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

新型冠狀病毒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拼音

yìng duì jìn qī xīn guān bìng dú gǎn rǎn yì qíng yì miáo jiē zhǒng gōng zuò fāng àn

2 基本信息

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於2023年4月6日《關於印發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明電〔2023〕46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衛明電〔2023〕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疫苗接種工作協調組各成員單位:

現將《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

2023年4月6日

4 全文

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效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保障和維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結合疫情形勢、疫苗研發、免疫效果評估、人羣免疫力水平等因素,制定本工作方案。

4.1 一、目標人羣

現階段疫苗接種的重點是針對不同目標人羣補齊免疫水平差距,進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風險。目標人羣如下: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羣。包括3-17歲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羣,18歲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的人羣,以及18歲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的人羣(感染風險人羣、60歲以上老年人羣、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羣和免疫力低下人羣)。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羣。

4.2 二、時間間隔和疫苗選擇

4.2.1 (一)時間間隔。

感染的目標人羣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時間間隔要求完成後續劑次疫苗接種。其中,完成基礎免疫的18歲以上人羣,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時間間隔調整爲3個月以上。

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羣,可在感染3個月後接種1劑次疫苗

4.2.2 (二)疫苗選擇。

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已納入緊急使用,可用於18歲以上人羣加強免疫接種

感染目標人羣基礎免疫接種使用的疫苗,參照前期有關要求執行,加強免疫優先推薦使用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種,也可選擇其他已獲批附條件上市或納入緊急使用的重組蛋白疫苗病毒載體疫苗進行序貫加強免疫接種

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18歲以上人羣,優先推薦使用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種,也可選擇其他已獲批附條件上市或納入緊急使用的重組蛋白疫苗病毒載體疫苗接種。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3-17歲人羣,接種使用的疫苗參照前期有關要求執行。

後續將根據疫苗研發、審批進展,結合疫情形勢、病毒變異等情況,適時研究調整接種策略。

4.3 三、確保接種安全

各地要繼續把接種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規範組織接種實施。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落實接種單位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急診急救人員駐點保障、有急救設備藥品、有120急救車現場值守、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救治綠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種安全。接種單位要做好接種信息登記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時準確更新免疫規劃信息系統預防接種憑證中接種記錄相關內容。

4.4 四、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屬地主體責任。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高度重視並統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要加強對轄區內疫苗接種工作的指導,全面掌握工作進展。地方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接,做好工作協同。

(二)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人員所在單位積極配合地方統一安排,共同做好組織動員工作。

(三)加強監督指導。要密切跟蹤監測各地疫苗接種進展,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體系,完善疫苗全鏈條安全監管機制,持續加強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範,切實保障疫苗運輸高效順暢。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疫苗接種工作的宣傳措施,重點宣傳疫苗接種的目的意義,迴應社會關切,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積極引導目標人羣主動接種,特別要引導提升老年人羣的接種率。

目標人羣、時間間隔和疫苗選擇一覽表

目標人羣

時間間隔

疫苗選擇

感染

未完成基礎免疫人羣

按現行規定執行

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公司、國藥中生武漢公司、深圳康泰公司、醫科院生物所);

重組新冠病毒疫苗(智飛龍科馬(CHO));

腺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諾肌注式)。

18歲以上未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人羣

完成基礎免疫3個月後實施第一劑次加強免疫

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

重組新冠病毒疫苗(智飛龍科馬(CHO細胞)、珠海麗珠(CHO細胞)、成都威斯克(sf9細胞)、浙江三葉草(CHO細胞)、神州細胞2價S三聚體);

腺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諾吸入用);

流感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北京萬泰)。

18歲以上未完成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的人羣(感染風險人羣、60歲以上老年人羣、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羣和免疫力低下人羣)

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6個月後實施第二劑次加強免疫

感染

未完成基礎免疫人羣

感染3個月後

注: 3-17歲人羣僅可使用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公司、國藥中生武漢公司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和智飛龍科馬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