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印發2022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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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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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制定了《2022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計劃》。

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計劃的通知

國衛辦食品函〔2022〕262號

各有關單位:

爲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我委制定了《2022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同時提出以下要求:

一、把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起草要求。標準起草應當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爲依據,以保障健康爲宗旨,充分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客觀實際需要,參考相關國際標準和風險評估結果,深入調查研究,確保標準嚴謹,指標設置科學合理。

二、項目牽頭單位負責組建標準起草協作組,提供項目所需人員、經費、科研等方面的資源和保障條件,確保各項目承擔單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優勢互補,並充分調動發揮監管部門、行業組織、企業、科研院校和專業機構等相關單位和領域專家的作用

三、項目承擔單位登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https://sppt.cfsa.net.cn),填報並打印2022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項目委託協議書或購買服務合同,由項目承擔單位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於2022年8月20日前報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祕書處辦公室(以下簡稱祕書處辦公室)。

四、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制定工作計劃、項目路線圖和進度表,確保標準研製質量和工作進度,對所制定標準文本負全責,確保標準在起草、送審、修改、校對、印刷、解讀等各環節準確無誤。委託項目完成後,應當按規定向祕書處辦公室提交經費決算報告,經費決算報告由財務負責人和單位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附件:2022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計劃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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