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失眠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是《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的一部分。《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0年11月2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945號)印發。
3 診療規範全文
3.1 一、概述
失眠障礙(insomnia disorders)是指儘管有適宜的睡眠機會和環境,依然對於睡眠時間和(或)睡眠質量感到不滿足,並引起相關的日間功能損害的一種主觀體驗,可單獨診斷,也可與精神障礙、軀體疾病或物質濫用共病。失眠障礙的患病率爲 10%~20%,其可能的危險因素包括高齡、女性和失眠障礙家族史等。失眠障礙不僅會降低患者生活質量,影響個人的工作、事業發展,還會引發一系列軀體和精神疾病,已發展成爲迫切需要解決的心身健康問題。
3.2 二、病因、病理及發病機制
3.2.1 (一)分子遺傳學機制
失眠障礙的遺傳度爲 30%~60%。候選基因研究指出,Apoε4、PER3、HLADQB1*0602 及 5HTTLPR 基因可能與失眠有關。
3.2.2 (二)過度覺醒假說
失眠障礙患者可能處於高覺醒狀態,表現爲 24 小時新陳代謝率和心率增快、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和皮質醇水平升高、睡眠及清醒時腦電頻率增快、白天多次小睡潛伏期延長。
3.2.3 (三)3P 假說
3P 假說又稱 Spielman 假說,是用來解釋從正常睡眠到慢性失眠進程的認知行爲假說。包括失眠的易感因素(Predisposing factor)(如年齡、性別和失眠易感性)、促發因素(Precipitating factor)(如生活事件和應激事件)和維持因素(Perpetuating factor)(如不良行爲和信念)。
3.2.4 (四)刺激控制假說
該假說認爲,如安靜黑暗的環境是促進睡眠的相關刺激,而如使用手機或焦慮擔憂是阻礙睡眠的刺激,當促進睡眠的因素不足或阻礙睡眠的因素增多即可導致失眠。失眠的刺激控制治療就是要將阻礙睡眠的刺激與睡眠分離,並重新建立促進睡眠的刺激與睡眠之間的條件反射。
3.2.5 (五)認知假說
慢性失眠患者往往存在與失眠相關的不良認知模式,如容易出現與睡眠障礙相關的過度擔心和不愉快的侵入性思維。失眠的認知治療在於重塑這些適應不良的認知過程。
3.2.6 (六)繼發於其他疾病的失眠
繼發於某些精神疾病或軀體疾病而出現的失眠,一旦原發疾病得到緩解或治癒,失眠問題也大多會緩解或消失。
3.3 三、臨牀特徵與評估
3.3.1 (一)臨牀特徵
失眠障礙的臨牀表現主要爲睡眠起始障礙和睡眠維持障礙,兩種症狀可以單獨出現,但以同時存在更爲常見。睡眠起始障礙表現爲入睡困難,睡眠維持障礙包括夜間覺醒後再次入睡困難和早醒。睡眠質量差和無法恢復精力通常與睡眠起始障礙和維持障礙並存。不同年齡段中,具有臨牀意義的睡眠紊亂標準不盡相同。兒童和青年睡眠潛伏期和入睡後覺醒時間大於 20 分鐘、中年和老年人大於30 分鐘具有臨牀意義。早醒通常指較預期覺醒時間提前至少 30 分鐘,且與發病前正常睡眠模式相比總睡眠時間下降。日間症狀包括疲勞、精力或動力缺乏、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煩躁和情緒低落等。日間活動的不足也會反過來影響睡眠,導致失眠的嚴重化和慢性化。
3.3.2 (二)臨牀評估
1.睡眠日記:睡眠日記是一種主觀睡眠的“客觀”評估方法。以24 小時爲單元,從當日早 8 點至第二日早 8 點,記錄每小時的活動和睡眠情況,連續記錄兩週。可評估患者睡眠質量和睡眠-覺醒節律。
2.量表評估:常用的量表包括失眠嚴重指數量表、匹茲堡睡眠質量指數、清晨型與夜晚型睡眠量表、睡眠信念與態度量表、Epworth嗜睡量表。
3.多導睡眠圖(polysomnography,PSG):PSG 是評估睡眠病理生理和睡眠結構的客觀檢查,並可排除/鑑別其他潛在的睡眠障礙。慢性失眠患者的 PSG 結果一般表現爲睡眠潛伏期延長、睡眠效率下降、客觀睡眠時間縮短、頻繁的睡眠轉期、非快速眼動睡眠(non-rapideye movement sleep,NREM)1 期比例增加和慢波睡眠比例下降等。
4.體動記錄檢查:體動記錄檢查是評估睡眠-覺醒節律、確定睡眠形式的有效方法。體動記錄檢查可通過數值和圖表的形式反映醒- 睡模式,估算睡眠潛伏時間、總睡眠時間、清醒次數、睡眠效率等。
3.4 四、診斷及鑑別診斷
根據 ICSD-3,失眠障礙的診斷要點包括:
③上述症狀每週至少出現 3 次,持續至少 3 個月。如果病程小於 3 個月可稱爲短期失眠障礙。
失眠可以作爲獨立疾病存在(失眠障礙),也可與其他疾病共同存在或是其他疾病的症狀之一。需要進行系統的病史詢問、體格檢查、失眠相關臨牀檢查以明確失眠的病因和共病障礙。因此,在做出失眠障礙的診斷前,須注意與焦慮、抑鬱等精神障礙的鑑別以及排除其他常見睡眠障礙,如睡眠相關呼吸障礙、不寧腿綜合徵、睡眠-覺醒晝夜節律障礙、睡眠不足綜合徵等。
3.5 五、治療原則與方法
3.5.1 (一)治療原則
失眠障礙的治療原則包括:①增加有效睡眠時間和(或)改善睡眠質量;②改善失眠相關性日間功能損害;③減少或消除短期失眠障礙向慢性失眠障礙轉化風險;④減少與失眠相關的軀體疾病或與精神障礙的共病風險。
3.5.2 (二)失眠的認知行爲治療
失眠的認知行爲治療(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forinsomnia,CBT-I)主要是針對糾正失眠的維持因素中的不良行爲和信念,是失眠障礙的一線治療方案。失眠認知行爲治療主要包括睡眠限制、刺激控制、認知治療、放鬆訓練治療和睡眠衛生 5 個部分。失眠的認知行爲治療一般以 6~8 周爲一個週期,療效可延續 6~12 個月。研究顯示,對於慢性失眠患者,失眠的認知行爲治療與藥物療法的短期療效相當,但長期來看失眠的認知行爲治療療效優於藥物治療。
3.5.3 (三)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原則:病因治療、認知行爲治療和睡眠健康教育的基礎上,酌情給予鎮靜催眠藥物。個體化、按需、間斷、足量給藥。連續給藥一般不超過 4 周,如需繼續給藥,需每個月定期評估。
苯二氮䓬類藥物主要通過非選擇性與γ-氨基丁酸-苯二氮䓬類受體結合而發揮作用,主要包括地西泮、艾司唑侖、勞拉西泮、氯硝西泮等。苯二氮䓬類藥物可縮短入睡潛伏期、提高睡眠效率,但會改變睡眠結構,主要表現爲慢波睡眠和 REM 期睡眠比例下降。長期或高劑量服用可能會產生戒斷現象、反跳性失眠、耐受、依賴等不良反應。
新型非苯二氮䓬類藥物,主要通過選擇性與γ-氨基丁酸-苯二氮䓬類受體複合物特異性結合發揮改善睡眠作用。
(1)唑吡坦: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 2.5 小時。適用於入睡困難者。睡前 5~10 mg 口服。常見副反應有頭暈、頭痛、健忘等。
(2)佐匹克隆: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 5 小時。適用於入睡困難、睡眠維持困難,睡前 3.75~7.5 mg 口服,常見副反應包括撤藥症狀、宿醉、口苦、頭暈、頭痛、噁心等。
(3)右旋佐匹克隆:佐匹克隆的 S-異構體,爲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 6 小時。適於入睡困難、睡眠維持困難和(或)早醒的患者,睡前 2~3 mg 口服。常見副作用包括口苦、頭暈、頭痛、胃部不適等。
(4)扎萊普隆:短效非苯二氮䓬類藥物,半衰期約 1 小時。適於入睡困難的短期治療。睡前 5~20 mg 口服,常見副反應有鎮靜、眩暈,與劑量相關的記憶障礙等。65 歲以上、肝功能損害的患者上述藥物需減半量服用。
目前多數藥物未獲得治療失眠的適應證,但臨牀上常用於失眠合併有焦慮、抑鬱情緒的患者,可根據患者的個體化病情酌情使用。
(1)曲唑酮:屬於 5-羥色胺受體拮抗劑/再攝取抑制劑,半衰期 6~8 小時,低劑量曲唑酮可有效阻斷 5-HT2A、α1 和 H1 受體,達不到對 5-HT2C 受體的有效阻斷作用。通過擬 5-HT 能作用而增加γ- 氨基丁酸能作用,能增加 NREM3 期睡眠。改善睡眠的強度優於艾司唑侖,且無成癮性。推薦劑量:25~100 mg 睡前口服。常見副作用有晨起睏倦、頭暈、疲乏、視物模糊、口乾、便祕等。
(2)米氮平:屬於去甲腎上腺素能和特異性 5-羥色胺能抗抑鬱藥,半衰期 20~30 小時。低劑量米氮平比高劑量米氮平的鎮靜作用更明顯。通過阻斷 5-HT2A、組胺 H1受體改善睡眠。推薦劑量:7.5~30 mg 睡前口服。可用於治療失眠伴有焦慮、抑鬱障礙的患者,無成癮性。常見副作用有食慾增加和體重增加,其他副作用包括瞌睡、口乾、便祕、頭暈、藥源性不寧腿綜合徵等。
(3)多塞平:屬於鎮靜作用較強的三環類抗抑鬱藥, FDA 批准其用於治療成年和老年人以睡眠維持困難爲特徵的失眠,半衰期 8~15 小時。通過阻斷 5-HT 和 NE 的再攝取發揮抗抑鬱作用,同時可較強的阻斷組胺 H1受體,降低覺醒,小劑量多塞平可發揮鎮靜催眠作用。推薦劑量:3~6 mg 睡前口服。常見副作用包括嗜睡、口乾、便祕、頭暈、心律失常等。
4.其他藥物
小劑量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如喹硫平(12.5~25 mg)、奧氮平(2.5~10 mg)通過抗組胺作用發揮鎮靜作用治療失眠,但一般不作爲首選治療。阿戈美拉汀作用於褪黑素受體,國外也常用於失眠的治療。
3.5.4 (四)物理治療
主要包括光照治療、重複經顱磁刺激治療、經顱直流電刺激治療、生物反饋療法等。
3.5.5 (五)中醫治療
中醫治療失眠具有悠久的歷史,既有藥物治療也有非藥物治療。失眠在中醫學中常稱爲“不寐症”,在辨證施治的基礎上採用個體化綜合治療,常見治療方法包括中藥、鍼灸、按摩、健體操等。
3.6 六、疾病管理
失眠的疾病管理,包括去除維持因素,防止慢性化;避免促發因素,預防復發。一般需要專科醫生的指導,更重要的是讓患者瞭解和掌握自我評估和應對失眠障礙的方法,堅持失眠的認知行爲治療,並與康復團體密切配合。不同學科間也應該做到醫療信息共享,以便爲失眠患者提供連續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