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

婦產科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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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rèn shēn hé bìng xīn zāng bìng

2 英文參考

pregnancy associated with cardiac disease

3 疾病分類

產科

4 疾病概述

妊娠合併心臟病產科嚴重的合併症,目前仍是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發病率0.5-1.5%。由於妊娠子宮增大,血容量增多,加重了心臟負擔,分娩子宮及全身骨骼肌收縮使大量血液涌向心臟,產後迴圈血量的增加,均易使有病變的心臟發生心力衰竭。同時,由於長期慢性缺氧,致胎兒宮內發育不良和胎兒窘迫。臨牀上以妊娠合併風溼性心臟病多見,尚有先天性、妊高徵心臟病,圍產期心肌病貧血心臟病等。心臟患者能否安全渡過妊娠分娩關,取決於心臟功能,故對此病必須高度重視。

5 疾病描述

妊娠合併心臟病是嚴重的妊娠合併症,其發病率各國報道不一,約爲1%-4%。我國1992年報道本病發病率爲1.06%,死亡率爲0.73%。在我國孕產婦死因順位中,妊娠合併心臟病高居第3位。只有加強孕期保健,才能降低心臟孕產婦死亡率

6 症狀體徵

臨牀表現

(1)有肝炎密切接觸史或半年內接受輸血血液製品史。

(2)乏力、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腹脹腹瀉,常有不同程度的黃疸或輕度發熱等。

(3)肝區疼痛肝腫大且有壓痛。

(4)嚴重者可出現精神症狀,甚至昏迷,亦可有出血傾向。

7 病理生理

1.妊娠期 血容量增加,心排出量增加,心率加快,心肌耗氧量加大,顯著加重了心臟負擔。血容量增加始於妊娠第6周,至32~34周達高峯,較妊娠前增加30%-45%,從而引起心率加快及心排出量增加。妊娠早期是以心排出量增加爲主,妊娠晚期需增加心率適應血容量增多。至分娩前1-2個月,心率平均每分鐘約增加10次,使心臟負擔加重。此外,妊娠晚期子宮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臟向左向上移位,出入心臟的大血管扭曲,機械性地增加心臟負擔,更易使心臟病孕婦發生心力衰竭

2.分娩期 分娩期爲心臟負擔最重的時期。在第一產程,子宮收縮能增加周圍循環阻力,血壓稍升高,幅度爲5-10mmHg。每次宮縮約有250~500ml血液從子宮中被擠出,中心靜脈壓升高。第二產程時,除子宮收縮外,產婦出現用力屏氣,腹壁肌及骨骼肌同時工作,使周圍循環阻力及肺循環阻力均增加;同時加腹壓能使內血液涌向心臟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原有血液自左向右分流,可因肺循環阻力增加,右心房壓力增高而轉變爲血液自右向左分流,出現紫紺。第三產程胎兒胎盤娩出後,子宮突然縮小,胎盤循環停止,子宮血竇內大量血液突然進入全身循環。同時腹壓驟減,血液內臟傾流,回心血量急劇減少,使功能不良的心臟易在此時發生心力衰竭

3.產褥期 產後3日內仍是心臟負擔較重的時期。除子宮縮復使一部分血液進入體循環以外,孕期組織間瀦留的液體也開始回到體循環,此時的血容量暫時性增加,仍要警惕心力衰竭發生。 綜上可見,妊娠32~34周及以後、分娩期及產後3日內均是心臟病孕產婦發生心力衰竭的最危險時期,臨牀上應給予密切監護。

8 診斷檢查

診斷

1.按內科心臟病診斷常規。

2.注意有無心力衰竭,是否因妊娠而加重,及其治療經過。

9 治療方案

治療

應與心內科醫師共同處理。

1.判斷能否繼續妊娠妊娠早期若有下列情況,應終止妊娠

(1)心功能Ⅲ級或以上者。

(2)有心衰史。

(3)有風溼活動者。

(4)紫紺型先心病或聯合瓣膜病。

(5)應手術而未手術或經手術後心功能未改善者。

2.孕中晚期心功能Ⅲ、Ⅳ級,經保守治療未好轉者,應酌情作剖宮產。

3.繼續妊娠者的孕期處理

(1)休息,加強營養

(2)預防和控制感染(含上呼吸道感染)、糾正貧血、防治妊高徵等。

(3)加強孕期監護,孕20周前每2周在內科及產科檢查1次。孕20周後,每週檢查1次,酌情收入院觀察治療,可住內科亦可住產科,一般孕36周後必須住產科待產。

(4)加強胎心監護

(5)心功能Ⅱ級及以上者,應予洋地黃等,以加強心肌收縮力和減輕心臟前或後負荷。

(6)併發症的治療:例如併發肺水腫者須給利尿劑等治療。

4.繼續妊娠者的臨產期處理

(1)第一產程:①保持環境安靜,解除孕婦顧慮,增強信心。酌情斜坡臥位,吸氧。②加強或調整抗生素預防感染。③加強監護,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1/2~4h,及時發現早期心衰。④胎心監護。⑤嚴密觀察產程,調整有效宮縮,縮短產程。⑥酌情予鎮靜劑減少精神緊張和心臟負擔,哌替啶50~100mg,或安定10~20mg肌注。⑦若產時發生心力衰竭脈搏>120/min,呼吸>28次/min,或心功能Ⅲ~Ⅳ級者急請內科會診,提出治療方案。近期未用洋地黃製劑者,可給毛花甙丙0.4mg,加入10%葡萄糖液20ml緩慢靜注。

(2)第二產程:①縮短第二產程,待先露達盆底時,行產鉗術胎頭吸引術。②應緩慢地娩出胎兒,(剖宮產時也應如此),並在胎兒娩出後給產婦肌注哌替啶50~100mg,立即腹部壓砂袋或用腹帶固定,以防腹壓突然下降,使回心血量驟增,誘發或加重心力衰竭

(3)第三產程:①及時娩出胎盤,有效地按揉子宮。②儘量不用或少用宮縮劑,以減少產婦的回心血量。③在產房產後觀察至少2h,情況平穩後,方可送回病室。嚴密監視病情變化。

5.產褥期處理

(1)嚴格臥牀休息,產後24~48h內測血壓脈搏、呼吸l/4h,警惕出現心衰徵象,繼續給洋地黃製劑維持量。

(2)嚴密觀察病情,預防產後心衰

(3)繼續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4)心功能Ⅱ級以上不宜哺乳。

(5)心功能Ⅱ級者可2周後出院,Ⅲ級以上者,視病情酌情出院。建議適時行絕育術。

9.1 護理

產科一般護理和心臟病護理常規進行。

10 預後及預防

心臟病孕產婦的主要死亡原因是心力衰竭和嚴重感染。對於有心臟病的育齡婦女,一定要求做到孕前諮詢,以明確心臟病的類型、程度、心功能狀態,並確定能否妊娠。允許妊娠者一定要從早孕期開始,定期進行產前檢查。未經系統產前檢查心臟病孕婦心力衰竭發生率和孕產婦死亡率,較經產前檢查者高10倍。

11 特別提示

1、應加強早期保健,安排好病人生活,注意休息,保證睡眠,加強營養

2、預防心衰每天夜間保證睡眠,日間餐後休息。限制活動量,限制食鹽量每天不超4克。

3、積極防治貧血,給予鐵劑葉酸維生素B和C、鈣劑等。加強營養

4、產褥期產婦應充分休息。

5、增加高蛋白、高維生素類食品的進食,防止體重增加過快、過多。應減少脂肪類食物和鹽的攝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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