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乙型肝炎疫苗(CHO細胞)

疫苗 乙型肝炎 生物製品 預防類生物製品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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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zhòng zǔ yǐ xíng gān yán yì miáo (CHOxì bāo )

2 英文參考

Recombinant Hepatitis B Vaccine (CHO Cell)[2010年版藥典]

3 重組乙型肝炎疫苗(CHO細胞)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重組乙型肝炎疫苗(CHO細胞)

3.1.2 漢語拼音

Chongzu Yixing Ganyan Yimiao (CHO Xibao)

3.1.3 英文名

Recombinant Hepatitis B Vaccine (CHO Cell)

3.2 定義、組成及用途

品系重組CHO細胞表達的乙型肝炎(簡稱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經純化,加入氫氧化鋁佐劑製成。用於預防乙型肝炎。

3.3 1 基本要求

生產和檢定用設施、原材料輔料、水、器具、動物應符合“凡例”的有關要求。

3.4 製造

3.4.1 2.1 生產用細胞

3.4.1.1 2.1.1  細胞名稱及來源

生產用細胞爲DNA重組技術獲得的表達HBsAg的CHO細胞C28株。

3.4.1.2 2.1.2  細胞庫的建立及傳代

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動物細胞基質製備及檢定規程”規定

C28主細胞庫細胞代次應不超過第21代,工作細胞庫細胞代次應不超過第26代,生產疫苗的最終細胞代次應不超過第33代。

3.4.1.3 2.1.3  主細胞庫工作細胞庫細胞的檢定

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動物細胞基質製備及檢定規程”規定

3.4.1.3.1 2.1.3.1  細胞外源因子檢查

細菌真菌、支原體、細胞病毒外源因子檢查均應爲陰性

3.4.1.3.2 2.1.3.2  細胞鑑別試驗

應用同工酶分析生物化學方法免疫學細胞學遺傳標記物等任何方法進行鑑別,應爲典型CHO細胞。

(1)細胞染色體檢查

染色體分析法進行檢測染色體應爲20條。

(2)目的蛋白鑑別

採用酶聯免疫法檢查,應證明爲HBsAg。

3.4.1.3.3 2.1.3.3  HBsAg表達量

主細胞庫工作細胞庫細胞HBsAg表達量應不低於原始細胞庫的表達量。

3.4.1.4 2.1.4  保存

細胞庫細胞保存於液氮中。

3.4.2 2.2 原液

3.4.2.1 2.2.1  細胞製備

工作細胞庫細胞,復甦培養後,經胰蛋白酶消化,置適宜條件下培養。

3.4.2.2 2.2.2  培養液

培養液爲含有適量滅能新生牛血清的DMEM液。新生牛血清的質量應符合要求(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D)。

3.4.2.3 2.2.3  細胞收穫

培養適宜天數後,棄去培養液,換維持液繼續培養,當細胞表達HBsAg達到1.0mg/L以上時收穫培養上清液。根據細胞生長情況,可換以維持液繼續培養,進行多次收穫。應按規定的收穫次數進行收穫。每次收穫物應逐瓶進行無菌檢查。收穫物應於2~8℃保存

3.4.2.4 2.2.4  對照細胞病毒外源因子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C),應符合規定

3.4.2.5 2.2.5  收穫物合併

來源於同一細胞批的收穫物經無菌檢查合格後可進行合併。

3.4.2.6 2.2.6  純化

合併的收穫物經澄清過濾,採用柱色譜法進行純化,脫鹽,除菌過濾後即爲純化產物。

3.4.2.7 2.2.7  純化產物檢定

按3.1項進行。

3.4.2.8 2.2.8  純化產物保存

於2~8℃保存不超過3個月。

3.4.2.9 2.2.9  純化產物合併

同一細胞批來源的HBsAg純化產物檢定合格後,經除菌過濾後可進行合併。

3.4.2.10 2.2.10  甲醛處理

合併後的HBsAg純化產物中按終濃度爲200μg/ml加入甲醛,置37℃保溫72小時。

3.4.2.11 2.2.11  除菌過濾

甲醛處理後的HBsAg經超濾、濃縮、除菌過濾後即爲原液(亦可在甲醛處理前進行除菌過濾)。

3.4.2.12 2.2.12  原液檢定

按3.2項進行。

3.4.3 2.3 半成品

3.4.3.1 2.3.1  配製

按最終蛋白質含量爲10μg/ml或20μg/ml進行配製。加入氫氧化鋁佐劑吸附後,可加入適量硫柳汞作爲防腐劑,即爲半成品

3.4.3.2 2.3.2  半成品檢定

按3.3項進行。

3.4.4 2.4 成品

3.4.4.1 2.4.1  分批

應符合“生物製品分批規程規定

3.4.4.2 2.4.2  分裝

應符合“生物製品分裝和凍幹規程”規定

3.4.4.3 2.4.3  規格

每瓶0.5ml或1.0ml。每1次人用劑量爲0.5ml,含HBsAg 10μg;每1次人用劑量爲1.0ml,含HBsAg 10μg或20μg。

3.4.4.4 2.4.4  包裝

符合“生物製品包裝規程規定

3.5 3 檢定

3.5.1 3.1 純化產物檢定

3.5.1.1 3.1.1  蛋白質含量

應爲100~200μg/m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Ⅵ B第二法)。

3.5.1.2 3.1.2  特異蛋白帶

採用還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膠電泳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ⅣC),分離膠膠濃度15%,濃縮膠膠濃度5%,上樣量爲5μg,銀染法染色。應有分子質量23kD、27kD蛋白帶,可有30kD蛋白帶及HBsAg多聚體蛋白帶

3.5.1.3 3.1.3  純度

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Ⅲ B)測定,用SEC-HPLC法:親水樹脂體積排阻色譜柱,排阻極限1000kD,孔徑100nm,粒度17μm,直徑7.5mm,長30cm;流動相爲0.05mol/L PBS(pH6.8);檢測波長280nm,上樣量100μl。按面積歸一化法計算HBsAg純度,應不低於95.0%。

3.5.1.4 3.1.4  細菌內毒素檢查

每10μg蛋白質應小於10EU(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E凝膠限度試驗)。

3.5.2 3.2 原液檢定

3.5.2.1 3.2.1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5.2.2 3.2.2  支原體檢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B),應符合規定

3.5.2.3 3.2.3  蛋白質含量

應在100~200μg/m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Ⅵ B第二法)。

3.5.2.4 3.2.4  特異蛋白帶

按3.1.2項進行。

3.5.2.5 3.2.5  牛血白蛋白殘留量

應不高於50ng/劑(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Ⅷ I)。

3.5.2.6 3.2.6  純度

按3.1.3項進行。

3.5.2.7 3.2.7  CHO細胞DNA殘留量

應不高於10pg/劑(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Ⅸ B第一法)。

3.5.2.8 3.2.8  CHO細胞蛋白質殘留量

採用酶聯免疫法測定,應不高於總蛋白質含量的0.05%。

3.5.2.9 3.2.9  細菌內毒素檢查

每10μg蛋白質應小於10EU(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E凝膠限度試驗)。

3.5.2.10 3.2.10  N端氨基酸序列(每年至少測定1次)

氨基酸序列分析儀測定,N端氨基酸序列應爲:Met-Glu-Asn-Thr-Ala-Ser-Gly-Phe-Leu-Gly-Pro-Leu-Leu-Val-Leu。

3.5.3 3.3 半成品檢定

3.5.3.1 3.3.1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5.3.2 3.3.2  細菌內毒素檢查

應小於10EU/劑(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E凝膠限度試驗)。

3.5.4 3.4 成品檢定

3.5.4.1 3.4.1  鑑別試驗

採用酶聯免疫法檢查,應證明含有HBsAg。

3.5.4.2 3.4.2  外觀

應爲乳白色混懸液體,可因沉澱而分層,易搖散,不應有搖不散的塊狀物。

3.5.4.3 3.4.3  裝量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A),應不低於標示量。

3.5.4.4 3.4.4  化學檢定
3.5.4.4.1 3.4.4.1  pH值

應爲5.5~6.8(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Ⅴ A)。

3.5.4.4.2 3.4.4.2  鋁含量

應不高於0.43mg/m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F)。

3.5.4.4.3 3.4.4.3  硫柳汞含量

如加硫柳汞,應不高於60μg/m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B)。

3.5.4.4.4 3.4.4.4  遊離甲醛含量

應不高於50μg/m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Ⅵ L)。

3.5.4.5 3.4.5  效價測定

疫苗連續稀釋,每個稀釋度接種4~5周齡未孕雌性NIH或BALB/c小鼠20只,每隻腹腔注射1.0ml,用參考疫苗做平行對照,4~6周後採血,採用酶聯免疫法或其他適宜方法測定抗-HBs。計算ED50,供試品ED50(稀釋度)/參考疫苗ED50(稀釋度)之值應不低於1.0。

3.5.4.6 3.4.6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5.4.7 3.4.7  異常毒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F),應符合規定

3.5.4.8 3.4.8  細菌內毒素檢查

應小於10EU/劑(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E凝膠限度試驗)。

3.5.4.9 3.4.9  抗生素殘留量

生產過程中加入抗生素的應進行該項檢查。採用酶聯免疫法檢測,應不高於50ng/劑。

3.6 保存、運輸及有效期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自生產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執行。

3.7 使用說明

應符合“生物製品包裝規程規定和批准的內容。

重組乙型肝炎疫苗(CHO細胞)使用說明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重組乙型肝炎疫苗(CHO細胞)

英文名稱:Recombinant Hepatitis B Vaccine (CHO Cell)

漢語拼音:Chongzu Yixing Ganyan Yimiao (CHO Xibao)

【成分和性狀

品系重組CHO細胞表達的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經純化,加入氫氧化鋁佐劑製成。爲乳白色混懸液體,可因沉澱而分層,易搖散,含硫柳汞防腐劑

主要成分: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

輔料:應列出所有批准的輔料成分。

【接種對象】

疫苗適用於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員:

(1)新生兒,特別是母親爲HBsAg、HBeAg陽性者。

(2)從事醫療工作的醫護人員及接觸血液的實驗人員。

作用與用途】

接種本疫苗後,可使機體產生抗乙型肝炎病毒免疫力。用於預防乙型肝炎。

規格

每瓶0.5ml或1.0ml。每1次人用劑量爲0.5ml,含HBsAg 10μg;每1次人用劑量爲1.0ml,含HBsAg 10μg或20μg。.

免疫程序劑量

(1)於上臂三角肌肌內注射。

(2)基礎免疫程序爲3針1,分別在0、1、6月接種,薪生兒第1針在出生24小時內注射。一般易感者每劑注射使用10μg/瓶,母嬰阻斷新生兒每劑注射20μg/瓶。

不良反應

常見不良反應

一般接種疫苗後24小時內,在注射部位可出現疼痛和觸痛,多數情況下於2~3天內自行消失。

罕見不良反應

(1)一般接種疫苗後72小時內,可能出現一過性發熱反應,一般持續1~2天后可自行緩解。

(2)接種部位輕、中度的紅腫、疼痛,一般持續1~2天后可自行緩解,不需處理。

(3)接種部位可出現硬結,一般1~2個月可自行吸收

極罕見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過敏性皮疹、阿瑟反應。阿瑟反應一般出現在接種後10天左右,局部紅腫持續時長,可用固醇類藥物進行全身和局部治療

(2)過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後1小時內發生,應及時搶救,注射腎上腺素進行治療。

禁忌

(1)已知對該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輔料甲醛以及抗生素過敏者。

(2)患急性疾病、嚴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和發熱者。

(3)妊娠期婦女。

(4)患未控制癲癇和其他進行性神經系統疾病者。

注意事項】

(1)以下情況者慎用:家族和個人有驚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癲癇史者、過敏體質者。

(2)使用時應充分搖勻,疫苗瓶有裂紋、標籤不清或失效者、疫苗瓶內有異物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開啓後應立即使用。

(4)應備有腎上腺素藥物,以備偶有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後應在現場觀察至少30分鐘。

(5)注射第1針後出現高熱驚厥等異常情況者,一般不再注射第2針。對於母嬰阻斷嬰兒,如注射第2、3針應遵照醫囑。

(6)嚴禁凍結。

貯藏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

【包裝】

按批准的執行。

有效期

按批准的有效期執行。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3.8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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