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4—2017 職業性腫瘤的診斷

職業衛生 診斷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職業病診斷與處理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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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BZ 94—2017 zhí yè xìng zhǒng liú de zhěn duàn

2 英文參考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tumor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94—2017《職業性腫瘤的診斷》(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tumor)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7年05月18日《關於發佈〈職業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診斷〉等11項國家職業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7〕5 號)發佈,自2017年11月01日起實施,代替GBZ 94—2014,GBZ 94—2014同時廢止。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職業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診斷》等11項國家職業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7〕5 號

現發佈《職業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診斷》等11項國家職業衛生行業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GBZ 53—2017 職業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診斷(代替GBZ 53—2002);

GBZ 63—2017 職業性急性鋇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診斷(代替GBZ 63—2002);

GBZ 84—2017 職業性慢性正己烷中毒的診斷(代替GBZ 84—2002);

GBZ 90—2017 職業性氯乙烯中毒的診斷(代替GBZ 90—2002);

GBZ 94—2017 職業性腫瘤的診斷(代替GBZ 94—2014);

GBZ 227—2017 職業性傳染病的診斷(代替GBZ 227—2010);

GBZ 288—2017 職業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的診斷

GBZ 289—2017 職業性溴丙烷中毒的診斷

GBZ 290—2017 職業性硬金屬肺病的診斷

GBZ 291—2017 職業性股靜脈血栓綜合徵、股動脈閉塞症或淋巴管閉塞症的診斷

GBZ 292—2017 職業性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肺沉着病的診斷

上述標準自2017年 11 月1 日起施行,GBZ53—2002、GBZ 63—2002、GBZ 84—2002、GBZ 90—2002、GBZ 94—2014、GBZ 227—2010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7年5月18日

5 前言

本標準第6章爲推薦性,其餘爲強制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Z 94—2014《職業性腫瘤的診斷》。本標準與GBZ 94—201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新增加3種職業性腫瘤的診斷依據。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本標準參與起草單位:上海市楊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楊浦區中心醫院、上海市肺科醫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傅華、戴俊明、黃麗、陸星雨、姚峯、張巡淼。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爲:

——GBZ 94—2002:

——GBZ 94—2014。

6 標準正文

職業性腫瘤的診斷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職業性腫瘤的診斷與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所列的職業性腫瘤(不包括職業性放射性因素所致腫瘤)的診斷及處理。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16180 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Z 68 職業性苯中毒的診斷

GBZ 83 職業性砷中毒的診斷

GBZ/T 157 職業病診斷名詞術語

GBZ/T 224 職業衛生名詞術語

6.3 3 術語和定義

GBZ/T 157和GBZ/T 22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爲了便於使用,以下重複列出了 GBZ/T 224中的某些術語和定義。

3.1

職業性腫瘤 occupational tumor

在工作環境中接觸致癌因素,經過較長的潛隱期而患的某種特定腫瘤

3.2

累計接觸年限 years of accumulative total occupational exposure

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某職業性致癌因素的總年限數。

3.3

潛隱期 latency

從接觸於己確認致癌物始到確診該致癌物所致的職業性腫瘤時的間隔時間。

6.4 4 診斷原則

有明確的致癌物長期職業接觸史,出現原發性腫瘤病變,結合實驗室檢測指標和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經綜合分析原發性腫瘤發生應符合工作場所致癌物累計接觸年限要求,腫瘤發生部位與所接觸致癌物的特定靶器官一致並符合職業性腫瘤發生、發展的潛隱期要求,方可診斷。

6.5 5 診斷依據

6.5.1 5.1 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

6.5.1.1 5.1.1 肺癌

5.1.1.1  石棉肺合併肺癌者,應診斷爲石棉所致肺癌

5.1.1.2 不合並石棉肺肺癌患者,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肺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石棉粉塵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5年以上(含15年)。

6.5.1.2 5.1.2 間皮瘤

5.1.2.1  石棉肺合併間皮瘤者,應診斷爲石棉所致間皮瘤。

5.1.2.2 不合並石棉肺的間皮瘤患者,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間皮瘤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石棉粉塵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5年以上(含15年)。

6.5.2 5.2 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膀胱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聯苯胺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0年以上(含10年)。

6.5.3 5.3 苯所致白血病

5.3.1  慢性苯中毒(見GBZ 68)病史者所患白血病,應診斷爲苯所致白血病。5.3.2 無慢性苯中毒病史者所患白血病,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白血病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過量苯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6個月以上(含6個月);

一一潛隱期2年以上(含2年)。

6.5.4 5.4 氯甲醚、雙氯甲醚所致肺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肺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氯甲醚或雙氯甲醚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4年以上(含4年)。

6.5.5 5.5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膚癌

6.5.5.1 5.5.1 肺癌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肺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砷及其化合物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3年以上(含3年);

一一潛隱期6年以上(含6年)。

6.5.5.2 5.5.2 皮膚癌

5.5.2.1  慢性砷中毒(見GBZ 83)病史者所患皮膚癌應診斷爲砷所致皮膚癌。5.5.2.2 無慢性砷中毒病史者所患皮膚癌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皮膚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砷及其化合物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5年以上(含5年);

一一潛隱期5年以上(含5年)。

6.5.6 5.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肝血管肉瘤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氯乙烯單體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年以上(含1年)。

6.5.7 5.7 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肺癌臨牀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焦爐逸散物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0年以上(含10年)。

6.5.8 5.8 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肺癌臨牀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六價鉻化合物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4年以上(含4年)。

6.5.9 5.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

6.5.9.1 5.9.1 肺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肺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毛沸石粉塵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0年以上(含10年)。

6.5.9.2 5.9.2 胸膜間皮瘤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胸膜間皮瘤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毛沸石粉塵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0年以上(含10年)。

6.5.10 5.10 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皮膚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6個月以上(含6個月);    一一潛隱期15年以上(含15年)。

6.5.11 5.11 β-萘胺所致膀胱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原發性膀胱癌診斷明確;

一一有明確的β-萘胺職業接觸史,累計接觸年限1年以上(含1年);

一一潛隱期10年以上(含10年)。

6.6 6 處理原則

6.1 脫離致癌物的接觸。

6.2 按惡性腫瘤治療原則積極治療,定期複查;6.3 需勞動能力鑑定者,按GB/T16180處理。

6.7 7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參見附錄A。

7 附錄

7.1 附錄A(資料性附錄)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7.1.1 A.1 診斷原則相關說明

臨牀診斷時要參考患者既往致癌物職業性接觸狀況(監測記錄,或企業原材料產品、工藝記錄,或同期同類企業監測資料等),排除其他可能的致癌物非職業性接觸途徑,結合實驗室檢測指標和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綜合分析,方可診斷。

勞動者致癌物職業接觸史的確證可根據勞動者職業史相關記錄,或通過對工作場所環境狀況的空氣採樣測量結果,或一些生物監測資料,或有過量接觸的監測資料進行綜合評價

累計接觸年限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場所中接致癌物的累計接觸時間。接觸致癌物的勞動者在工作場所因加班超出的工時數可折算爲相應的累計接觸時間,以每日8h工作時間計算,超過8h的工時可累加計算,即每累加超過8h可計爲1d,累加天數達250d即爲1年。

7.1.2 A.2 診斷細則相關說明

7.1.2.1 A.2.1 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聯苯胺接觸人員所患腎盂、輸尿管移行上皮細胞癌可參照本標準。

7.1.2.2 A.2.2 苯所致白血病

職業性苯所致白血病的主要組織類型爲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在進行職業性苯所致白血病的鑑別診斷時可將該組織類型作爲確診的參考依據。

7.1.2.3 A.2.3 氯甲醚、雙氯甲醚所致肺癌

甲醚或雙氯甲醚亦可見於甲醛鹽酸及水蒸氣共存的工作場所

鑑於職業性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常見組織類型爲小細胞肺癌,在進行職業性氯甲醚所致肺癌的鑑別診斷時可將該組織類型作爲確診的參考依據。

7.1.2.4 A.2.4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膚癌

砷及其化合物職業接觸所致肺癌除常見於含砷採礦業和冶煉業外,亦可見於農藥砷接觸工人。故對於農藥砷接觸的工人所患職業性肺癌的診斷可參照本標準。研究表明職業接觸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的主要組織類型表現爲患腺癌的危險性高於其他肺癌組織類型,亦有發現燕麥細胞癌有所增加,因此在進行職業性砷所致肺癌鑑別診斷時,可將該組織類型作爲確診的參考依據。

砷及其化合物職業接觸者的皮膚多表現爲過度角化、皮膚潰瘍,久治不愈,反覆發作,這些均爲癌前病變,最終可發展爲皮膚癌

7.1.2.5 A.2.5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

目前毛沸石的職業接觸多存在於其他沸石的生產和使用中,與石棉類似的,毛沸石纖維可導致彌散性肺間質纖維化(沸石肺)、胸膜鈣化和胸膜斑,形成鐵小體,鐵小體的形態和典型的石棉小體類似,

鐵小體的核心可檢測到毛沸石纖維的存在,在以往研究中毛沸石接觸者的支氣管肺泡灌洗液中亦可發現裸露的毛沸石纖維。此外,與石棉相比,毛沸石所致胸膜間皮瘤的病情進展更快,中位生存期平均爲10個月。

7.1.2.6 A.2.6 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職業性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接觸所致皮膚癌組織類型多爲鱗狀上皮細胞癌,一般伴有慢性皮炎、皮膚黑變、毛囊角化、伴有潰瘍乳頭狀瘤,甚至遠處轉移,可將這種鱗狀上皮細胞癌的組織類型作爲確診的參考依據。

7.1.3 A.3 關於職業性腫瘤診斷的命名及其書寫格式

職業性腫瘤的命名及書寫格式爲:

a)  職業性腫瘤[石棉所致肺癌(或間皮瘤)];

b)  職業性腫瘤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c)  職業性腫瘤(苯所致白血病);

d)  職業性腫瘤[氯甲醚(或雙氯甲醚)所致肺癌];

e)  職業性腫瘤[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或皮膚癌)];

f)  職業性腫瘤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g)  職業性腫瘤(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

h)  職業性腫瘤(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

i)  職業性腫瘤[毛沸石所致肺癌(或胸膜間皮瘤)];

j)  職業性腫瘤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k)  職業性腫瘤(β-萘胺所致膀胱癌)。

9 職業性腫瘤的診斷》解讀

職業性腫瘤是指由於工人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接觸了致癌因素而產生的腫瘤。我國已經被列入了法定職業病目錄中的職業性腫瘤有11種,分別是: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聯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膚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職業性放射性接觸所致腫瘤

職業性腫瘤是法定職業病的一部分,其開展診斷需要符合職業病診斷的普遍要求,即要有明確的職業史。同時職業性腫瘤又有其自身的特點,表現爲:

接觸致癌物的濃度或劑量水平要遠高於日常生活中的接觸。因爲這些致癌物往往是由於生產的需要而引入到生產場所中的,其生產環境中的濃度要高於一般生活環境中的濃度。

生產勞動中同崗位的工人往往是一個羣體,多人共同接觸同一致癌物時,就可能出現同一種腫瘤在同崗位工人中出現的現象,稱爲職業性腫瘤聚集性。在一般人羣中,腫瘤的發病多呈現散發狀態,同一腫瘤的病例間多無共性特徵。

工人從接觸致癌物腫瘤發生間通常有比較長的間隔時間,這段時間稱爲潛隱期。由於不同的致癌物所導致特定的腫瘤潛隱期是各不相同的。在診斷時需要照相應的規定進行。

接觸的致癌物與特定的靶器官腫瘤要一致。如工作中接聯苯胺發生膀胱癌,纔可以發起職業腫瘤的診斷,而如果發生的是其它腫瘤則不可以發起職業腫瘤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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