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禁止開展“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410號),宣佈禁止“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應用於臨牀。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立即組織開展對該手術項目的專項清理整頓。對於在本通知印發後仍開展該項手術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理。
據悉,個別醫療機構開展以“瘦腿”爲目的的“小腿神經離斷術”(以下簡稱“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委託中華醫學會就該手術項目進行了專家論證。專家認爲,該手術缺乏科學依據和循證醫學證據,直接導致神經不可逆損傷和下肢運動功能障礙,存在嚴重安全性問題,有悖於醫學倫理原則。根據論證意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按照《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 第1號)有關規定,禁止了“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應用於臨牀。
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禁止開展“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4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近期,個別醫療機構開展以“瘦腿”爲目的的“小腿神經離斷術”(以下簡稱“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爲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健康權益,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就該手術項目進行了專家論證。專家認爲,該手術缺乏科學依據和循證醫學證據,直接導致神經不可逆損傷和下肢運動功能障礙,存在嚴重安全性問題,有悖於醫學倫理原則。根據論證意見,按照《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 第1號)有關規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禁止“小腿神經離斷瘦腿手術”應用於臨牀。
請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立即組織開展對該手術項目的專項清理整頓。對於在本通知印發後仍開展該項手術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