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尿路感染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尿路感染臨牀路徑標準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尿路感染(ICD-10:N39.0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或修訂的《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
1.症狀、體徵
急性膀胱炎可有膀胱刺激症狀,急性腎盂腎炎時常同時伴有寒戰、發熱、腰痛、肋脊角及輸尿管點壓痛,腎區壓痛和叩痛。
2.輔助檢查
(1)尿培養
(2)尿常規檢查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1.根據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或修訂的《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進行治療。
2.選用對致病菌敏感的藥物,必要時聯合用藥,足夠療程,預防或治療敗血症。
3.對症及支持治療。
4.糾正易患因素。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3-15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N39.001疾病編碼
2.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但在治療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本路徑。
4.1.6 (六)住院後完善檢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殘餘尿超聲、腹部CT、靜脈腎盂造影(IVP)、血培養、降鈣素原、血沉、尿找抗酸桿菌等(對反覆發作的尿路感染,應注意除外尿路複雜因素和系統性疾病)
(2)女性必要時需進行婦科檢查
4.1.7 (七)選擇用藥。
抗生素治療:選用對致病菌敏感、抗菌藥在尿及腎內濃度高(宜選用殺菌劑)、腎毒性小的抗菌藥,嚴重感染時聯合用藥。療程一般爲3-15天(根據感染部位不同療程不同)。血培養陽性者療程可適當延長。
4.1.8 (八)出院標準。
1.臨牀症狀消失
2.尿常規正常
3.尿培養陰性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4.2 二、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尿路感染(TCD編碼:BNS070,ICD-10編碼:N39.0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3-15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急診室或門診到病房)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7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善病歷 □ 醫患溝通,交待病情 □ 根據情況給予抗感染及對症支持治療 | □ 評價全身功能狀態 □ 防治併發症 □ 根據初步的檢查結果制訂下一步診療計劃 □ 申請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根據尿培養結果繼續給予抗感染及對症支持治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普食 □ 經驗性推薦喹諾酮類或頭孢類藥物,如有病原學依據則根據病原學酌情選擇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酌情) □ 根據病情下達病危通知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普食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結果 □ 根據病情變化下醫囑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普食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結果 □ 根據病情變化下醫囑 □ 複查尿常規、尿培養、血培養(酌情)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作好各項護理記錄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作好各項護理記錄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作好各項護理記錄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3. 4. 5. | □無 □有,原因: 1. 2. 3. 4. 5. | □無 □有,原因: 1. 2. 3. 4. 5.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第8-13天 | 第14天 |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各級醫生查房 □ 評價全身功能狀態 □ 繼續抗感染及對症支持治療 □ 繼續防治併發症 □ 必要時相關科室會診 | □ 各級醫生查房 □ 評價全身功能狀態 □ 繼續抗感染及對症支持治療 □ 繼續防治併發症 □ 必要時相關科室會診 |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出院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普食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 複查尿常規、尿培養,根據情況複查血培養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根據情況調整護理級別 □ 普食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 出院醫囑: □ 通知出院 □ 依據病情給予出院帶藥及建議 □ 出院帶藥 其他危險因素處理 □ 隨診建議: 出院後2周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3. 4. | □無 □有,原因: 1. 2. 3. 4. | □無 □有,原因: 1. 2. 3. 4.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