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藥部頒標準
2.1 拼音名
Jingzhi Niuhuang Jiedu Pian
2.2 標準編號
WS3-B-3856-98
2.3 處方
黃連 35g 黃柏 35g 石膏 26g 金錢花 53g 薄荷 18g 桔梗 26g 連翹 53g 大黃 35g 黃芩 35g 梔子(姜炙) 26g 菊花 35g 荊芥穗 18g 防風 13g 旋復花 26g 白芷 22g 川芎 18g 蔓荊子(微炒) 13g 蠶砂 26g 甘草 18g 牛黃 10g 冰片 33g
2.4 製法
以上二十一味,黃連、石膏、大黃、桔梗、白芷、蠶砂粉碎成細粉;牛黃、冰片分 別研成細粉;薄荷、荊芥穗提取揮發油,蒸餾後的水溶液另器收集;防風、川芎用80%乙醇加熱 迴流二次,第一次3小時,第二次2小時,合併提取液,濾過,濾液回收乙醇;黃柏、黃芩、梔子、 蔓荊子、甘草加水煎煮二次,第一次3小時,第二次1小時,合併煎液,濾過;其餘金銀花等四味 加水煮沸後,於80℃溫浸二次,第一次2小時,第二次1小時,合併浸出液,濾過。合併以上各藥 液,減壓濃縮至相對密度1.35~1.40(50℃)的稠膏,加入黃連、石膏、大黃、黃芩、白芷、蠶 砂細粉,混勻,乾燥,粉碎成細粉,再加入牛黃配研,過篩,混勻,製成顆粒,加入冰片細粉及 上述薄荷等揮發油,混勻,壓制成1000片,或包衣,即得。
2.5 性狀
本品爲素片或包衣片,素片或除去包衣後的片心顯棕黃色;有冰片香氣,味苦涼。
2.6 鑑別
(1)取本品,置顯微鏡下觀察:草酸鈣簇晶大,直徑60~140μm。不規則片狀結 晶無色,有平直紋理。纖維束鮮黃色,壁稍厚,紋孔明顯。草酸鈣簇晶存在於葉肉組織中,偶見 方晶,在大型的表皮薄壁細胞中,可見鍾乳體。
(2)取本品5片(包衣片除去包衣),研細,加氯仿30ml,鹽酸1ml,置水浴上回流30分鐘, 濾過,濾液蒸乾,殘渣加氯仿1ml使溶解,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大黃對照藥材0. 5g,同法制成對 照藥材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5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 層板上,以石油醚(30~60℃)-甲酸乙酯-甲酸(15:5:1)的上層溶液爲展開劑,展開,取出, 晾乾,置紫外光燈(365nm)下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的橙 黃色熒光斑點;置氨氣中燻後,斑點變爲紅色。
(3)取本品5片(包衣片除去包衣),研細,加氯仿30ml,置水浴上回流30分鐘,濾過,濾液 蒸乾,殘渣加乙醇1ml使溶解,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膽酸、豬去氧膽酸對照品,分別加乙醇製成每 1ml含2m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5μl, 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正己烷-醋酸乙酯-醋酸-甲醇(20:25:2:3)的上層溶液爲展 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05℃烘約10分鐘;置紫外光燈(365nm)下 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兩個熒光斑點。
2.7 檢查
2.8 含量測定
照氣相色譜法(附錄Ⅵ E)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以苯基(50%)甲基硅酮(OV-17)爲固定液,塗布濃度爲3%; 柱溫爲130±10℃;理論板數按冰片峯計算,應不低於500。 校正因子的測定 取萘適量,精密稱定,加石油醚(60~90℃)溶解並稀釋成每1ml含5mg 的溶液,搖勻,作爲內標溶液。另取冰片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用內標溶液製成每1ml含1mg的 溶液,搖勻,取1~2μl注入氣相色譜儀,計算校正因子。 供試品溶液的製備與測定 取本品20片(包衣片除去包衣),精密稱定,研細,取0. 1g細粉, 精密稱定,置具塞試管中,精密加入內標溶液5ml,超聲處理5分鐘,搖勻,濾過,棄去初濾液,取 續濾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取1~2μl注入氣相色譜儀,測定,計算,即得。 本品每片含冰片(C10H18O )應不少於20.0mg。
2.9 功能與主治
清熱解毒,散風止痛。用於肺胃蘊熱引起:頭目眩暈,口鼻生瘡,風火牙痛,暴 發火眼,咽喉疼痛,癢腮紅腫,耳鳴腫痛,大便祕結,皮膚刺癢。
2.10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2.11 注意
孕婦忌服。
2.12 貯藏
密封。
北京市藥品檢驗所 起草
3 京制牛黃解毒片介紹
3.1 藥品類型
3.2 藥品名稱
3.3 藥品漢語拼音
3.4 藥品英文名稱
3.5 成份
3.6 性狀
3.7 作用類別
3.8 適應症/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散風止痛。用於肺胃蘊熱引起:頭目眩暈,口鼻生瘡,風火牙痛,暴發火眼,咽喉疼痛,耳嗚腫痛,大便祕結,皮膚刺癢。
3.9 規格
3.10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3.11 禁忌
孕婦忌服。
3.12 不良反應
3.13 注意事項
1.忌菸、酒及辛辣、油膩食物。
2.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3.服藥後大便次數每日2到3次者,應減量;每日3次以上者,應停用並向醫師諮詢。
4.服藥三天後症狀無改善,或加重者,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5.小兒、年老體弱及脾胃虛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須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3.14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5 藥理作用
3.16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