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

傳染病診斷和治療方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法規文件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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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xīn xíng guàn zhuàng bìng dú fèi yán zhěn liáo fāng àn (shì xíng dì liù bǎn )

2 基本信息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於2020年02月18日《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45號)印發。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爲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診斷和醫療救治工作,我們組織專家在對前期醫療救治工作進行分析、研判、總結的基礎上,對診療方案進行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在醫療救治工作中積極發揮中醫藥作用,加強中西醫結合,建立中西醫聯合會診制度,促進醫療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

4 診療方案全文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

2019年12月以來,湖北省武漢市陸續發現了多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隨着疫情的蔓延,我國其他地區及境外也相繼發現了此類病例。該病作爲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已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按甲類傳染病管理。隨着疾病認識的深入和診療經驗的積累,我們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修正版)》進行修正,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

4.1 一、原學特點

新型冠狀病毒屬於p屬的冠狀病毒,有包膜,顆粒呈圓形或橢圓形,常爲多形性,直徑60~140nm。其基因特徵與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顯區別。目前研究顯示與蝙蝠SARS樣冠狀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達85%以上。體外分離培養時,2019-nCoV 96個小時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上皮細胞內發現,而在Vero E6和Huh-7細胞系分離培養需約6天。

冠狀病毒理化特性的認識多來自對SARSr-CoV和MERSr-CoV的研究。病毒紫外線和熱敏感,56℃30分鐘、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氯仿等脂溶劑均可有效滅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滅活病毒

4.2 二、流行病學特點

4.2.1 (一)傳染源

目前所見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成爲傳染源

4.2.2 (二)傳播途徑

經呼吸道飛沫和密切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

4.2.3 (三)易感人羣

人羣普遍易感。

4.3 三、臨牀特點

4.3.1 (一)臨牀表現。

基於目前的流行病學調查,潛伏期1~14天,多爲3~7天。以發熱乾咳乏力爲主要表現。少數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瀉症狀。重症患者多在發病一週後出現呼吸困難和/或低氧血癥,嚴重者可快速進展爲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膿毒症休克、難以糾正的代謝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礙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值得注意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爲中低熱,甚至無明顯發熱

輕型患者僅表現爲低熱、輕微乏力等,無肺炎表現。

從目前收治的病例情況看,多數患者預後良好,少數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礎疾病者預後較差。兒童病例症狀相對較輕。

4.3.2 (二)實驗室檢查

發病早期外周血白細胞總數正常或減少,淋巴細胞計數減少,部分患者可出現肝酶、乳酸脫氫酶(LDH)、肌酶和肌紅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見肌鈣蛋白增高。多數患者C反應蛋白(CRP)和血沉升高,降鈣素原正常。嚴重者D-二聚體升高、外周血淋巴細胞進行性減少。重型、危重型患者常有炎症因子升高。

鼻咽拭子、痰和其他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糞便等標本中可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

爲提高核酸檢測陽性率,建議儘可能留取痰液,實施氣管插管患者採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標本採集後儘快送檢。

4.3.3 (三)胸部影像學。

早期呈現多發小斑片影及間質改變,以肺外帶明顯。進而發展爲雙肺多發磨玻璃影、浸潤影,嚴重者可出現肺實變,胸腔積液少見。

4.4 四、診斷標準

4.4.1 (一)疑似病例。

結合下述流行病學史和臨牀表現綜合分析

4.4.1.1 1.流行病學

(1)發病前14天內有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發病前14天內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者)有接觸史;

(3)發病前14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來自有病例報告社區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患者

(4)聚集性發病。

4.4.1.2 2.臨牀表現

(1)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

(2)具有上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影像學特徵;

(3)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淋巴細胞計數減少。有流行病學史中的任何一條,且符合臨牀表現中任意2條。無明確流行病學史的,符合臨牀表現中的3條。

4.4.2 (二)確診病例。

疑似病例,具備以下病原學證據之一者:

1.實時熒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

2.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4.5 五、臨牀分型

4.5.1 (一)輕型。

臨牀症狀輕微,影像學未見肺炎表現。

4.5.2 (二)普通型。

具有發熱、呼吸道等症狀影像學可見肺炎表現。

4.5.3 (三)重型。

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1.出現氣促,RR≥30次/分;

2.靜息狀態下,指氧飽和度≤93%;

3.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高海拔(海拔超過1000米)地區應根據以下公式對PaO2/FiO2進行校正:PaO2/FiO2×[大氣壓(mmHg)/760]

肺部影像學顯示24~48小時內病竈明顯進展>50%者按重型管理。

4.5.4 (四)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1.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

2.出現休克

3.合併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監護治療。

4.6 六、鑑別診斷

(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輕型表現需與其它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相鑑別。

(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主要與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肺炎支原體感染鑑別,尤其是對疑似病例要儘可能採取包括快速抗原檢測和多重PCR核酸檢測方法,對常見呼吸道病原體進行檢測

(三)還要與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機化性肺炎等鑑別。

4.7 七、病例的發現與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後,應當立即進行單人間隔離治療,院內專家會診或主診醫師會診,仍考慮疑似病例,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並採集標本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同時在確保轉運安全前提下立即將疑似病例轉運至定點醫院。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觸患者,即便常見呼吸道病原檢測陽性,也建議及時進行新型冠狀病毒病原學檢測

4.8 八、治療

4.8.1 (一)根據病情確定治療場所。

1.疑似及確診病例應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確診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危重型病例應當儘早收入ICU治療。

4.8.2 (二)一般治療。

1.臥牀休息,加強支持治療,保證充分熱量;注意水、電解質平衡,維持內環境穩定;密切監測生命體徵、指氧飽和度等。

2.根據病情監測血常規、尿常規、CRP、生化指標(肝酶、心肌酶、腎功能等)、凝血功能動脈血氣分析、胸部影像學等。有條件者可行細胞因子檢測

3.及時給予有效氧療措施,包括鼻導管、面罩給氧和經鼻高流量氧療。

4.抗病毒治療:可試用α-干擾素(成人每次500萬U或相當劑量,加入滅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霧化吸入)、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成人200mg/50mg/粒,每次2粒,每日2次,療程不超過10天)、利巴韋林(建議與干擾素或洛匹那韋/利托那韋聯合應用,成人500mg/次,每日2至3次靜脈輸注,療程不超過10天)、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療程不超過10天)、阿比多爾(成人200mg,每日3次,療程不超過10天)。要注意洛匹那韋/利托那韋相關腹瀉噁心嘔吐、肝功能損害等不良反應,同時要注意和其他藥物相互作用。在臨牀應用中進一步評價目前所試用藥物的療效。不建議同時應用3種及以上抗病毒藥物,出現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時應停止使用相關藥物

5.抗菌藥物治療: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藥物,尤其是聯合使用廣譜抗菌藥物

4.8.3 (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療。

4.8.3.1 1.治療原則:

對症治療的基礎上,積極防治併發症,治療基礎疾病,預防繼發感染,及時進行器官功能支持。

4.8.3.2 2.呼吸支持:

(1)氧療:重型患者應當接受鼻導管或面罩吸氧,並及時評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癥是否緩解。

(2)高流量鼻導管氧療或無創機械通氣:當患者接受標準氧療後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癥無法緩解時,可考慮使用高流量鼻導管氧療或無創通氣。若短時間(1~2小時)內病情無改善甚至惡化,應當及時進行氣管插管和有創機械通氣

(3)有創機械通氣:採用肺保護性通氣策略,即小潮氣量(4~8m1/kg理想體重)和低吸氣壓力(平臺壓<30cmH2O)進行機械通氣,以減少呼吸機相關肺損傷。較多患者存在人機不同步,應當及時使用鎮靜以及肌松劑。

(4)挽救治療:對於嚴重ARDS患者,建議進行肺復張。在人力資源充足的情況下,每天應當進行12小時以上的俯臥位通氣俯臥位通氣效果不佳者,如條件允許,應當儘快考慮體外膜肺氧合(ECMO)。

4.8.3.3 3.循環支持:

充分液體復甦的基礎上,改善微循環,使用血管活性藥物,必要時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

4.8.3.4 4.康復血漿治療:

適用於病情進展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參考《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牀治療方案(試行第一版)》。

4.8.3.5 5.其他治療措施

對於氧合指標進行性惡化、影像學進展迅速、機體炎症反應過度激活狀態的患者,酌情短期內(3~5日)使用糖皮質激素,建議劑量不超過相當於甲潑尼龍1~2mg/kg/日,應當注意較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由於免疫抑制作用,會延緩對冠狀病毒的清除;可靜脈給予血必淨100ml/次,每日2次治療;可使用腸道微生態調節劑,維持腸道生態平衡,預防繼發細菌感染;對有高炎症反應的重危患者,有條件的可考慮使用血漿置換吸附、灌流、血液/血漿濾過等體外血液淨化技術。

患者常存在焦慮恐懼情緒,應當加強心理疏導。

4.8.4 (四)中醫治療

本病屬於中醫“疫”病範疇,病因爲感受“疫戾”之氣,各地可根據病情、當地氣候特點以及不同體質等情況,參照下列方案進行辨證論治。涉及到超藥典劑量,應當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8.4.1 1.醫學觀察期

臨牀表現1:乏力伴胃腸不適

推薦中成藥藿香正氣膠囊(丸、水、口服液

臨牀表現2:乏力發熱

推薦中成藥:金花清感顆粒、連花清瘟膠囊(顆粒)、疏風解毒膠囊(顆粒)

4.8.4.2 2.臨牀治療期(確診病例)
4.8.4.2.1 2.1 清肺排毒湯

適用範圍:適用於輕型、普通型、重型患者,在危重型患者救治中可結合患者實際情況合理使用。

基礎方劑麻黃9g、炙甘草6g、杏仁9g、生石膏15~30g(先煎)、桂枝9g、澤瀉9g、豬苓9g、白朮9g、茯苓15g、柴胡16g、黃芩6g、姜半夏9g、生薑9g、紫菀9g、冬花9g、射干9g、細辛6g、山藥12g、枳實6g、陳皮6g、藿香9g。

服法:傳統中藥飲片水煎服。每天一付,早晚兩次(飯後四十分鐘),溫服,三付一個療程。

如有條件,每次服完藥可加服大米湯半碗,舌幹津液虧虛者可多服至一碗o(注:如患者發熱則生石膏的用量要小,發熱壯熱可加大生石膏用量)。若症狀好轉而未痊癒則服用第二個療程,若患者有特殊情況或其他基礎病,第二療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修改處方症狀消失則停藥。

處方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推薦在中西醫結合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湯”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20)22號)。

4.8.4.2.2 2.2 輕型

(1)寒溼鬱肺證

臨牀表現:發熱乏力,周身痠痛咳嗽咯痰,胸緊憋氣納呆噁心嘔吐大便粘膩不爽。舌質淡胖齒痕或淡紅,苔白厚腐膩或白膩,脈濡或滑。

推薦處方:生麻黃6g、生石膏15g、杏仁9g、羌活15g、葶藶子15g、貫衆9g、地龍15g、徐長卿15g、藿香15g、佩蘭9g、蒼朮15g、雲苓45g、生白朮30g、焦三仙各9g、厚朴15g、焦檳榔9g、煨草果9g、生薑15g。

服法:每日1劑,水煎600ml,分3次服用,早中晚各1次,飯前服用。

(2)溼熱蘊肺證

臨牀表現:低熱或不發熱,微惡寒乏力,頭身困重,肌肉痠痛乾咳痰少,咽痛口乾不欲多飲,或伴有胸悶脘痞,無汗或汗出不暢,或見嘔惡納呆便溏大便粘滯不爽。舌淡紅,苔白厚膩或薄黃,脈滑數或濡。

推薦處方檳榔10g、草果10g、厚朴10g、知母10g、黃芩10g、柴胡10g、赤芍10g、連翹15g、青蒿10g(後下)、蒼朮10g、大青葉10g、生甘草5g。

服法:每日1劑,水煎400ml,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

4.8.4.2.3 2.3 普通型

(1)溼毒鬱肺證

臨牀表現:發熱咳嗽痰少,或有黃痰,憋悶氣促腹脹便祕不暢。舌質暗紅,舌體胖,苔黃膩或黃燥,脈滑數或弦滑。

推薦處方:生麻黃6g、苦杏仁15g、生石膏30g、生薏苡仁30g、茅蒼朮10g、廣藿香15g、青蒿草12g、虎杖20g、馬鞭草30g、幹蘆根30g、葶藶子15g、化橘紅15g、生甘草10g。

服法:每日1劑,水煎400ml,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

(2)寒溼阻肺證

臨牀表現:低熱,身熱不揚,或未熱,乾咳,少痰,倦怠乏力胸悶,脘痞,或嘔惡,便溏舌質淡或淡紅,苔白或白膩,脈濡。

推薦處方蒼朮15g、陳皮10g、厚朴10g、藿香10g、草果6g、生麻黃6g、羌活10g、生薑10g、檳榔10g。

服法:每日l劑,水煎400ml,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

4.8.4.2.4 2.4 重型

(1)疫毒閉肺證

臨牀表現:發熱面紅,咳嗽,痰黃粘少,或痰中帶血,喘憋氣促,疲乏倦怠,口乾苦粘,噁心不食大便不暢,小便短赤。舌紅,苔黃膩,脈滑數。

推薦處方:生麻黃6g、杏仁9g、生石膏15g、甘草3g、藿香10g(後下)、厚朴10g、蒼朮15g、草果10g、法半夏9g、茯苓15g、生大黃5g(後下)、生黃芪10g、葶藶子10g、赤芍10g。

服法:每曰1~2劑,水煎服,每次100ml~200ml,一日2~4次,口服或鼻飼。

(2)氣營兩燔證

臨牀表現:大熱煩渴,喘憋氣促,譫語神昏,視物錯瞀,或發斑疹,或吐血衄血,或四肢抽搐舌絳少苔或無苔,脈沉細數,或浮大而數。

推薦處方:生石膏30~60g(先煎)、知母30g、生地30~60g、水牛角30g(先煎)、赤芍30g、玄蔘30g、連翹15g、丹皮15g、黃連6g、竹葉12g、葶藶子15g、生甘草6g。

服法:每日1劑,水煎服,先煎石膏水牛角後下諸藥,每次100ml~200ml,每日2~4次,口服或鼻飼。

推薦中成藥:喜炎平注射液、血必淨注射液熱毒注射液痰熱清注射液醒腦靜注射液。功效相近的藥物根據個體情況可選擇一種,也可根據臨牀症狀聯合使用兩種。中藥注射劑可與中藥湯劑聯合使用。

4.8.4.2.5 2.5 危重型(內閉外脫證)

臨牀表現:呼吸困難、動輒氣喘需要機械通氣,伴神昏煩躁,汗出肢冷,舌質紫暗,苔厚膩或燥,脈浮大無根。

推薦處方人蔘15g、黑順片10g(先煎)、山茱萸15g,送服蘇合香丸安宮牛黃丸

推薦中成藥:血必淨注射液熱毒注射液痰熱清注射液醒腦靜注射液參附註射液生脈注射液參麥注射液。功效相近的藥物根據個體情況可選擇一種,也可根據臨牀症狀聯合使用兩種。中藥注射劑可與中藥湯劑聯合使用。

注:重型和危重型中藥注射劑推薦用法

中藥注射劑的使用遵照藥品介紹從小劑量開始、逐步辨證調整的原則,推薦用法如下:

病毒感染或合併輕度細菌感染: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加喜炎平注射液100mg bid,或0.9%氯化鈉注射液250 ml力口熱毒注射液20 ml,或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加痰熱清注射液40ml bid。

高熱意識障礙: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加醒腦靜注射液20ml bid。

全身炎症反應綜合徵或/和多臟器功能衰竭: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加血必淨注射液100ml bid。

免疫抑制: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加參麥注射液100ml bid。

休克: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加參附註射液100ml bid。

4.8.4.2.6 2.6 恢復期

(1)肺脾氣虛

臨牀表現:氣短,倦怠乏力,納差嘔惡,痞滿大便無力,便溏不爽。舌淡胖,苔白膩。

推薦處方法半夏9g、陳皮10g、黨蔘15g、炙黃芪30g、炒白朮10g、茯苓15g、藿香10g、砂仁6g(後下)、甘草6g。服法:每日1劑,水煎400ml,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

(2)氣陰兩虛證

臨牀表現:乏力氣短口乾口渴心悸,汗多,納差,低熱或不熱,乾咳少痰。舌幹少津,脈細或虛無力。

推薦處方:南北沙蔘各10g、麥冬15g、西洋參6g,五味子6g、生石膏15g、淡竹葉10g、桑葉10g、蘆根15g、丹蔘15g、生甘草6g。

服法:每日1劑,水煎400ml,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

4.9 九、解除隔離和出院後注意事項

4.9.1 (一)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

1.體溫恢復正常3天以上;

2.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

3.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

4.連續兩次呼吸道標本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1天)。

滿足以上條件者,可解除隔離出院。

4.9.2 (二)出院後注意事項。

1.定點醫院要做好與患者居住地基層醫療機構間的聯繫,共享病歷資料,及時將出院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轄區或居住地居委會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2.患者出院後,因恢復期機體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它病原體風險,建議應繼續進行14天自我健康狀況監測,佩戴口罩,有條件的居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減少與家人的近距離密切接觸,分餐飲食,做好手衛生,避免外出活動

3.建議在出院後第2周、第4周到醫院隨訪、複診。

4.10 十、轉運原則

按照我委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執行。

4.11 十一、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

嚴格按照我委《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護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範圍指引(試行)》的要求執行。

6 解讀

2020年2月1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以下簡稱“第六版”),現進行解讀如下。

6.1 一、傳播途徑

傳播途徑將“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改爲“經呼吸道飛沫和密切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接觸”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於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中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

6.2 二、臨牀表現

重症患者嚴重者除了“快速進展爲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膿毒症休克、難以糾正的代謝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礙”外,還可出現“多器官功能衰竭”。

實驗室檢查,強調“爲提高核酸檢測陽性率,建議儘可能留取痰液,實施氣管插管患者採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標本採集後儘快送檢。”

6.3 三、診斷標準

第六版診斷標準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區別。統一分爲“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兩類。

疑似病例判定分兩種情形。一是“有流行病學史中的任何一條,且符合臨牀表現中任意2條(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淋巴細胞計數減少)。二是“無明確流行病學史的,且符合臨牀表現中的3條(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淋巴細胞計數減少)。

確診病例需有病原學證據陽性結果(實時熒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或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6.4 四、臨牀分型

仍分爲“輕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對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增加“高海拔(海拔超過1000米)地區應根據以下公式對PaO2/FiO2進行校正:PaO2/FiO2 × [大氣壓(mmHg)/760]”。

將“肺部影像學顯示24-48小時內病竈明顯進展>50%者”按重型管理。

6.5 五、鑑別診斷

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輕症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提出相關疾病的鑑別診斷。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輕型表現需與其它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相鑑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主要與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肺炎支原體感染鑑別。

強調“對疑似病例要儘可能採取包括快速抗原檢測和多重PCR核酸檢測方法,對常見呼吸道病原體進行檢測。”

6.6 六、病例的發現與報告

刪除“關於湖北省對臨牀診斷病例的處置要求”。

刪除“疑似病例”排除標準,疑似病例的解除隔離標準和“解除隔離標準”相一致。

6.7 七、治療

1.根據病情確定治療場所。刪除“疑似及確診病例”,改爲“應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確診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抗病毒治療:刪除“目前沒有確認有效的抗新型冠狀病毒治療方法。”在試用藥物中,增加“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和阿比多爾(成人200mg,每日3次)”兩個藥物利巴韋林建議與干擾素或洛匹那韋/利托那韋聯合應用。試用藥物的療程均不超過10天。建議在臨牀應用中進一步評價目前所試用藥物的療效。不建議同時應用3種及以上抗病毒藥物,出現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時應停止使用相關藥物

3.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療。增加“康復血漿治療”,建議適用於病情進展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參考《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牀治療方案(試行第一版)》。

4.其他治療措施:將對有高炎症反應的危重患者,“有條件可以考慮使用體外血液淨化技術。”修改爲“有條件的可考慮使用血漿置換吸附、灌流、血液/血漿濾過等體外血液淨化技術。”

5.關於中醫治療。通過對病人觀察治療的深入,在總結分析全國各地中醫診療方案、梳理篩選各地中醫治療經驗和有效方藥基礎上,結合已印發的《關於推薦在中西醫結合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湯”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診療方案(試行第二版)》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病例管理規範》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修正版)》進行了調整和補充。延續上一版對疾病全過程的分期,將中醫治療分爲醫學觀察期和臨牀治療期(確診病例),將臨牀治療期分爲輕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恢復期。醫學觀察期推薦使用中成藥。臨牀治療期推薦了通用方劑清肺排毒湯”,並分別對輕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和恢復期從臨牀表現、推薦處方劑量、服用方法三個方面予以說明。同時,在方案中增加了適用於重型、危重型的中成藥(包括中藥注射劑)的具體用法。各地可根據病情、當地氣候特點以及不同體質等情況,參照推薦的方案進行辨證論治

6.8 八、解除隔離和出院後注意事項

解除隔離標準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

1.體溫恢復正常3天以上;

2.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

3.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吸收好轉;

4.連續兩次呼吸道標本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1天)。

增加“出院後注意事項”:

1.定點醫院要做好與患者居住地基層醫療機構間的聯繫,共享病歷資料,及時將出院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轄區或居住地居委會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2.患者出院後,因恢復期機體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它病原體風險,建議應繼續進行14天自我健康狀況監測,佩戴口罩,有條件的居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減少與家人的近距離密切接觸,分餐飲食,做好手衛生,避免外出活動

3.建議在出院後第2周、第4周到醫院隨訪、複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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