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發佈《關於將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和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納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醫急函[2023] 51號),將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納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通知提醒使用該2種藥品前應詳細閱讀國家藥監局覈准的說明書,按照說明書規定的適應證、用法用量正確使用藥品。醫師開具藥品前要熟知禁忌證、不良反應、藥物的相互作用等情況,並詳細詢問患者的藥物過敏史等情況,避免有禁忌證的患者使用,避免與禁止聯用的藥品聯用。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要求,做好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確保用藥安全。
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將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和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納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通知
國衛辦醫急函[2023] 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根據國家藥監局附條件批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上市申請的審批意見,爲進一步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抗病毒治療方案,經研究,將此2種藥品納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具體如下:
(一)適應證
用於治療輕、中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應在出現症狀3天或以內儘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先諾特韋片0.75g與利托那韋片0.1g同時空腹整片吞服,每12小時一次,連續服用5天。
(三)禁忌證及特殊人羣用藥
對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禁用。患有半乳糖不耐受、總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見遺傳性疾病患者禁用,妊娠期間禁用。
不得與高度依賴CYP3A進行清除且其血漿濃度升高會導致嚴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的藥物聯用。
伴有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應使用;既往有肝臟疾病、肝酶異常或肝炎病史的患者應慎用;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後7天內應停止哺乳。
二、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
(一)適應證
用於治療輕、中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應在出現症狀3天或以內儘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每12小時1次,連續服藥5天。第1天(前2次):每次0.6g;第 2~5天(第3~10次):每次0.3g。空腹或餐後服用。
(三)禁忌證及特殊人羣用藥
曾對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輔料發生過嚴重過敏的患者禁用。妊娠期間禁用。
不建議在本品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後7天進行母乳餵養。
三、注意事項
使用上述2種藥品前應詳細閱讀國家藥監局覈准的說明書,按照說明書規定的適應證、用法用量正確使用藥品。醫師開具藥品前要熟知禁忌證、不良反應、藥物的相互作用等情況,並詳細詢問患者的藥物過敏史等情況,避免有禁忌證的患者使用,避免與禁止聯用的藥品聯用。各地要嚴格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要求,做好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確保用藥安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