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灸瘡指灸治後局部因燒灼而化膿成瘡。見《金匱要略》。又寫作“灸創”,見《武威漢代醫簡》。《資生經·卷三》引《明堂灸經》:“凡着艾得瘡發,所患即差,不得瘡發,其疾不愈。”說明直接灸法要求灸處化膿成瘡才能起防治疾病的作用。古代於灸後常採用各種方法以促使灸瘡透發。如用蔥熨、皂莢湯洗,以及內服四物湯,食岡魚、豆腐、雞、鵝、竹筍、羊肉等。直接灸後即於灸處貼敷膏藥以促使化膿,以後每日換帖一次,待自然收口結痂而愈[1]。
3 參考資料
- ^ [1]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