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系統質指系統的屬性、功能、行爲,是系統區別於其要素的質的規定性。系統與其要素的區別就在於系統質與要素質的區別,這種區別是質的而不是量的。系統質只存在於系統的整體水平,具有整體不等於部分之和的特性,就是說,系統質不是系統內各要素質相加的結果,不能把系統質分解、歸結爲各要素質或其相加和。無論是由各要素組合成系統整體產生出系統質,還是由整體分化出要素產生出要素質,在要素質與系統質之間都是質的飛躍。例如,水分子(H2O)的屬性、功能、行爲只存在於水分子的水平,不能由H原子和O原子的屬性、功能、行爲直接相加而得出;細胞的屬性、功能、行爲只存在於細胞水平,不能由細胞膜、細胞質、細胞核的屬性、功能、行爲直接相加而得出。同時,不同的系統之間具有不同的系統質,它體現出系統與系統之間質的差別。系統質在與內外環境的交互作用中表達出來,可通過考察系統與內外環境的交互作用來研究和判定系統質的性質和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