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疾病概述
嗜睡症(Hypersomnia)是指過渡的白天或夜間的睡眠,並非由於睡眠不足或存在發作性睡病等其他神經精神疾病所致。常與心理因素有關。
患者每天出現睡眠時間過多或睡眠發作持續一個月以上,需要排除由於發作性睡病及其附加症狀所致的睡眠過度綜合徵,如摔倒睡眠癱瘓等。此外,嗜睡症與發作性睡病亦不同:在於後者爲不可抗拒的睡眠,且持續時間較短(1~15分鐘),而前者則表現爲日間睏倦,且睡眠持續時間更長而非不可抗拒。
5 嗜睡症的特點
主要特點是:
(1)白天睡眠過多或睡眠發作,睡眠發作不能用睡眠時間不足來解釋,清醒時達到完全覺醒狀態的過渡時間延長;
6 症狀體徵
白天睡眠過多,表現爲特別在安靜或單調環境下,經常睏乏思睡,並可不分場合甚至在需要十分清醒的情況下,也出現不同程度、不可抗拒的入睡。過多的睡眠不是由於睡眠不足、藥物、酒精、軀體疾病所致,也不是某種精神障礙(如神經衰弱、抑鬱症)症狀的一部分。過多的睡眠引起顯著的痛苦或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的受損。
常見的損害是認知和記憶功能障礙,表現爲記憶減退,思維能力下降,學習新鮮事物出現困難甚至意外事故發生率增多。這些問題常使患者情緒低落,甚至被別人誤認爲懶惰、不求上進,造成嚴重的心理壓力。
8 診斷檢查
診斷的主要根據是白天睡眠過多,或有睡眠發作;不存在睡眠時間不足;不從喚醒到完全清醒的時間延長或睡眠中呼吸暫停;無發作性睡病的附加症狀(如猝倒症、睡眠癱瘓、入睡前幻覺、醒前幻覺等)。病人爲此明顯感到痛苦或影響社會活動功能。幾乎每天發生,並至少1個月。不是由於睡眠不足、藥物、酒精、軀體疾病所致,也不是某種精神障礙的症狀組成部分。
9 治療方案
嗜睡症的治療多采用心理治療,去除與發病有關的不良心理因素,避免精神刺激,幫助病人建立正常的生活規律。此外,還可給予小劑量的精神興奮藥物,如:苯丙胺和哌醋甲酯等,必要時在醫生指導下應用。
首先必須儘可能地瞭解病因,以便解除和根治病因。其次是藥物治療,用藥原則是必須個體化、不同症狀使用不同藥物、嚴格用藥劑量和服藥時、產生耐藥者要更換新藥。白天嗜睡可採用小劑量中樞興奮劑,如哌甲酯(利他林)、苯丙胺等。用興奮劑後,會加重夜間睡眠障礙,可適當加服短效安眠藥。第三是行爲治療,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準時入睡和起牀,白天可定時小睡。白天增加活動以改善白日的過度嗜睡從而改善夜間睡眠。醫生可要求病人記錄磕睡時間,檢查患者未能遵守制定的上牀睡眠時間、忘記服藥和其他情況惡化的行爲,通過獎勵法和懲罰方式,規範其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