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頸部脊髓損傷(injury of cervical spinal cord)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損傷,常造成死亡或殘疾。
頸部脊髓損傷多伴發於頸椎損傷,可分爲開放傷和閉合傷。閉合傷多見於平時,因外力作用使頸椎發生過屈或過伸的活動,引起脫位或骨折。開放傷多見於戰時的火器傷或銳器傷。
當頸上段脊髓損傷時常可發生膈肌和肋間肌癱瘓,導致呼吸運動障礙,患者可因呼吸困難迅速死亡。脊髓開放傷使硬脊膜穿破,與外界相通,極易造成腦脊膜炎或其他軟組織感染。
閉合性頸髓損傷有頸椎骨折脫位者應先作顱骨牽引。X線攝片證實有椎管內骨片壓迫和上下關節絞鎖者,應先作椎板切除,摘除骨片和解除關節絞鎖後,再作顱骨牽引。進行多次X線攝片可瞭解頸椎復位情況,並作腰穿以瞭解腦脊液通暢情況,確實不能恢復者,再考慮手術探查。
8 流行病學
據前蘇聯資料,脊椎、脊髓火器傷佔戰傷總數的0.3%~1.5%,其中頸段佔5.7%。Wannamaker統計朝鮮戰爭的脊髓火器傷254例,其中頸段36例,佔14.1%。Jacobson等報道越南戰爭的脊髓損傷114例,頸段佔13%。馮傳宜報道抗美援朝戰爭的脊髓傷33例,頸段4例,佔12.12%。與胸、腰、骶段脊髓傷相比,頸髓損傷的發生率相對爲低,這是因爲嚴重頸部脊髓損傷多死於戰場的緣故。
9 頸部脊髓損傷的病因
頸部脊髓損傷多伴發於頸椎損傷。依病因不同,可分爲開放傷和閉合傷。
9.1 閉合傷
閉合傷多見於平時,因外力作用使頸椎發生過屈或過伸的活動,引起脫位或骨折。間接造成脊髓損傷,主要見於工傷、車禍、運動事故或產傷等。
9.2 開放傷
開放傷多見於戰時的火器傷或銳器傷。銳器傷(如刀刺傷)由於椎板的阻擋,損傷常偏於一側,多引起脊髓的半斷性損傷。火器傷按彈體徑路與脊髓的關係可分爲椎管貫通傷、椎管盲管傷、椎管切線傷(以上多合併脊髓的嚴重損傷,多造成脊髓裂斷)、椎體傷和椎旁傷(間接造成脊髓損傷,且脊髓部分損傷較多)。火器性脊髓損傷,程度差別很大,可爲脊髓震盪、挫傷、出血、骨折壓迫直到脊髓部分或全部裂斷。開放傷使硬脊膜穿破,與外界相通,極易造成腦脊膜炎或其他軟組織感染。
10 發病機制
10.1 傷後即時病理改變
受傷後立即發生損傷平面以下的運動及感覺功能喪失,有以下病理改變:
10.1.1 (1)脊髓震盪
脊髓震盪系脊髓受暴力衝擊而產生的暫時性功能超限抑制所致,但其外觀似無改變,臨牀表現爲脊髓休克,其症狀與脊髓全部截斷不易辨別,但可於數天或3~4周後完全恢復。
10.1.2 (2)脊髓挫裂傷
脊髓挫裂傷常由異物、骨折片、脫位椎體直接損傷脊髓,引起挫裂傷或橫斷傷。損傷的脊髓組織發生水腫、出血或軟化壞死。脊髓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
10.1.3 (3)脊髓受壓
突入椎管內的骨折片、移位的椎體、脫出的椎間盤均可擠壓脊髓引起淤血、缺血、水腫或軟化壞死。如果能及早發現,及時手術解除壓迫,肢體功能可迅速恢復。如擠壓時間過久,則不易恢復。
10.2 傷後延遲病理改變
受傷後起初神經症狀尚輕,以後逐漸加重,其病理改變如下:
10.2.1 (1)脊髓內出血
損傷引起脊髓內小血管破裂出血形成血腫,主要發生在血管豐富的頸髓灰質內。小的血腫可以吸收,大血腫可以向上下蔓延數個節段,若擠壓延髓重要生命中樞(呼吸、循環)可致死亡。
10.2.2 (2)脊髓水腫
11 頸部脊髓損傷的臨牀表現
1.頸上段脊髓損傷:易發生四肢癱瘓,如果膈肌和肋間肌癱瘓,可發生呼吸困難,常致迅速死亡。
2.頸下段脊髓損傷:在損傷平面以下出現肢體癱瘓,上肢呈節段性感覺和運動障礙。由於胸部呼吸肌癱瘓,患者僅有腹式呼吸,同時伴有括約肌功能障礙和Horner綜合徵。
3.脊髓完全斷裂:可立即發生弛緩性完全癱瘓,損傷平面以下各種感覺和反射消失,一般不能恢復。
4.部分損傷時也可能立即出現與完全斷裂同樣嚴重的完全截癱,也可能隨脊髓出血、水腫的發展,在數天內症狀逐漸加重。如僅爲脊髓震盪,一般在數天或數週內,脊髓功能可逐漸恢復。
13 輔助檢查
13.1 X線攝片
X線攝片可顯示頸椎骨折脫位、關節絞鎖、異物及骨折片壓迫和椎間隙狹窄等情況。有助於判斷脊髓損傷的性質和程度。但要特別謹慎勿使頸椎扭動,致脊髓損傷加重。X線片正常亦不能完全排除頸髓損傷。
13.2 CT掃描
CT掃描對骨結構的顯示比MRI更清晰,不僅可發現骨折、脫位,並可顯示椎管腔變形和脊髓受壓現象。
13.3 MRI
MRI對脊髓和椎間盤的顯示優於CT,矢狀面能直接觀察到脊髓損傷的範圍和程度,以及有無椎管內血腫等。特別是慢性脊髓損傷,明顯優於CT掃描。
13.4 腰椎穿刺及腦脊液動力學試驗
有時腰穿可發現血性腦脊液。
13.5 壓頸試驗
受傷後截癱逐漸出現或加重者,如情況允許,應儘早作腰穿和壓頸試驗,可獲取蛛網膜下腔梗阻的依據。
13.6 脊髓腔碘水造影
14 頸部脊髓損傷的診斷
2.臨牀症狀和體徵:呼吸形態異常和(或)呼吸困難;肢體感覺異常,肢體運動障礙;有病理反射存在等。
3.影像學診斷。
要全面檢查傷員有無休克、昏迷、頸部血管、氣管、顱腦、胸腹臟器的合併傷,按傷情,須先作處理。局部檢查注意有無畸形、壓痛、腫脹、肌痙攣、血腫。開放傷注意傷道方向及位置,有無腦脊液瘻或異物存留。
15 頸部脊髓損傷的治療
15.1 顱骨牽引
閉合性頸部脊髓損傷有頸椎骨折脫位者應先作顱骨牽引。X線攝片證實有椎管內骨片壓迫和上下關節絞鎖者,應先作椎板切除,摘除骨片和解除關節絞鎖後,再作顱骨牽引。
進行多次X線攝片可瞭解頸椎復位情況,並作腰穿以瞭解腦脊液通暢情況,確實不能恢復者,再考慮手術探查。
15.2 手術治療
擴創縫合、椎板切除減壓、清除異物、骨片、血腫、修補硬脊膜瘻以及神經根吻合。手術指徵如下:
(2)傷後蛛網膜下腔有明顯梗阻者。
(4)開放性脊髓損傷。
15.3 對症治療
(2)預防尿路感染:有尿瀦留者應留置導尿管或作恥骨上膀胱造瘻,防止尿路感染。
(3)預防肺部併發症:定時翻身、吸痰、呼吸道抗生素霧化吸入。如有呼吸困難或排痰困難,應早作氣管切開術,以保持呼吸道通暢,便於採用人工呼吸機輔助胸部擴張,防止肺不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