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縮窄性心包炎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縮窄性心包炎臨牀路徑(2017年版)
4.1 一、縮窄性心包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縮窄性心包炎(ICD-10:I31.101-I31.102)行心包剝脫術(ICD-9-CM-3:37.3100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臟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外科學》(8年制和7年制教材臨牀醫學專用,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可有結核病史。
2.有明顯症狀體徵:呼吸困難、尿少、肝大、腹脹、水腫,肝淤血和腹水體徵。
3.輔助檢查:心電圖、胸部X線檢查,超聲心動圖,心臟CT,心臟磁共振,冠狀動脈造影(年齡大於50歲)。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臟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外科學》(8年制和7年制教材臨牀醫學專用,人民衛生出版社)
心包剝脫術(ICD-9-CM-3:37.31004)
4.1.4 (四)標準住院日≤1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31.101-I31.102縮窄性心包炎疾病編碼。
2.有明確手術指徵,無手術禁忌。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5.年齡≤70歲。
6.心功能≤III級或EF≥45%
4.1.6 (六)術前準備7-10天。
4.1.6.1 1.必須完成的檢查項目:
(1)血尿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術前感染疾病篩查、血型+術前配血、;
4.1.6.2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結核活動指標(PPD試驗、結核抗體等)、紅細胞沉降率(ESR)、腹部超聲、血氣分析和肺功能(高齡或既往有肺部病史者)、冠狀動脈造影(年齡≥50歲);
(2)有其他專業疾病者及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4.1.7 (七)選擇用藥。
抗菌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10天以內。
3.手術植入物:無。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4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2.術後用藥:
(1)抗菌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10 (十)出院標準。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其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手術期併發症:心功能不全、出血、胸膜腔積液、腹水、術後傷口感染等造成住院日延長和費用增加。
2.合併有其他系統疾病,可能導致這些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療,從而延長治療時間和增加住院費用。
5.其他患者方面的原因等。
4.2 二、縮窄性心包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縮窄性心包炎(ICD-10:I31.101-I31.102)
行心包剝脫術(ICD-9-CM-3:37.31004)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 ≤18 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9天 (完成術前準備日) | 住院第7-10天 (術前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 □ 初步的診斷和治療方案 □ 開檢查、化驗單 | □ 上級醫師查房 □ 繼續完成術前化驗檢查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向患者和/或家屬交待圍手術期注意事項並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輸血同意書、委託書(患者本人不能簽字時) □ 麻醉醫師查房並與患者及/或家屬交待麻醉注意事項並簽署麻醉知情同意書 □ 完成各項術前準備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心外科二級護理常規 □ 飲食 □ 每日測體重 □ 強心、利尿藥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加) □ 患者基礎用藥 □ 既往用藥 臨時醫囑: □ 根據會診科室要求開檢查和化驗單 □ 對症處理 | 長期醫囑:同前 臨時醫囑: 術前醫囑: □ 準備明日在全麻下行心包剝脫術 □ 術前禁食水 □ 術前用抗生素皮試 □ 術區備皮 □ 術前灌腸 □ 配血 □ 術中特殊用藥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和生活護理 | □ 做好備皮等術前準備 □ 提醒患者術前禁食水 □ 術前心理護理 |
病情變異記錄 | □ □無 □有,原因: □ 1. □ 2. | □ □無 □有,原因: □ 1. □ 2. | □ 無 □有,原因: □ 1. □ 2. |
護士 簽名 | □ | □ | □ |
簽名 | □ | □ | □ |
時間 | 住院第8-11天 (手術日) | 住院第9-12天 (術後第1日) | 住院第10-13天 (術後第2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手術 □ 向家屬交代病情、手術過程及術後注意事項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完成術後病程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生命體徵及有無術後併發症並做相應處理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程記錄 □ 根據病情變化及時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 觀察生命體徵情況、有無併發症等並作出相應處理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特級護理常規 □ 飲食 □ 留置引流管並計引流量 □ 強心利尿藥 □ 抗生素 □ 保留尿管並記錄尿量 □ 胃粘膜保護劑 □ 其他特殊醫囑 臨時醫囑: □ 今日在全麻下行心包剝脫術 □ 補液 □ 血管活性藥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特級或一級護理,餘同前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換藥 □ 止痛等對症處理 □ 補液 □ 血管活性藥 □ 強心利尿藥 | 長期醫囑: □ 同前 臨時醫囑: □ 止痛等對症處理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並及時報告醫生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病情變異記錄 | □ □無 □有,原因: □ 1. □ 2. | □ □無 □有,原因: □ 1. □ 2. | □ □無 □有,原因: □ 1. □ 2. |
護士 簽名 | □ | □ | □ |
簽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