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GBZ/T 160.72—2004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fāng xiāng zú àn lèi huà hé wù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T 160.72—2004《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芳香族胺類化合物》(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aromatic amine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04年05月21日發佈,自2004年12月0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WS/T 142—1999、GB/T 17088—1997、GB/T 17089—1997、GB 16242—1996、GB/T 17072—1997、GB/T 17071—1997、WS/T 170—1999、WS/T148—1999、WS/T 159—999、GB/T 16100—1995。本標準首次發佈於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訂。
4 發佈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通告衛通[2004]7號
衛通[2004]7號
爲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保護勞動者健康,現發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等86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GBZ 159-2004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
GBZ/T160.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銻及其化合物
GBZ/T160.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鋇及其化合物
GBZ/T160.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鈹及其化合物
GBZ/T160.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鉍及其化合物
GBZ/T160.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鎘及其化合物
GBZ/T160.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鈣及其化合物
GBZ/T160.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鉻及其化合物
GBZ/T160.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鈷及其化合物
GBZ/T160.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銅及其化合物
GBZ/T160.1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鉛及其化合物
GBZ/T160.1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鋰及其化合物
GBZ/T160.1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鎂及其化合物
GBZ/T160.1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錳及其化合物
GBZ/T160.1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汞及其化合物
GBZ/T160.1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鉬及其化合物
GBZ/T160.1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鎳及其化合物
GBZ/T160.1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鉀及其化合物
GBZ/T160.1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鈉及其化合物
GBZ/T160.1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鍶及其化合物
GBZ/T160.2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鉭及其化合物
GBZ/T160.2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鉈及其化合物
GBZ/T160.2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錫及其化合物
GBZ/T160.2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鎢及其化合物
GBZ/T160.2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釩及其化合物
GBZ/T160.2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鋅及其化合物
GBZ/T160.2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鋯及其化合物
GBZ/T160.2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硼及其化合物
GBZ/T160.2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無機含碳化合物
GBZ/T160.2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無機含氮化合物
GBZ/T160.3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無機含磷化合物
GBZ/T160.3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砷及其化合物
GBZ/T160.3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氧化物
GBZ/T160.3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硫化物
GBZ/T160.3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硒及其化合物
GBZ/T160.3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碲及其化合物
GBZ/T160.3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氟化物
GBZ/T160.3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氯化物
GBZ/T160.3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烷烴類化合物
GBZ/T160.3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烯烴類化合物
GBZ/T160.4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混合烴類化合物
GBZ/T160.4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環烴類化合物
GBZ/T160.4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芳香烴類化合物
GBZ/T160.4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多苯類化合物
GBZ/T160.4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多環芳香烴類化合物
GBZ/T160.4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滷代烷烴類化合物
GBZ/T160.4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滷代不飽和烴類化合物
GBZ/T160.4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滷代芳香烴類化合物
GBZ/T160.4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醇類化合物
GBZ/T160.4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硫醇類化合物
GBZ/T160.5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烷氧基乙醇類化合物
GBZ/T160.5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酚類化合物
GBZ/T160.5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肪族醚類化合物
GBZ/T160.5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苯基醚類化合物
GBZ/T160.5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肪族醛類化合物
GBZ/T160.5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肪族酮類化合物
GBZ/T160.5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
GBZ/T160.5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醌類化合物
GBZ/T160.5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環氧化合物
GBZ/T160.5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羧酸類化合物
GBZ/T160.6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酸酐類化合物
GBZ/T160.6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酰基滷類化合物
GBZ/T160.6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酰胺類化合物
GBZ/T160.6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飽和脂肪族酯類化合物
GBZ/T160.6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不飽和脂肪族酯類化合物
GBZ/T160.6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滷代脂肪族酯類化合物
GBZ/T160.6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芳香族酯類化合物
GBZ/T160.6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異氰酸酯類化合物
GBZ/T160.6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腈類化合物
GBZ/T160.6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肪族胺類化合物
GBZ/T160.7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乙醇胺類化合物
GBZ/T160.7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肼類化合物
GBZ/T160.72—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芳香族胺類化合物
GBZ/T160.73—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硝基烷烴類化合物
GBZ/T160.74—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芳香族硝基化合物
GBZ/T160.75—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雜環化合物
GBZ/T160.7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有機磷農藥
GBZ/T160.77—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有機氯農藥
GBZ/T160.78—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有機氮農藥
GBZ/T160.7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藥物類化合物
GBZ/T160.80—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炸藥類化合物
GBZ/T160.81—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生物類化合物
GBZ 161-2004 醫用γ射束遠距治療防護與安全標準
GBZ 162-2004 放射性口腔炎診斷標準
GBZ/T 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遠期效應醫學隨訪規範
GBZ/T 164-2004 核電廠操縱員的健康標準和醫學監督規定
以上標準於2004年12月1日起實施。
2004年5月21日
5 前言
爲貫徹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爲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配套的監測方法,用於監測工作場所空氣中芳香族胺類化合物[包括苯胺(Aniline)、N-甲基苯胺(N-methyl aniline)、N,N-二甲基苯胺(N,N-Dimethyl aniline)、對硝基苯胺(p-Nitroaniline)、三氯苯胺(Trichloroaniline)、苄基氰(Benzyl cyanide)等]的濃度。本標準是總結、歸納和改進了原有的標準方法後提出。這次修訂將同類化合物的同種監測方法和不同種監測方法歸併爲一個標準方法,並增加了長時間採樣和個體採樣方法。
本標準從2004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WS/T 142—1999、GB/T 17088—1997、GB/T 17089—1997、GB 16242—1996、GB/T 17072—1997、GB/T 17071—1997、WS/T 170—1999、WS/T148—1999、WS/T 159—999、GB/T 16100—1995。
本標準首次發佈於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由全國職業衛生標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本標準起草單位:深圳市寶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禮康、徐以盛、董玉香、陳利平、葉能權、黃淑蓮、梁祿、張國祥、李志華和劉黛莉等。
芳香族胺類化合物
7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8 3 苯胺、N-甲基苯胺、N,N-二甲基苯胺和苄基氰的溶劑解吸-氣相色譜法
8.1 3.1 原理
空氣中的苯胺、N-甲基苯胺、N,N-二甲基苯胺用硅膠管採集,苄基氰用活性炭管採集,溶劑解吸後進樣,經色譜柱分離,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8.2 3.2 儀器
3.2.1 硅膠管,溶劑解吸型,內裝200mg/100mg硅膠(用於苯胺、N-甲基苯胺和N,N-二甲基苯胺)。
3.2.2 活性炭管,溶劑解吸型,內裝100mg/50mg活性炭(用於苄基氰)
3.2.3 空氣採樣器,流量0~500ml/min。
3.2.5 微量注射器,10μl。
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色譜柱:2m×4mm,FFAP:Chromosorb WAW DMCS=10:100;
柱溫:170℃;
汽化室溫度:230℃;
檢測室溫度:260℃;
載氣(氮氣)流量:40ml/min。
8.3 3.3 試劑
3.3.1 解吸液:無水乙醇(用於苯胺、N-甲基苯胺或N,N-二甲基苯胺);丙酮二硫化碳(1+3,用於苄基氰);色譜鑑定無雜質干擾峯。
3.3.2 FFAP,色譜固定液。
3.3.3 Chromosorb WAW DMCS,色譜擔體,60~80目。
3.3.4 標準溶液:於10ml容量瓶中,加約5ml解吸液,準確稱量後,加入1滴新蒸餾的苯胺、N-甲基苯胺、N,N-二甲基苯胺或苄基氰(色譜純),再準確稱量,加解吸液至刻度;由2次稱量之差計算溶液的濃度,此溶液爲標準貯備液。臨用前,再用解吸液稀釋成500.0μg/ml苯胺、N-甲基苯胺或N,N-二甲基苯胺標準溶液,或200.0μg/ml苄基氰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8.4 3.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3.4.1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或活性炭管兩端,以200m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3.4.2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或活性炭管兩端,以50ml/min流量採集1~4h(硅膠管)或2~8h(活性炭管)空氣樣品。
3.4.3 個體採樣:打開硅膠管或活性炭管兩端,佩戴在採樣對象的前胸上部,進氣口儘量接近呼吸帶,以50ml/min流量採集1~4h(硅膠管)或2~8h(活性炭管)空氣樣品。
3.4.4 樣品空白:將硅膠管或活性炭管帶至採樣點,除不連接採樣器採集空氣樣品外,其餘操作同樣品。
採樣後,封閉硅膠管或活性炭管兩端,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至少可保存7d。
8.5 3.5 分析步驟
3.5.1 樣品處理:將採過樣的前後段硅膠或活性炭分別倒入溶劑解吸瓶中,各加入1.0ml解吸液,封閉後,解吸30min。搖勻,解吸液供測定。若樣品液中待測物的濃度超過測定範圍,可用解吸液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3.5.2 標準曲線的繪製:用解吸液分別稀釋標準溶液成0、10、50、100、200和500μg/ml苯胺、N-甲基苯胺或N,N-二甲基苯胺標準系列,0、50、100和200μg/ml苄基氰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進樣1.0μl,分別測定各標準系列。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均值對相應的待測物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
3.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樣品空白解吸液,測得峯高或峯面積值後,由標準曲線得待測物的濃度(μg/ml)。
8.6 3.6 計算
式中:
Vo——標準採樣體積,L;
V——採樣體積,L;
t——採樣點的溫度,℃;
3.6.2 按式(2)計算空氣中苯胺、N-甲基苯胺、N,N-二甲基苯胺或苄基氰的濃度:
式中:
C——空氣中待測物的濃度,mg/m3;
c1,c2——測得前後段硅膠或活性炭解吸液中待測物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μg/ml;
v——解吸液的體積,ml;
Vo——標準採樣體積,L;
3.6.3 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8.7 3.7 說明
3.7.1 本法的檢出限:苯胺爲1.0μg/ml,N-甲基苯胺爲0.12μg/ml,N,N-二甲基苯胺爲0.8μg/ml,苄基氰爲0.44μg/ml;最低檢出濃度:苯胺爲0.3mg/m3,N-甲基苯胺爲0.04mg/m3,N,N-二甲基苯胺爲0.03 mg/m3,苄基氰爲1.3mg/m3(以採集3L空氣樣品計)。測定範圍:苯胺爲1.0~500μg/ml、N-甲基苯胺爲0.12~500μg/ml,N,N-二甲基苯胺爲0.8~500μg/ml,苄基氰爲0.44~200μg/ml。相對標準偏差均<5%。
3.7.2 200mg硅膠的穿透容量:苯胺爲10mg、N-甲基苯胺爲1.2mg,N,N-二甲基苯胺爲3.15mg。本法的平均解吸效率均>95%。每批硅膠管或活性炭管應測定解吸效率。
3.7.3 本法只適用於蒸氣態的芳香族胺的測定;若空氣中存在氣溶膠態的芳香族胺時,應增加玻璃纖維濾紙採樣,用解吸液洗脫後,同本法測定。
3.7.4 樣品測定方法:先將溶劑吸附劑管的前段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如果測定結果顯示未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後段可以不用解吸和測定;當測定結果顯示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再將後段吸附劑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測定結果計算時將前後段的結果相加後作相應處理。
3.7.5 本法可使用相應的毛細管色譜柱。
9 4 苯胺和對硝基苯胺的高效液相色譜法
9.1 4.1 原理
空氣中的苯胺和對硝基苯胺用硅膠管採集,甲醇解吸後進樣,經色譜柱分離,紫外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9.2 4.2 儀器
4.2.1 硅膠管,溶劑解吸型,內裝200mg/100mg硅膠。
4.2.2 空氣採樣器,流量0~500ml/min。
4.2.4 微量注射器,10μL。
4.2.5 高效液相色譜儀,紫外光檢測器。
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色譜柱:25cm×4.6mm ODS;
波長:250nm;
柱溫:室溫;
流動相:甲醇;
流量:0.7ml/min。
9.3 4.3 試劑
4.3.2 標準溶液
4.3.2.1 苯胺標準溶液:於10ml容量瓶中加入2ml正己烷,準確稱量。加入5滴新蒸餾的苯胺,再準確稱量,加正己烷至刻度。由2次稱量之差計算溶液的濃度,爲標準貯備液。臨用前,用甲醇稀釋成200μg/ml苯胺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4.3.2.2 對硝基苯胺標準溶液:準確稱取0.1000g對硝基苯胺(色譜純),溶於甲醇,定量轉移入10ml容量瓶中,並稀釋至刻度,此溶液爲10.0mg/ml標準貯備液。臨用前,稀釋成100μg/ml對硝基苯胺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9.4 4.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4.4.1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兩端,以200m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4.4.2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兩端,以50ml/min流量採集1~4h空氣樣品。
4.4.3 個體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兩端,佩戴在採樣對象的前胸上部,進氣口儘量接近呼吸帶,以50ml/min流量採集1~4h空氣樣品。
4.4.4 樣品空白:將硅膠管帶至採樣點,除不連接採樣器採集空氣樣品外,其餘操作同樣品。
採樣後,封硅膠管兩端,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至少可保存7d。
9.5 4.5 分析步驟
4.5.1 樣品處理:將採過樣的前後段硅膠分別倒入溶劑解吸瓶中,各加入2.0ml甲醇,封閉後,解吸30min。搖勻,解吸液供測定。若樣品液中待測物濃度超過測定範圍,可用甲醇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4.5.2 標準曲線的繪製:用甲醇分別稀釋標準溶液成0.0、5.0、10、50、100和200μg/ml苯胺標準系列;0.0、1.0、3.0、7.0、10.0和20.0μg/ml對硝基苯胺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高效液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進樣5.0μl,分別測定各標準系列。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均值對相應的待測物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
4.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樣品空白解吸液,測得峯高或峯面積值後,由標準曲線得待測物的濃度(μg/ml)。
9.6 4.6 計算
式中:
2——解吸液的體積,ml;
c1,c2——測得前後管解吸液中苯胺或對硝基苯胺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μg/ml;
Vo——標準採樣體積,L;
4.6.3 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9.7 4.7 說明
4.7.1 本法的檢出限:苯胺爲1.8μg/ml,對硝基苯胺爲1μg/ml;最低檢出濃度:苯胺爲1.2mg/m3,對硝基苯胺爲0.7mg/m3(以採集3L空氣樣品計)。測定範圍:苯胺爲1.8~200μg/ml,對硝基苯胺爲1~20μg/ml。相對標準偏差<5%。
4.7.2 200mg硅膠的穿透容量:苯胺爲10mg、對硝基苯胺爲22.2mg。本法的平均解吸效率>95%。每批硅膠管應測定解吸效率。
4.7.3 樣品測定方法:先將溶劑吸附劑管的前段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如果測定結果顯示未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後段可以不用解吸和測定;當測定結果顯示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再將後段吸附劑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測定結果計算時將前後段的結果相加後作相應處理。
10 5 三氯苯胺的吸收液採集-氣相色譜法
10.1 5.1 原理
空氣中的三氯苯胺用環己烷吸收採集,直接進樣,經色譜柱分離,電子捕獲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峯高或峯面積定量。
10.2 5.2 儀器
5.2.1 衝擊式吸收管。
5.2.2 空氣採樣器,流量0~5 L/min。
5.2.3 微量注射器,10μl。
儀器操作參考條件
色譜柱:2m×3mm,OV-17:OV-210:Chromosorb WAW DMCS=2:5:100;
柱溫:200℃;
汽化室溫度:250℃;
檢測室溫度:250℃;
載氣(氮氣)流量:40ml/min。
10.3 5.3 試劑
5.3.2 OV-17和OV-210,色譜固定液。
5.3.3 Chromosorb WAW DMCS:色譜擔體,60~80目。
5.3.4 標準溶液:準確稱取0.0500g三氯苯胺(色譜純),溶於吸收液中,定量轉移入50ml容量瓶中,並稀釋至刻度,爲1.0mg/ml標準貯備液。臨用前,用吸收液稀釋成10.0μg/ml三氯苯胺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10.4 5.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5.4.1 樣品採集:在採樣點,將一隻裝有10.0ml吸收液的衝擊式吸收管,放置冰浴中,以3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5.4.2 樣品空白:將裝有吸收液的衝擊式吸收管帶至採樣點,除不連接採樣器採集空氣樣品外,其餘操作同樣品。
採樣後,封閉吸收管的進出氣口,直立置於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儘快測定。
10.5 5.5 分析步驟
5.5.1 樣品處理:用採過樣的吸收液洗滌進氣管內壁3次,搖勻後供測定。若樣品液中待測物濃度超過測定範圍,用吸收液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5.5.2 標準曲線的繪製:用吸收液稀釋標準溶液成0.0、0.50、2.0、5.0和10.0μg/ml三氯苯胺標準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進樣1.0μl,分別測定標準系列,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峯高或峯面積均值對三氯苯胺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
5.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樣品空白吸收液,測得的峯高或峯面積值後,由標準曲線得三氯苯胺的濃度(μg/ml)。
10.6 5.6 計算
式中:
10——吸收液的體積,ml;
c——測得樣品中三氯苯胺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μg/ml;
Vo——標準採樣體積,L。
5.6.3 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10.7 5.7 說明
5.7.1 本法的檢出限爲0.01μg/ml;最低檢出濃度爲0.002mg/m3(以採集45L空氣樣品計)。測定範圍爲0.01~10μg/ml;相對標準偏差爲3.7%~4.3%。
5.7.2 本法的平均採樣效率爲99.8%。
5.7.3 若採樣點氣溫較高,有吸收液蒸發,採樣後應補充至10ml。
5.7.4 若工作場所空氣中三氯苯胺以氣溶膠態存在時,可用玻璃纖維濾紙採樣,環己烷洗脫後測定。
5.7.5 本法可用相應的毛細管色譜柱。
11 6 對硝基苯胺的紫外分光光度法
11.1 6.1 原理
空氣中的蒸氣態對硝基苯胺用硅膠管採集,乙醇解吸後,於372nm波長下測定吸光度,進行定量。
11.2 6.2 儀器
6.2.1 硅膠管,溶劑解吸型,內裝200mg/100mg硅膠。
6.2.2 空氣採樣器,流量0~500ml/min。
6.2.3 具塞試管,5ml。
6.2.4 紫外分光光度計,石英比色杯。
11.3 6.3 試劑
6.3.1 乙醇,95%。
6.3.2 標準溶液:準確稱取0.1000g對硝基苯胺(色譜純),溶於乙醇,定量轉移入25ml容量瓶中,加乙醇至刻度,此溶液爲4.0mg/ml標準貯備液。臨用前再稀釋成10.0μg/ml對硝基苯胺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製。
11.4 6.4 樣品的採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採樣按照GBZ 159執行。
6.4.1 短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兩端,以200ml/min流量採集15min空氣樣品。
6.4.2 長時間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兩端,以50ml/min流量採集1~4h空氣樣品。
6.4.3 個體採樣:在採樣點,打開硅膠管兩端,佩戴在採樣對象的前胸上部,進氣口儘量接近呼吸帶,以50ml/min流量採集1~4h空氣樣品。
6.4.4 樣品空白:將硅膠管帶至採樣點,除不連接採樣器採集空氣樣品外,其餘操作同樣品。
採樣後,封硅膠管兩端,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至少可保存7d。
11.5 6.5 分析步驟
6.5.1 樣品處理:將採過樣的前後段硅膠分別倒入具塞試管中,各加入4.0ml乙醇,解吸30min。搖勻,解吸液供測定。若樣品液中待測物的濃度超過測定範圍,可用解吸液稀釋後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6.5.2 標準曲線的繪製:取6只具塞比色管,分別加入0.0、0.20、1.0、2.0、3.0和4.0ml標準溶液,各加乙醇至4.0ml,配成0.0、0.50、2.50、5.00、7.50和10.0μg/ml對硝基苯胺標準系列。搖勻後,於372nm波長下測定各標準系列。每個濃度重複測定3次。以測得的吸光度均值對對硝基苯胺濃度(μg/ml)繪製標準曲線。
6.5.3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樣品空白解吸液;測得吸光度值後,由標準曲線得對硝基苯胺的濃度(μg/ml)。
11.6 6.6 計算
式中:
c1,c2——測得前後段硅膠解吸液中對硝基苯胺的濃度(減去樣品空白),μg/ml;
4——解吸液的體積,ml;
Vo——標準採樣體積,L;
D——解吸效率,%。
6.6.3 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按GBZ 159規定計算。
11.7 6.7 說明
6.7.1 本法的檢出限爲0.17μg/ml;最低檢出濃度爲0.23mg/m3(以採集3L空氣樣品計)。測定範圍爲0.17~10μg/ml。相對標準偏差爲1.9%~3.5%。
6.7.2 200mg硅膠的穿透容量爲22.2mg。本法的解吸效率爲92.7%~102.4%;每批硅膠管應測定解吸效率。
6.7.4 樣品測定方法:先將溶劑吸附劑管的前段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如果測定結果顯示未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後段可以不用解吸和測定;當測定結果顯示超出吸附劑的穿透容量時,再將後段吸附劑倒入解吸瓶中解吸並測定,測定結果計算時將前後段的結果相加後作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