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 (第二版)

新型冠狀病毒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法規文件 傳染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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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xīn xíng guān zhuàng bìng dú gǎn rǎn zhě zhuǎn yùn gōng zuò fāng àn ( dì èr bǎn )

2 基本信息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 (第二版)》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於2022年3月8日《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2〕39號)印發,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相關要求,並做好宣貫培訓,確保轉運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2〕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爲進一步指導各地切實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我們根據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處置經驗組織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第二版)》。請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相關要求,並做好宣貫培訓,確保轉運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

2022年3月8日

4 全文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第二版)

一、各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統籌負責轄區內新冠病毒感染者轉運的組織工作。發現新冠病毒感染者時,要按照規定組織急救中心做好轉運工作。

二、急救中心應當安排專門的醫務人員、司機和救護車承擔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轉運工作。

三、承擔轉運任務的醫務人員、司機應按照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醫務人員管理方式嚴格閉環管理,工作期間不安排執行其他日常轉運任務,每個工作週期結束後根據本地防控規定落實健康監測要求。各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要統籌做好閉環管理相關食宿保障。

四、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轉運車輛原則上應爲負壓救護車。原則上應當1車轉運1人,對於同一毒株的感染者,1車可轉運多人。急救中心、相關醫療機構、隔離管理機構應當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轉運交接記錄,並及時報主管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五、轉運救護車應隨車配備必要的生命支持設備、防護用品、消毒劑(含快速手消毒劑)等,保障患者轉運安全。救護車及車載醫療設備(包括擔架)應專車專用。急救中心、定點救治醫院和新冠病毒感染隔離管理機構應當指定相對獨立的專門區域停放轉運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護車。

六、原則上每轉運1車次均應對救護車進行終末消毒,連續轉運同一毒株的感染者時可在完成本次轉運任務後集中進行終末消毒。轉運車輛、車載醫療用品及設備消毒污染物品處理等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文件等相關規定執行。消毒效果評價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現場消毒評價標準》(WST 774—2021)有關標準執行。

七、各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應當根據城市規模、地理區位、人口分佈等,統籌建立一定數量的標準化救護車洗消中心,在轄區範圍內進行網格化佈局,在發生大規模聚集性疫情時確保轉運救護車隨時可就近進行規範洗消,防止因洗消中心數量不足、佈局不合理而影響救護車洗消質量和洗消效率。

八、原則上醫務人員和司機每執行1車次轉運任務後應更換全套個人防護用品,連續轉運同一毒株的感染者時可完成本次轉運任務後集中更換個人防護用品,但同一套個人防護用品連續使用時間不應超過4小時。急救中心、洗消中心應設置規範的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穿脫場所,配備數量充足的個人防護用品手衛生設施、穿衣鏡、防護用品穿脫流程圖、防護用品櫃或架、醫療廢物容器等。醫務人員和司機應當在規定的區域穿脫個人防護用品,具體穿戴及脫摘防護用品流程見附件。

九、醫務人員和司機上崗前要進行核酸檢測,工作過程中規範做好個人防護,並做好發熱咳嗽相關症狀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一旦發生感染職業暴露或發現健康狀況異常,要及時處置,並按照要求報告。

十、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急救中心要嚴格落實國家感染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感染防控工作,強化轉運及洗消人員感染防控知識與技能培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十一、轉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流行病學史等高風險人員時,轉運要求參照本方案相關內容執行。

十二、各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相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轄區內新冠病毒感染者轉運和日常急救轉運工作。根據實際需求進一步強化急救力量配置,配足、配齊急救車輛,提高指揮調度能力,擴容急救熱線,加強值班值守,確保120電話24小時暢通、隨時有人接聽,同時加強調度人員培訓,根據患者實際情況進行分類調派,確保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關轉運工作的同時,切實保障好日常急救轉運需求。

5 附件:工作流程

5.1 一、轉運流程

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出車接感染者→感染者戴外科口罩(病情允許時戴醫用防護口罩)→將感染者安置在救護車→將感染者轉運至接收醫療機構→車輛及設備消毒、脫摘個人防護用品

5.2 二、穿戴及脫摘防護用品流程

穿戴防護用品流程:洗手手消毒→戴帽子→戴醫用防護口罩(進行口罩密閉性測試,確保密閉性良好)→穿防護服→戴手套→戴護目鏡/防護面屏→必要時選穿鞋套。(全面檢查防護用品穿戴情況,確保穿戴符合規範。)

脫摘個人防護用品流程:進入一脫間(區),手衛生→摘除護目鏡/防護面屏→手衛生→脫除醫用防護服、手套、鞋套(從內向外向下反捲,動作輕柔,防護服、手套、鞋套一併脫除)→手衛生→進入二脫間(區)→摘除帽子和醫用防護口罩→手衛生→戴醫用外科口罩→進入清潔區

6 修訂要點

爲進一步指導各地切實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根據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處置經驗組織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轉運工作方案(第二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是參與轉運的醫務人員、司機嚴格進行閉環管理;二是急救中心、定點救治醫院和新冠病毒感染隔離管理機構應當指定相對獨立的專門區域停放轉運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救護車;三是各地應當根據城市規模、地理區位、人口分佈等,統籌建立一定數量的標準化救護車洗消中心,在轄區內進行網格化佈局;四是急救中心、洗消中心應設置規範的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穿脫場所;五是各地要統籌做好轄區內新冠病毒感染者和日常急救轉運工作,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關轉運工作的同時,切實保障好日常急救轉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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