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氨基酚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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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家基本藥物

乙酰氨基酚有關的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信息

序號基本藥物目錄序號藥品名稱劑型規格單位零售指導價格類別備註
38747對乙酰氨基酚片劑500mg*10盒(瓶)1.7元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38847對乙酰氨基酚片劑300mg*24盒(瓶)2.7元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38947對乙酰氨基酚片劑500mg*12盒(瓶)2.0元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39047對乙酰氨基酚膠囊300mg*20盒(瓶)2.5元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39147對乙酰氨基酚顆粒劑300mg0.15元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39247對乙酰氨基酚顆粒劑500mg0.22元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注(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1、表中備註欄標註“*”的爲代表品。

2、表中代表劑型規格在備註欄中加註“△”的,該代表劑型規格及與其有明確差比價關係的相關規格的價格爲臨時價格。

注(中成藥部分):

1、表中備註欄標註“*”的劑型規格爲代表品。

2、表中備註欄加註“△”的劑型規格,及同劑型的其他規格爲臨時價格。

3、備註欄中標示用法用量的劑型規格,該劑型中其他規格的價格是基於相同用法用量,按《藥品差比價規則》計算的。

4、表中劑型欄中標註的“蜜丸”,包括小蜜丸和大蜜丸

2 概述

對乙酰氨基酚是非納西丁的活性代謝物,是一種解熱鎮痛藥,爲白色結晶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其鎮痛機制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通過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斷痛覺神經末梢衝動而產生鎮痛作用。具有良好的解熱鎮痛作用,對血小板凝血機制無影響。成人中毒血濃度值爲15mg/dl。兒童中毒量150mg/kg。主要損害肝臟,可有腎臟血液系統改變,偶有過反應

3 對乙酰氨基酚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對乙酰氨基酚

3.1.2 漢語拼音

Duiyixian'anjifen

3.1.3 英文名

Paracetamol

3.2 結構式

3.3 分子式分子

C8H9NO2      151.16

3.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4'-羥基乙酰苯胺。按乾燥品計算,含C8H9NO2應爲98.0%~102.0%。

3.5 性狀

本品爲白色結晶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

本品在熱水乙醇中易溶,在丙酮溶解,在水中略溶。

3.5.1 熔點

本品的熔點(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C)爲168~172℃。

3.6 鑑別

(1)本品的水溶液三氯化鐵試液,即顯藍紫色。

(2)取本品約0.1g,加稀鹽酸5ml,置水浴中加熱40分鐘,放冷;取0.5ml,滴加亞硝酸鈉試液5滴,搖勻,用水3ml稀釋後,加鹼性β-萘酚試液2ml,振搖,即顯紅色。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131圖)一致。

3.7 檢查

3.7.1 酸度

取本品0.10g,加水10ml使溶解,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爲5.5~6.5。

3.7.2 乙醇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1.0g,加乙醇10ml溶解後,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B)比較,不得更濃;如顯色,與棕紅色2號或橙紅色2號標準比色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A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深。

3.7.3 氯化

取本品2.0g,加水100ml,加熱溶解後,冷卻,濾過,取濾液25ml,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A),與標準氯化鈉溶液5.0ml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1%)。

3.7.4 硫酸

氯化物項下剩餘的濾液25ml,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B),與標準硫酸溶液1.0ml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2%)。

3.7.5 氨基酚及有關物質

臨用新制。取本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溶劑[甲醇-水(4:6)]製成每1ml中約含20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對氨基酚對照品和對乙酰氨基酚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上述溶劑溶解並製成每1ml中約含對氨基酚1μg和對乙酰氨基酚20μg的混合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試驗。用辛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磷酸緩衝液(取磷酸氫二鈉8.95g,磷酸二氫鈉3.9g,加水溶解至1000ml,加10%四丁基氫氧化銨溶液12ml)-甲醇(90:10)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45nm;柱溫爲40℃;理論板數按對乙酰氨基酚峯計算不低於2000,對氨基酚峯與對乙酰氨基酚峯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取對照品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對氨基酚色譜峯的峯高約爲滿量程的10%,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各2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峯保留時間的4倍;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有與對照品溶液中對氨基酚保留時間一致的色譜峯,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含對氨基酚不得過0.005%;其他雜質峯面積均不得大於對照品溶液對乙酰氨基酚的峯面積(0.1%);雜質總量不得過0.5%。

3.7.6 氯苯乙酰胺

臨用新制。取對氨基酚及有關物質項下的供試品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對氯苯乙酰胺對照品和對乙酰氨基酚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溶劑[甲醇一水(4:6)]溶解並製成每1ml中約含對氯苯乙酰胺1ug與對乙酰氨基酚20ug的混合溶液[1],作爲對照品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試驗。用辛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磷酸緩衝液(取磷酸氫二鈉8.95g,磷酸二氫鈉3.9g,加水溶解至1000ml,加10%四丁基氫氧化銨12ml)-甲醇(60:40)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45nm;柱溫爲40℃;理論板數按對乙酰氨基酚峯計算不低於2000,對氯苯乙酰胺峯與對乙酰氨基酚峯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取對照品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對氯苯乙酰胺色譜峯的峯高約爲滿量程的10%,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各2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含對氯苯乙酰胺不得過0.005%。

3.7.7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5%(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

3.7.8 熾灼殘渣

不得過0.1%(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

3.7.9 重金屬

取本品1.0g,加水20ml,置水浴中加熱使溶解,放冷,濾過,取濾液加醋酸緩衝液(pH 3.5)2ml與水適量使成25ml,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一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3.8 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40mg,精密稱定,置250ml量瓶中,加0.4%氫氧化鈉溶液50ml溶解後,加水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100ml量瓶中,加0.4%氫氧化鈉溶液10ml,加水至刻度,搖勻,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A),在257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按C8H9NO2吸收係數()爲715計算,即得。

3.9 類別

解熱鎮痛藥

3.10 貯藏

密封保存

3.11 製劑

(1)對乙酰氨基酚片  (2)對乙酰氨基酚咀嚼片  (3)對乙酰氨基酚泡騰片  (4)對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5)對乙酰氨基酚栓(6)對乙酰氨基酚膠囊  (7)對乙酰氨基酚顆粒(8)對乙酰氨基酚滴劑  (9)對乙酰氨基酚凝膠

3.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4 對乙酰氨基酚介紹

4.1 藥品名稱

對乙酰氨基酚

4.2 英文名稱

Paracetamol ,Acetaminophen,Fortolin,Panodol, Snaplets, Sufferin, Tylenol

4.3 別名

撲熱息痛醋氨酚乙酰氨基酚百服寧必理通泰諾林日立清一滴清退熱淨賽安林泰諾止痛片雅司達斯耐普;Acetaminophen

4.4 分類

神經系統藥物 > 解熱鎮痛藥

4.5 劑型

1.片劑:.0.1g,0.3g,0.5g;

2.咀嚼片百服寧咀嚼片):160mg;

3.膜片:160mg;

4.控釋片:650mg;

5.顆粒劑:160mg;

6.泡騰顆粒劑:0.1g,0.5g;

7.口服液:32mg/ml;

8.滴劑:100mg(1ml);

9.糖漿劑:50mg(1ml);

10.安佳熱糖漿:24mg(1ml);

11.小兒退熱栓:125mg,300mg。

12.複方製劑:(1)複方對乙酰氨基酚片:每片含對乙酰氨基酚0.126g、阿司匹林0.23g、咖啡因0.03g;(2)百服寧片(薄膜衣片):0.5g;(3)撒利痛片(Saridon):每片含對乙酰氨基酚250mg、異丙安替比林150mg、咖啡因50mg。

4.6 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理作用

對乙酰氨基酚乙酰苯胺類解熱鎮痛藥,是非那西丁在體內的代謝產物,其鎮痛機制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通過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前列腺素的合成(包括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以及阻斷痛覺神經末梢衝動而產生鎮痛作用。其阻斷痛覺神經末梢衝動作用,可能與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覺受體敏感的物質(如5-羥色胺緩激肽等)的合成有關。對乙酰氨基酚可通過影響下視丘體溫調節中樞而起解熱作用,可能與下視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關。對乙酰氨基酚解熱作用強,與阿司匹林相仿,且較持久,但鎮痛抗炎作用較弱,較低用量時對風溼病無效。這是因爲對乙酰氨基酚抑制背側丘腦前列腺素合成和釋放作用較強,而抑制外周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釋放作用弱的緣故。因此對乙酰氨基酚不能代替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各種類型關節炎,但可用於對阿司匹林過敏、不耐受或不適於應用阿司匹林的病例,如水痘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應用抗凝治療時),以及消化性潰瘍胃炎等。應用對乙酰氨基酚治療,必要時還須應用其他療法解除疼痛發熱的原因。阿司匹林藥物(如阿司匹林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有防止發生白內障的保護性效應

4.7 對乙酰氨基酚藥代動力學

對乙酰氨基酚口服吸收迅速、完全,在體液分佈均勻,口服後0.5~2h可達峯值,作用維持3~4h。約有25%與血漿蛋白結合,小量時(血藥濃度小於60μg/ml)與蛋白結合不明顯;大量或中毒量與蛋白結合率較高,可達43%。對乙酰氨基酚90%~95%在肝臟代謝,約60%與葡萄糖醛酸結合,其餘與硫酸半胱氨酸結合。中間代謝產物對肝臟毒性作用。t1/2爲2~3h,肝功能減退時可延長1~2倍,老年人新生兒也有所延長,而小兒則有所縮短。對乙酰氨基酚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結合物的形式從腎臟排泄,24h內約有3%以原形隨尿排出。在正常情況下,可在肝內谷胱甘肽結合而解毒。應用對乙酰氨基酚過量時因谷胱甘肽貯存被耗竭,此代謝物即與肝細胞大分子結合,從而引起肝壞死

4.8 對乙酰氨基酚適應

1.用於治療感冒發熱

2.關節痛、神經痛、頭痛偏頭痛、癌性痛及術後止痛。

3.對阿司匹林過敏或不耐受阿司匹林患者尤爲適用,如血友病出血性疾病、使用抗凝藥治療的患者消化性潰瘍和胃患者

4.9 對乙酰氨基酚禁忌

1.對對乙酰氨基酚過敏者禁用。

2.新生兒禁用。

4.10 注意事項

1.(1)肝病病毒性肝炎對乙酰氨基酚有增加肝臟毒性的危險,故患肝病發生不良反應的危險性加大。(2)腎功能不全者:偶可使用,但如長期大量應用,有增加腎臟毒性的危險。(3)嚴重心,肺疾病患者:應嚴格控制使用對乙酰氨基酚。(4)酒精中毒者。(5)葡萄糖-6-磷酸脫氫-6-磷酸脫氫酶缺乏-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患者:此類患者使對乙酰氨基酚已有發生溶血的報道。(6)孕婦。

2.藥物兒童的影響:3歲以下兒童新生兒因肝、腎功能發育不全,應避免使用。

3.藥物妊娠的影響:對乙酰氨基酚可通過胎盤,故孕婦使用時應考慮可能對胎兒造成的不良影響。

4.藥物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血糖測定:應用葡萄糖氧化酶/過氧化酶法測定時可得出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脫氫酶法測定時則無影響。(2)血清尿酸測定:應用磷鎢酸法測定時可得假性高值。(3)尿5-羥吲哚醋酸(5-HIAA)測定:應用亞硝基萘酚試劑作定性過篩試驗時可得出假陽性結果,定量試驗不受影響。(4)肝功能試驗:一次大劑量應用(大於8~10g)或長期應用較小劑量(每天用量大於3~5g)時,凝血酶原時原時間、血清膽紅素濃度、血清乳酸脫氫酶濃度及血清氨基轉移酶均可增高。(5)使用YSI葡萄糖分析儀時可得出假陽性結果。

5.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監測的項目:給藥前應注意檢查肝,腎功能,對長期較大劑量用藥者應定期複查(包括血象、肝腎功能等)。

6.用藥過量的反應:(1)過量服用(包括中毒量)時,可很快出現蒼白、食慾缺乏、噁心嘔吐胃痛胃痙攣腹瀉、畏食、多汗症狀,且可持續24h。在1~4天內可出現腹痛肝腫大和壓痛、氨基轉移酶升高及黃疸。第4~6天可出現明顯的肝功能衰竭(暴發性肝衰竭),表現爲肝性腦病精神意識障礙、躁動、嗜睡)、撲翼樣震顫、驚厥、呼吸抑制昏迷腦水腫症狀,以及凝血障礙、胃腸道出血彌散性血管內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循環衰竭、腎小管壞死直至死亡。(2)有些患者表現不典型,只有腹痛代謝性酸中毒昏迷、高度換氣及呼吸抑制。過量的患者中約12%出現腎衰,但並不都伴有肝衰竭。(3)曾有過量後引起心肌損害的報道。

7.過量的處理:(1)催吐及洗胃以減少藥物吸收,洗胃後耳用藥用炭吸附藥物,但應注意藥用炭也會影響口服乙酰半胱司(酸的吸收與療效。(2)乙酰半胱氨酸應儘早使用,在過量後10~12h內使用最有效。開始時口服140mg/kg,然後以70mg/kg的劑量每4小時1次,共用17次;病情嚴重時可將藥物溶於5%的葡萄糖注射劑20ml吐中靜脈給藥。(3)如果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後24h內未能使用乙酰半胱氨酸,則使用血液透析血液灌注,對清除血液循環中的對乙酰氨基酚可能有益,但這種治療對防止其肝毒性的效果不明。(4)監測血漿對乙酰氨基酚的濃度至少在過量4h後進行,過早測定無助於可靠地評估潛在的肝毒性。肝功能檢查包括: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凝血酶原時原時間、膽紅素定量,應每24小時測定1次,至少連續測定96h。在96h內無異常檢驗值出現者,可以不必再查。腎臟心臟功能檢查視臨牀需要而定。(5)支持療法:維持水電解質平衡,糾正低血糖,補充維生素K11(如凝血酶原時原時間比率大於1.5)或用新鮮冷凍血漿、濃縮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時原時間比率大於3.0)。

4.11 對乙酰氨基酚不良反應

1.對乙酰氨基酚的胃腸刺激作用小,短期服用不會引起胃腸道出血。但已有數例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導致肝毒性的報道,甚至引起肝功能衰竭、肝壞死。濫用酒精可能加劇肝毒性

2.泌尿系統:長期大劑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可致腎病,包括腎乳頭壞死腎衰,尤其是在腎功能低下者,可出現腎絞痛急性腎衰竭(少尿、尿毒症)。腎衰也可能繼發於對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肝功能損害。

3.血液系統:罕見血液學不良反應,偶有引起血小板減少症(包括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的報道。其他罕見的血液學不良反應還有溶血性貧血粒細胞缺乏、全血細胞減少,漿細胞增多、血小板增多、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及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等。與阿司匹林相比,對乙酰氨基酚出血時間血小板聚集時間幾無影響。

4.內分泌/代謝:國外動物實驗發現,大劑量對乙酰氨基酚抑制甲狀腺功能精子生成,但還不能確定與臨牀有何關係。國外有引起低體溫的報道,過量服用還有引起代謝性酸中毒的報道。中毒劑量可引起低血磷症及低血糖,也曾有一過性高血糖的報道。

5.皮膚:可發生蕁麻疹、固定性藥疹,偶見皮炎伴瘙癢。國外有發生血管紫癜、急性全身性皰疹樣膿皰病乳頭斑丘疹的報道。罕見中毒表皮壞死溶解

6.骨骼肌肉:國外用對乙酰氨基酚做激發試驗有引起橫紋溶解症的報道。

7.過敏反應罕見。

8.尚無致癌的報道。

4.12 對乙酰氨基酚的用法用量

1.0.5~1.0g,每天3~4次。

2.兒童用量:6~12歲,每次口服0.25~0.5g,每天3~4次。6歲以下兒童不使用。

3.成人和兒童也可使用栓劑

4.13 藥物相互作用

1.對乙酰氨基酚抑制醋硝香豆素代謝干擾血塊形成,從而增強醋硝香豆素的抗凝作用

2.對乙酰氨基酚抑制華法林代謝或阻礙血塊收縮因子形成,從而加大華法林引起出血的危險性。

3.二氟尼柳對乙酰氨基酚合用時,對乙酰氨基酚血漿濃度上升約50%,這種濃度顯著上升曾有引起肝毒性的報道。二氟尼柳的血藥濃度不變。

4.非諾多泮對乙酰氨基酚合用,可致非諾多泮血清濃度上升30%(短期合用)及70%(長期合用);非諾多泮的藥時曲線下面積(AUC)上升50%(短期合用)及66%(長期合用);伴有非諾多泮代謝產物的含量及AUC下降。短暫合用在臨牀上無不良反應報道。

5.甲雙吡丙酮抑制對乙酰氨基酚葡萄糖苷酸結合物的形成,使對乙酰氨基酚中毒的危險性增加。

6.磺吡酮對乙酰氨基酚合用時,對乙酰氨基酚代謝增加,對肝臟毒性也增加。

7.對乙酰氨基酚可促進拉莫三嗪血液中清除,故使拉莫三嗪的療效降低。

8.磷苯妥英苯妥英鈉可使對乙酰氨基酚肝臟中的代謝增加,使對乙酰氨基酚療效下降,肝毒性加大。

9.對乙酰氨基酚使谷胱甘肽減少,而白消安通過與谷胱甘肽結合而排出體外,故兩者合用時,白消安的腎廓清率減少。

10.卡巴眯嗪爲肝酶誘導劑,大劑量、頻繁地與對乙酰氨基酚合用時,可使對乙酰氨基酚代謝加強,肝毒性產物增多。

11.考來烯胺能使對乙酰氨基酚吸收減少,使對乙酰氨基酚療效減弱。

12.替扎尼丁(肌松藥)可使對乙酰氨基酚口服時的達峯時間延遲,但臨牀意義不明。

13.異煙肼可使對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增加。

14.對乙酰氨基酚可能會改變氯黴素藥物動力學(具體影響各家報道不一)。兩者合用時,可能會增加氯黴素毒性,出現嘔吐低血壓低體溫

15.與抗病毒藥齊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時,由於兩藥可互相降低與葡糖醛酸的結合作用而降低清除率,從而增加毒性,因此應避免同時應用。

16.抗酸藥可顯著延緩對乙酰氨基酚血藥濃度的達峯時間,但對對乙酰氨基酚的平均血漿峯濃度、最大血漿峯濃度及半衰期無影響。

17.佐咪曲坦與對乙酰氨基酚合用後,前者的血漿濃度輕度上升,但無臨牀意義。

18.對乙酰氨基酚可能增加炔雌醇血漿濃度,而對乙酰氨基酚血漿濃度可被口服避孕藥降低。

19.長期大量與阿司匹林、其他水楊酸鹽制劑或其他非甾體類消炎藥合用時(如每年累積用量達到1000g,應用3年以上時),可明顯增加對腎臟毒性(包括腎乳頭壞死、腎及膀胱腫瘤等)。

20.對乙酰氨基酚與降壓藥(如阿替洛爾)合用時,降壓作用無明顯改變。

21.長期嗜酒者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大於非嗜酒者,導致對乙酰氨基酚毒性代謝產物產生得更多。

22.食物可減慢對乙酰氨基酚吸收,使其峯濃度降低。

4.14 專家點評

對乙酰氨基酚解熱鎮痛作用較強而抗炎抗風溼作用很弱,其解熱作用阿司匹林相似,但鎮痛作用阿司匹林爲弱。對胃腸道刺激小,對血小板和凝血機制影響較小。現臨牀上有多種複方製劑,廣泛應用於解熱鎮痛治療方面。

5 對乙酰氨基酚中毒

對乙酰氨基酚撲熱息痛)是非納西丁的活性代謝物,具有良好的解熱鎮痛作用,對血小板凝血機制無影響。本藥口服後0.5~2h達血藥峯值濃度,血漿蛋白結合率25%~50%。大量攝入後可延遲至4h,90%經肝臟代謝,<5%以原形由尿排出。血漿半衰期1~3h,過量後則延長,>12h提示有肝性腦病之可能。本藥常用量口服0.3~0.6g/次,2~3/d。成人中毒量爲7.5g,致死量爲5~20g,中毒血濃度值爲15mg/dl,致死血濃度值爲150mg/dl。兒童中毒量150mg/kg。主要損害肝臟,可有腎臟血液系統改變,偶有過反應[2]

5.1 臨牀表現

[2]

1.不良反應   較少,可有噁心嘔吐出汗腹痛及蒼白等,偶見血小板白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過敏反應,偶見蕁麻疹、皮炎、支氣管痙攣等。

2.急性中毒   主要引起肝、腎臟損害爲主。

(1)肝臟損害:表現爲食慾缺乏、噁心嘔吐、右上腹部觸痛、黃疸,血膽紅素轉氨酶升高,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嚴重者可發生肝性腦病,有精神錯亂、注意力不集中等精神症狀

(2)腎臟損害:可有蛋白尿、管型尿、血尿、少尿、無尿等。

3.實驗室檢查

(1)檢測血漿中藥物濃度,有助於確定診斷及判斷預後。

(2)檢測功能凝血酶原時間等。

5.2 治療

對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治療要點爲[3]

1.過量者催吐,予0.45%鹽水洗胃,後硫酸鎂導瀉。

2.應用解毒劑乙酰半胱氨酸140mg/kg,溶於5%葡萄糖溶液300ml中靜滴,以後每4h用70mg/kg,至72h爲止。

3.早期、短程、足量應用糖皮質激素,如氫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

4.根據肝、腎損害嚴重程度,可採取血液透析血液灌流換血方法,清除毒物

5.對症、支持治療。

6 參考資料

  1.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第一增補本[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0.
  2. ^ [2] 張彧主編.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軍醫大學出版社,2008:216.
  3. ^ [3] 張彧主編.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軍醫大學出版社,2008:2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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