣管內壁 3 次後,將樣品溶液分別倒入具塞比色管中,加吸收液至 10.0 mL,供測定。

6.5.2 標準曲線的製備:取 5 支~8 支具塞比色管,分別加入 0.0 mL~1.0 mL 汞標準應用液,各加吸收液至 10.0 mL,配成 0.0 μg/mL~0.50 μg/mL 濃度範圍的汞標準系列。向各標準管中加入 2 滴鹽酸羥胺溶液,搖勻,使高錳酸鉀顏色褪去。放置 20 min 後,加入 0.5 mL EDTA 二鈉溶液,搖勻;加入 5.0 mL雙硫腙氯仿溶液,塞緊具塞比色管,振搖 100 次;放置 10 min,棄去水層。向氯仿層中加入 15 mL 雙硫腙洗除液,塞緊具塞比色管,振搖 50 次,放置 10 min,棄去水層;必要時可再洗一次。氯仿層若有渾濁,加少量無水硫酸鈉使澄清後,用分光光度計在 490 nm 波長下,分別測量標準系列格濃度的吸光度。以測得的吸光度對相應的汞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或計算迴歸方程,其相關係數應≥0.999。

6.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溶液樣品空白溶液,測得的吸光度值由標準曲線或迴歸方程得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μg/mL)。若樣品溶液中汞濃度超過測定範圍,用吸收液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6.6.6 6.6 計算

6.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將採樣體積換算成標準採樣體積

6.6.2 按式(3)計算空氣中汞的濃度:

公式.png

式中:

C ——空氣中汞的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V ——樣品溶液的體積,單位爲毫升(mL);

c1,c2——測得的前後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單位爲微克每毫升(μg/mL);

V0——標準採樣體積,單位爲升(L);

D ——採樣效率,%。

6.6.3 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按 GBZ 159 規定計算。

6.6.7 6.7 說明

6.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 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研製。本法的定量下限爲 0.05 μg/mL,定量測定範圍爲 0.05 μg/mL~0.5 μg/mL;以採集 15 L 空氣樣品計,最低定量濃度爲 0.033 mg/m3;相對標準偏差爲0.6%~6.8%,平均採樣效率爲 99.1%。

6.7.2 酸度對測定有一定影響,在 0.5 mol/L~0.9 mol/L 硫酸溶液中較好。

6.7.3 本法所用的試劑空白應低,否則必須提純。特別是雙硫腙,易被氧化。含有氧化物氯仿應處理後方可使用。

6.7.4 氯仿的提純方法氯仿用 200 g/L 鹽酸羥胺溶液洗提 1 次,再用水洗去殘留在氯仿中的鹽酸羥胺

6.7.5 雙硫腙提純方法:稱取 0.1 g 雙硫腙,溶於 50 mL 氯仿中,置於 250 mL 分液漏斗中,每次用30 mL 氨水溶液(1+100)提取 2~3 次,合併氨水溶液;經過濾,用鹽酸酸化,析出雙硫腙;用氯仿提取,得雙硫腙氯仿溶液,貯存在棕色瓶中,置於冰箱內保存

6.7.6 雙硫腙洗除液也可用 0.2 mol/L 氫氧化鈉溶液與濃氨水等體積的混合液。

6.7 7 氯化汞溶液吸收-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6.7.1 7.1 原理

氣中蒸氣氯化汞硫酸溶液採集,生成的汞離子在酸性溶液中與雙硫腙反應生成雙硫腙汞橙紅色絡合物,被氯仿萃取後,用分光光度計在490 nm波長下測量吸光度,進行定量。

6.7.2 7.2 儀器

7.2.1 大氣吸收管。

7.2.2 空氣採樣器,流量範圍爲 0 L/min~3 L/min。

7.2.3 具塞比色管,25 mL。

7.2.4 分光光度計,具 1 cm 比色皿。

6.7.3 7.3 試劑

7.3.1 實驗用水爲去離子水,用酸和試劑爲優級純。

7.3.2 吸收液,0.5 mol/L 硫酸溶液

7.3.3 高錳酸鉀溶液,60 g/L。

7.3.4 鹽酸羥胺溶液,200 g/L。

7.3.5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EDTA)溶液:20 g/L。

7.3.6 氯仿溶液:100 mL 氯仿中加入 1 mL 乙醇

7.3.7 雙硫腙氯仿溶液:用氯仿溶液溶解雙硫腙並稀釋成透光度爲 70%(於 500 nm 波長下測量)的溶液溶液應爲翠綠色。貯存在棕色瓶中,置於冰箱內保存

7.3.8 雙硫腙洗除液:臨用前,19 mL 8 g/L 氫氧化鈉溶液和 1 mL 50 g/L EDTA 溶液混合。

7.3.9 標準溶液:用汞吸收液稀釋國家認可的汞標準溶液成 5.0 μg/mL 汞標準應用液。

6.7.4 7.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7.4.1 現場採樣按照 GBZ 159 執行。

7.4.2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串聯 2 支各裝有 5.0 mL 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以 1.0 L/min 流量採集≥15 min 空氣樣品採樣後,立即向每個吸收管中加入 0.25 mL 高錳酸鉀溶液,搖勻。封閉吸收管進出氣口,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應在 24 h 內測定。

7.4.3 樣品空白:在採樣點,打開裝有 5.0 mL 吸收液的大氣吸收管的進出氣口,並立即封閉,然後樣品一起運輸、保存和測定。每批次樣品不少於 2 個樣品空白

6.7.5 7.5 分析步驟

7.5.1 樣品處理:用吸收管中的樣品溶液洗滌氣管內壁 3 次後,將前後管的樣品溶液分別倒入兩支具塞比色管中,供測定。

7.5.2 標準曲線的製備:取 5 支~8 支具塞比色管,分別加入 0.0 mL~1.0 mL 汞標準應用液,各加吸收液至 5.0 mL,配成 0.0 μg/mL~0.50 μg/mL 濃度範圍的汞標準系列。向各標準管中加入 0.25 mL 高錳酸鉀溶液,搖勻,加 2 滴鹽酸羥胺溶液,搖勻,使高錳酸鉀顏色褪去;放置 20 min,加入 0.5 mL EDTA溶液,搖勻;加入 5.0 mL 雙硫腙氯仿溶液,塞緊具塞比色管,振搖 100 次;放置 10 min,棄去水層,向氯仿層中加入 15 mL 雙硫腙洗除液,塞緊具塞比色管,振搖 50 次,放置 10 min,棄去水層;必要時可再洗一次。氯仿層若有渾濁,加少量無水硫酸鈉使澄清後,用分光光度計在 490 nm 波長下,分別測量標準系列格濃度的吸光度。以測得的吸光度對相應的汞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或計算迴歸方程,其相關係數應≥0.999。

7.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溶液樣品空白溶液,測得的吸光度值由標準曲線或迴歸方程得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μg/mL)。

6.7.6 7.6 計算

7.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將採樣體積換算成標準採樣體積

7.6.2 按式(4)計算空氣中氯化汞的濃度:

公式.png

式中:

C ——空氣中氯化汞的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v ——樣品溶液的體積,單位爲毫升(mL);

c1,c2——測得的前後樣品溶液中汞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單位爲微克每毫升(μg/mL);

V0——標準採樣體積,單位爲升(L);

D ——採樣效率,%。

7.6.3 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按 GBZ 159 規定計算。

6.7.7 7.7 說明

7.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 的方法和要求進行研製。本法的定量下限爲 0.05 μg/mL,定量測定範圍爲 0.05 μg/mL~0.5 μg/mL;以採集 15 L 空氣樣品計,最低定量濃度爲 0.017 mg/m3;相對標準偏差爲0.6%~6.8%,平均採樣效率爲 99.1%。

7.7.2 氯化汞在 0.5 mol/L 硫酸溶液中易損失,採樣後應儘快加入高錳酸鉀溶液,使汞穩定。當現場有汞和氯化汞共存時,可串聯 2 支大氣吸收管,前 1 支裝氯化汞吸收液,後 1 支裝汞吸收液,然後分別測定。本法只能檢測氣中蒸氣氯化汞

7.7.3 酸度對測定有一定影響,在 0.5 mol/L~0.9 mol/L 硫酸溶液中較好。

7.7.4 本法所用的試劑空白應低,否則必須提純。特別是雙硫腙,易被氧化。含有氧化物氯仿應處理後方可使用。

7.7.5 氯仿的提純方法同 6.7.4。

7.7.6 雙硫腙提純方法同 6.7.5。

7.7.7 雙硫腙洗除液也可用 0.2 mol/L 氫氧化鈉溶液與濃氨水等體積的混合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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