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託泊苷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漢語拼音
Yituobogan
3.1.3 英文名
Etoposide
3.2 結構式
3.3 分子式與分子量
C29H32O13 588.56
3.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9-[4,6-O-(R)-亞乙基-β-D-吡哺葡萄糖苷]-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按無水物計算,含C29H32O13應爲95.0%~103.0%。
3.5 性狀
本品爲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有引溼性。
本品在丙酮中略溶,在甲醇或三氯甲烷中微溶,在乙醇中極微溶,在水中幾乎不溶。
3.5.1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三氯甲烷-甲醇(9:1)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5mg的溶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E),比旋度爲-110°至-118°。
3.6 鑑別
(1)取本品適量,加甲醇1ml溶解後,加10%α-萘酚甲醇溶液數滴,混勻,小心沿壁加硫酸2ml,在兩液界面處產生紫褐色環。
(2)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615圖)一致。
3.7 檢查
3.7.1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0.3g,加二氯甲烷-甲醇(9:1)的混合溶液10ml溶解,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色,與黃色1號標準比色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A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深。
3.7.2 有關物質
取本品,加混合溶劑[乙腈-醋酸鹽緩衝液(取醋酸鈉5.44g,加水溶解並稀釋至2000ml,用冰醋酸調節pH值至4.0)(30:70))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2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對羥基苯甲酸丙酯適量,加混合溶劑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0.2mg的溶液,取1ml,置200ml量瓶中,精密加供試品溶液1ml,用混合溶劑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對照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試驗,用苯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乙腈-醋酸鹽緩衝液(20:80)爲流動相A,乙腈-醋酸鹽緩衝液(60:40)爲流動相B;按下表進行梯度洗脫;檢測波長爲254nm。取對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使依託泊苷峯的保留時間約爲25分鐘,調節檢測靈敏度,使依託泊苷色譜峯的峯高約爲滿量程的15%,依託泊苷峯與對羥基苯甲酸丙酯峯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理論板數按依託泊苷峯計算不低於3000。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各2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40分鐘,在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峯,除溶劑峯與梯度洗脫峯外,單個雜質峯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中依託泊苷峯面積的2倍(1.0%),各雜質峯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中依託泊苷峯面積的4倍(2.0%)。
時間(分鐘) | 流動相A(%) | 流動相B(%) |
0 | 100 | 0 |
15 | 100 | 0 |
30 | 40 | 60 |
40 | 40 | 60 |
42 | 0 | 100 |
45 | 0 | 100 |
47 | 100 | 0 |
50 | 100 | 0 |
3.7.3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M第一法 A)測定,含水分不得過6.0%。
3.7.4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3.7.5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3.8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測定。
3.8.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苯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乙腈-醋酸鹽緩衝液(pH 4.0)(30:70)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54nm。理論板數按依託泊苷峯計算不低於3000。
3.8.2 測定法
取本品適量,精密稱定,用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0.2mg的溶液,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依託泊苷對照品,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即得。
3.9 類別
抗腫瘤藥。
3.10 貯藏
3.11 製劑
3.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4 依託泊苷介紹
4.1 別名
表鬼臼毒比喃葡萄糖甙;泛必治;拉司太特;威克;依託泊甙;足葉乙甙;依託泊苷 , 依託撲沙,鬼臼乙叉甙 ,足葉乙叉苷
4.2 外文名
Etoposide ,VP-16,VP-16-213
4.3 依託泊苷的適應症
1.主要用於治療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療效較好,與常用藥物無交叉耐藥性。
3.尚可用於惡性淋巴瘤、睾丸惡性生殖細胞瘤,可與順氯氨鉑合用。
4.4 依託泊苷的用量用法
靜注或靜滴:單一用藥時的劑量爲每平方米體表面積60~100mg,(一般每次100mg),加等滲鹽水500ml靜滴,每日或隔日1次,連用3~5次,3~4周後重複用藥。總劑量1000~2000mg。口服:每日每平方米體表面積100~120mg,連用5日,3周後重複用藥。
4.5 注意事項
1.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脫髮、食慾減退、噁心、嘔吐、心悸、頭暈,還可有低血壓,靜脈炎及骨髓抑制等。
2.靜注時,藥液不可外漏,靜滴時速度不得過快,至少30分鐘,否則易引起低血壓。
3.不能作胸腔、腹腔和鞘內注射。
4.不能與葡萄糖溶液混合,在5%葡萄糖注射液中不穩定,可形成微細沉澱。因此,應使用等滲鹽水稀釋。
4.6 規格
針劑:每支100mg(5ml)。
膠囊劑:每膠囊1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