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公佈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布洛芬顆粒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注[2007]54號《關於公佈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佈。
布洛芬顆粒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布洛芬顆粒商品名稱:英文名稱: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作用類別】
本品爲解熱鎮痛類非處方藥藥品。
【適應症】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規格】
每包含布洛芬0.1克
【用法用量】
溫開水沖服,1-3歲兒童,一次半包;4-8歲兒童,一次1包;8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爲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4.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6.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7.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的副作用,並可能導致潰瘍。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址: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