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藥部頒標準
2.1 拼音名
Haima Bushen Wan
2.2 標準編號
WS3-B-3654-98
2.3 處方
熟地黃 鮮雀肉(帶頭去嘴爪) 驢腎 狗腎 鹿筋 幹海米 附子(制) 肉蓯蓉(酒制) 覆盆子 母丁香 淫羊藿(制) 山藥 黨蔘 核桃仁 補骨脂(鹽制) 茴香(鹽制) 菟絲子 沙苑子(鹽炒) 當歸 山茱萸(酒制) 牛膝 枸杞子 五味子(酒制) 茯苓 人蔘 鹿茸 黃芪 龍骨(煅) 海馬 海蛆 狗脊 肉桂 甘草 蛤蚧 豹骨(制) 杜仲(炭)
2.4 製法
以上三十六味,杜仲炭單獨粉碎成極細粉備用,熟地黃、鮮雀肉加水煎煮三次,合併 水煎液,濾過,濃縮成膏;驢腎、狗腎、鹿筋、幹海米加黃酒置罐內,密封,蒸至黃酒基本被藥材 吸盡爲止,取出乾燥;附子等29味粉碎過篩,加入驢腎等乾燥品,粉碎過篩,加入提取濃縮膏、適 量蜂蜜及水,制丸,闖圓,乾燥,用杜仲炭粉包衣,打光,乾燥,即得。
2.5 性狀
本品爲黑色的濃縮丸。氣微香,味甘苦。
2.6 檢查
水分 不得過15%(附錄Ⅸ H)。 其他 應符合丸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附錄Ⅰ A)。
2.7 功能與主治
滋陰補腎,強壯健腦。用於身體衰弱,氣血兩虧,腎氣不足,面黃肌瘦,心跳 氣短,腰痠腿疼,健忘虛喘。
2.8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次。
2.9 規格
每10粒重2. 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