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概述
股骨幹骨折早期石膏固定用於股骨幹骨折的治療。股骨幹骨折的治療與病兒年齡密切相關。小於6個月的嬰兒,可採用連衣挽具、小夾板或石膏固定。6個月至11歲則採用早期石膏固定、牽引加石膏固定、外固定架固定和切開復位內固定。>12歲可採用切開復位內固定、外固定架固定和帶鎖髓內針固定。此處重點介紹早期石膏固定。
自從Irani(1976)和Staheli教授(1977)報道後,早期石膏固定技術在歐美國家得到普遍開展。筆者單位於1991年開展該項工作。
9 手術步驟
9.1 1.先包小腿管形石膏
在病牀旁牽引未取下前包小腿管形石膏,注意足跟處墊好棉襯(圖12.42.2-3)。
9.2 2.復位與石膏固定
將病兒移到石膏牀上,助手通過固化後的小腿管形石膏牽引患肢使骨折大致復位。注意根據骨折的部位、成角情況調整牽引方向。術者和其他助手在牽引的同時完成髖人字石膏的餘下部分。塑形時注意矯正成角畸形。
9.3 3.檢查復位效果
待石膏固化後,在X線電視透視下檢查骨折復位情況。如對線在可接受範圍內,短縮小於2cm,則結束全部操作。如成角過大,可通過石膏楔形切開矯正;短縮過多,可通過石膏環行切開、鉛筆頭或小木塊撐開矯正(圖12.42.2-4)。
10 術後處理
股骨幹骨折早期石膏固定術後髖人字石膏固定6~8周,拆石膏後開始功能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