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某些外源性化學物,因選擇性損害神經系統或以神經系統作爲主要靶器官之一被稱之爲神經毒物。神經毒物可以是以中樞神經系統作爲靶器官,也可以是以周圍神經系統作爲主要靶器官,甚至可二者兼而有之。常見的導致慢性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的毒物品種有鉛、鉈、砷、正己烷、汽油、二硫化碳、甲基正丁基甲酮、溴丙烷、氯丙烯、丙烯酰胺、環氧乙烷等。化學物慢性中毒致周圍神經病起病多較爲隱襲,緩慢漸進性加重,進展過程取決於接觸化學物的種類、時間、濃度等。早期多以肌肉無力、淺感覺障礙爲主要表現。
5 臨牀表現
化學物慢性中毒致周圍神經病起病多較爲隱襲,緩慢漸進性加重,進展過程取決於接觸化學物的種類、時間、濃度等[1]。早期多以肌肉無力、淺感覺障礙爲主要表現[1]。臨牀、毒理學研究結果顯示,多發性周圍神經病爲其主要臨牀類型,運動和感覺神經同時受累,可因化學物不同而有所側重[1]。
6 病理
慢性化學物中毒所致多發性周圍神經病中,根據病理研究和神經電生理改變特點主要分爲軸索病和髓鞘病兩種類型,其中以中樞-周圍性遠端型軸索病最爲常見,髓鞘病相對少見[1]。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的病理改變與其他原因所致周圍神經病的病理改變相比並無特異性[1]。在任何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病例中,隨着病情的進展均有可能同時存在軸索改變及脫髓鞘改變的病理過程,軸索損害可產生繼發性脫髓鞘,嚴重的脫髓鞘病變經常導致軸索的繼發性變性[1]。
7 診斷檢查
神經-肌電圖檢查對慢性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的早期診斷以及鑑別診斷有重要意義,因此,神經-肌電圖是診斷化學物慢性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的必需檢查之一。肌電圖(EMG)可提供失神經和神經再支配的信息,鑑別神經源性損害和肌源性損害,反映病變的程度和範圍及發現亞臨牀周圍神經損害。神經傳導速度(NCV)的測定可反映周圍神經的功能狀態,有助於鑑別周圍神經髓鞘損害或軸索損害以及損害的程度。EMG和NCV檢查的結合有助於周圍神經、神經叢、神經根及前角細胞病變的定位診斷。
每個實驗室均應建立自己的神經-肌電圖正常參考值,如果參考使用其他實驗室的正常值時,應注意保證測定條件的一致性。
運動神經傳導速度(MCV)或感覺神經傳導速度(SCV)檢測不僅能指明神經損害的具體部位,而且還能判斷神經損害的程度,但可與臨牀表現並不完全平行。本標準中周圍神經輕度損害指MCV或SCV的測定值與正常下限值相比,速度減慢或波幅下降25%以內;明顯損害指MCV或SCV的測定值與正常下限值相比,速度減慢或波幅下降25%~45%;周圍神經嚴重損害指MCV或SCV的測定值與正常下限值相比,速度減慢或波幅下降45%以上。
7.1 診斷
根據長期密切接觸神經毒物的職業史,出現以周圍神經病爲主的臨牀表現,結合神經-肌電圖檢查結果及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資料,綜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類似疾病後,方可診斷[1]。
7.2 分級標準
7.2.1 輕度周圍神經病
長期密切接觸神經毒物後,出現四肢遠端爲主的肌肉無力,肢體麻木或燒灼樣、蟻走樣、切割樣等感覺異常,可伴有四肢溼冷、無汗或多汗等,並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
a) 四肢對稱性手套、襪套樣分佈的感覺減退或過敏,同時伴有振動覺障礙或跟腱反射減弱;
7.2.2 中度周圍神經病
在輕度中毒基礎上,具有下列之一者:
c) 定位明確的腦神經損害;
d) 神經-肌電圖檢查提示周圍神經損害明顯,如神經傳導速度中度減慢,或感覺和運動動作電位波幅中度降低。
7.2.3 重度周圍神經病
在中度中毒的基礎上,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8 鑑別診斷
化學物慢性中毒也可引起單神經病、多數單神經病等,但甚爲少見,診斷時應慎重,需嚴格做好鑑別診斷工作。慢性鉛中毒可引起周圍神經病,臨牀主要表現爲不對稱的肌力減退、肌肉萎縮、垂腕、垂足和感覺異常等。慢性中毒性多發性周圍神經病可伴有腦神經損害,診斷時應主要以客觀檢查爲主。
10 參考資料
- ^ [1] GBZ/T 247—2013, 職業性慢性化學物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的診斷[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