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血液腫瘤用藥
5.1 是否需要檢測靶點
否
5.2 適應證
適用於既往至少接受過一次全身化療的復發或難治的外周T細胞淋巴瘤患者。
5.3 合理用藥要點
1.成人推薦每次服藥30mg,每週服藥兩次,兩次服藥間隔不應少於3天(如週一和週四、週二和週五、週三和週六等),早餐後30分鐘服用。若病情未進展或未出現不能耐受的不良反應,建議持續服藥。
2.劑量調整:3級或4級中性粒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計數<1×109/L)、血小板減少(血小板計數<50×109/L)、貧血(血紅蛋白降低至<80g/L)時,暫停用藥。待中性粒細胞絕對值恢復至≥1.5×109/L、血小板恢復至≥75×109/L、血紅蛋白恢復至≥90g/L,並經連續兩次檢查確認,可繼續治療。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爲3級,恢復用藥時可採用原劑量或劑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爲4級,恢復用藥時劑量應降低至20mg/次。
3.常見不良反應有:血液學不良反應,包括血小板計數減少、白細胞或中性粒細胞計數減少、血紅蛋白降低;全身不良反應,包括乏力、發熱;胃腸道不良反應,包括腹瀉、噁心和嘔吐;代謝及營養系統不良反應,包括食慾下降、低鉀血癥和低鈣血癥;以及頭暈、皮疹等;極少數患者心電圖會出現QTc間期延長。
6 乳腺癌用藥
6.1 是否需要檢測靶點
否
6.2 適應證
聯合芳香化酶抑制劑用於HR陽性、HER2陰性、絕經後、經內分泌治療復發或進展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患者。
6.3 合理用藥要點
1.在接受西達本胺治療前,經病理學證實HR陽性、HER2陰性患者方可使用。
2.本品起始劑量是每次服藥30mg,每週服藥兩次,兩次服藥間隔不應少於3天(如週一和週四、週二和週五、週三和週六等)。每4周爲一個用藥週期。若病情未進展或未出現不能耐受的不良反應,建議持續服藥。餐後30分鐘服用。
3.常見的不良反應主要是血液學不良反應,因此建議在使用本品前行血常規檢查,指標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開始用藥:中性粒細胞絕對值≥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紅蛋白≥90g/L。用藥期間需定期檢測血常規(通常爲每週一次)。當血液學不良反應嚴重程度達到3級或4級時,應暫停本品用藥。待指標恢復至服藥前水平時,經過連續兩次檢查確認,可繼續本品治療。恢復用藥時的劑量如下: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爲3級,恢復用藥時可採用原劑量或劑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爲4級,恢復用藥時劑量應降低至20mg/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