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卡那黴素介紹
3.1 藥品名稱
3.2 英文名稱
Kanamycin
3.3 別名
康納;康絲菌素;Kanamycinum;Anamid;Kanacine;Kamynex;Kanabiot;Kanacetic;Kanamytrex;Kanasyn;Kantrex
3.4 分類
3.5 劑型
1.硫酸卡那黴素注射劑(含單卡那黴素):500mg(2ml)。
2.複方卡那黴素注射劑:每支含卡那黴素360mg和甲氧苄苄啶18mg(2ml);
3.硫酸卡那黴素片:0.25g;
5.硫酸卡那黴素滴眼滴眼液:40mg(8ml)。
3.6 卡那黴素的藥理作用
卡那黴卡那黴素是一種氨基糖苷類藥。其抗菌作用機制與鏈黴素相同,通過作用於細菌體內的核糖體,抑制細菌蛋白質合成,並破壞細菌細胞膜的完整性。卡那黴素對革蘭陰性桿菌如大腸桿菌、變形桿菌屬、產氣桿菌、肺炎克雷白菌、黏質沙雷菌等具有較強抗菌活性。卡那黴素對革蘭陽性菌(金黃色葡萄菌除外)、銅綠假單胞菌、厭氧菌、非典型性分枝桿菌、立克次體、真菌等無效。
3.7 卡那黴素的藥代動力學
卡那黴卡那黴素口服不易吸收,肌內注射後吸收迅速,局部沖洗或局部給藥後也有一定量的藥物從皮膚表面吸收。肌內注射0.5g後,血藥濃度於1~2h達峯值,約爲20μg/ml,膽汁中濃度在肌注後約6h達峯值。一次給藥7.5mg/kg後平均血藥峯濃度爲22μg/ml。卡那黴素分佈容積約爲0.26L/kg。藥物吸收後主要分佈於細胞外液,其中5%~15%可再分佈到組織中。藥物在腎皮質細胞中蓄積,尿液中藥物濃度較高;支氣管分泌物、腦脊液、蛛網膜下腔、眼組織以及房水中濃度較低。卡那黴素可透過胎盤屏障,在臍帶血中達到的藥物濃度與母體中血藥濃度相近。正常嬰兒腦脊液中濃度可達同期血藥濃度的10%~20%,當腦膜有炎症時,可達同期血藥濃度的50%。卡那黴素血漿蛋白結合率低。藥物在體內不代謝,主要經腎小球濾過隨尿液排泄。給藥後4h內排出約50%,24h內排出約80%~90%,尿中濃度可高達血藥濃度的10~20倍。另有少量藥物從膽汁(約1%)、乳汁中排出。健康成人半衰期爲2~4h;腎功能損害者爲27~80h,足月新生兒爲6~8.6h,早產兒爲18h。藥物可經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
3.8 卡那黴素的適應證
1.用於治療敏感菌所致的系統感染,如肺炎、敗血症、尿路感染等。
3.用於防止肝硬化消化道出血患者發生肝性腦病(有減少腸道細菌產生氨的作用)。
4.局部給藥用於治療敏感菌所致結膜炎、角膜炎、淚囊炎、眼瞼炎、瞼板腺炎等。
3.9 卡那黴素的禁忌證
3.10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藥過敏者可能對其他氨基糖苷類藥也過敏。
2.慎用:(1)脫水患者(脫水患者血藥濃度增高,可增加產生毒性反應的可能性);(2)第8對腦神經損害患者;(3)重症肌無力或帕金森病患者;(4)腎功能損害患者;(5)兒童;(6)年老、體弱患者;(7)接受肌肉鬆弛藥治療患者。
3.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丙氨酸氨基轉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乳酸脫氫酶測定值升高。
4.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1)聽電圖測定(尤其對老年患者),用於檢測高頻聽力損害;(2)溫度刺激試驗,用於檢測前庭毒性;(3)腎功能測定;(4)血藥濃度監測,以避免血藥峯濃度持續在30~35μg/ml以上或谷濃度超過5μg/ml(卡那黴素有效濃度範圍爲15~30μg/ml)。
3.11 卡那黴素的不良反應
1.主要影響耳蝸神經,使患者高頻聽力首先受損,以後聽力減退逐漸發展至耳聾、耳鳴和耳部飽脹感等症狀。
2.腎毒性:主要損害近端腎小管,可出現蛋白尿、管型尿,繼而出現血尿、尿量減少或增多,進而發生氮質血癥、腎功能減退、排鉀增多等。
3.神經肌肉阻滯:卡那黴素具有類似箭毒阻滯乙酰膽鹼和絡合鈣離子的作用,能引起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原有肌無力症或已接受過肌肉鬆弛藥者更易發生。
4.過敏反應: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過敏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皮疹、蕁麻疹、藥物熱等。
5.其他: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血象變化、肝酶升高、面部及四肢麻木、周圍神經炎、視力模糊等。
3.12 卡那黴素的用法用量
1.(1)①用於防止肝性腦病:每天4g,分次給予。②手術前準備:每小時1g,連續4次(常與甲硝唑聯合應用)。(2)肌內注射:每次0.5g,每天1.0g(按卡那黴素計,下同)。或5~7.5mg/kg,每8~12小時1次。每天用量不超過1.5g,療程7~14天。(3)靜脈滴注:每次0.5g,每天1.0g,或5~7.5mg/kg,每8~12小時1次。每天用量不超過1.5g,療程7~14天。(4)經眼給藥:滴入眼瞼內,每次1~2滴,每天3~5次。(5)吸入給藥:硫酸卡那黴素注射劑可用於氣溶吸入給藥。(6)沖洗給藥:0.25%硫酸卡那黴素溶液可用於沖洗病竈。(7)腹膜內給藥:2.5%的硫酸卡那黴素注射劑可用於腹膜內給藥。(8)腎功能不全時劑量:腎功能不全患者,給予首次飽和劑量(5~7.5mg/kg)後,所用維持量可按下式計算:①延長給藥間期,每次用量不變,給藥間期=患者血肌酐值(mg/100ml)×9;②給藥間期不變(每12小時給藥1次),減少每次用量:每次劑量=患者肌酐清除率/正常人肌酐清除率×7.5mg/kg。
2.兒童:(1)肌內注射:每天15~25mg/kg,分2次給藥。(2)靜脈滴注:每天15~25mg/kg,分2次給藥。(3)經眼給藥:滴入眼瞼內,每次1~2滴,每天3~5次。
3.13 藥物相互作用
3.14 專家點評
卡那黴素爲早期的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對革蘭陰性需氧菌主要是腸桿菌菌屬有效。對大腸桿菌、副大腸桿菌、銅綠假單胞菌、產氣桿菌、肺炎桿菌、白喉棒狀桿菌、腦膜炎雙球菌、乳桿菌、淋球菌、肺炎克雷白菌、傷寒沙門菌、副傷寒沙門菌、腸炎沙門菌、結核桿菌等有強大抗菌作用。口服用於治療敏感菌所致的腸道感染及用作腸道手術前準備,並有較少腸道細菌產生氨的作用,對肝硬化消化道出血患者的肝性腦病有一定防治作用。肌內注射多用於敏感菌所致的系統感染如肺炎、敗血症、尿路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