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危象

疾病 急診及危重症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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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āo xuè yā wēi xiàng

2 英文參考

hypertensive crisis[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

3 概述

高血壓危象是指在高血壓基礎上發生暫時性全身細小動脈強烈痙攣,導致血壓急劇升高並引起一系列臨牀症狀。其誘因包括過度勞累、精神創傷、寒冷及內分泌失調等。

高血壓危象(hypertensive crisis)包括高血壓急症和高血壓亞急症;患者血壓顯著升高,往往是在短時間內(數小時或數天內)的血壓急劇升高,將會危及生命[1]

4 臨牀表現

高血壓急症是指血壓明顯升高(血壓明顯升高>180/120mmHg),伴靶器官損害如高血壓腦病心肌梗死不穩定型心絞痛肺水腫子癇中風、致命性動脈出血主動脈夾層,可危及生命,需及早進行藥物治療[1]

高血壓亞急症指血壓顯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損害[1]

交感神經強烈興奮表現。發熱出汗心率加快、皮膚潮紅、口乾尿頻、排尿困難及手足顫抖等。

急性肺水腫高血壓腦病急性腎功能衰竭表現。眼底視乳頭滲出、水腫火焰出血等。

5 診斷依據

5.1 症狀及體徵

[1]

高血壓危象症狀體徵包括血壓的急劇升高及靶器官損傷的表現。常見的症狀頭痛眩暈煩躁噁心嘔吐心悸氣短視力模糊等。靶器官損傷視不同的臟器而有相應的臨牀表現。

(1)心血系統:出現急性心力衰竭或急性心肌缺血的症狀和體徵,如發紺、呼吸困難、肺部囉音、缺血性胸痛心率加快、心臟擴大等。

(2)中樞神經系統頭痛頭暈眩暈耳鳴平衡失調、眼球震顫噁心嘔吐腹痛尿頻視力障礙、抽搐意識模糊、嗜睡昏迷等;自主神經功能失調症狀:如異常興奮發熱出汗口乾皮膚潮紅(或面色蒼白)、手足震顫等;中風者可有神經系統定位體徵。

(3)腎臟:少尿、無尿、蛋白尿、管型尿、血肌酐尿素氮升高。

(4)眼底:出現三度以上眼底改變(滲出、出血視盤水腫)。

5.2 輔助檢查

高血壓危象患者頭顱CT、心電圖、實驗室檢查等可發現靶器官受損的表現[1]

6 治療原則

高血壓危象的治療原則是快速降低血壓,保護靶器官,治療併發症[1]

1.應在加強監護條件下立即接受靜脈藥物降壓治療;

2.儘快將血壓降低至安全範圍(舒張壓90-100mmHg),同時切忌降壓過度,導致重要器官灌流不足;

3.重點保護心、腦、腎等重要器官損害的發生或加重;

4.病情穩定後應逐步過渡至常規抗高血壓治療方案和原發病的治療。

7 用藥原則

1.本症爲心血管急、危症之一,應力爭儘快使血壓控制在安全範圍,優先考慮靜脈給能快速發揮作用藥物

2.應重點保護心、腦、腎重要器官,根據個體化特點考慮用藥。

3.血壓症狀控制後應將治療逐漸過渡到常規抗高血壓治療,防止反覆。

8 藥物治療

8.1 快速降壓

高血壓急症一般選擇靜脈用降壓藥物[1]

8.1.1 硝普鈉

開始以50mg/500ml濃度、0.5μg/(min·kg)的速率靜脈滴注硝普鈉,根據治療反應以每分鐘0.5μg/kg遞增,逐漸調整劑量,常用劑量爲每分鐘3μg/kg,極量爲每分鐘10μg/kg[1]

8.1.1.1 硝普鈉不良反應

[1]

①在硝普鈉血藥濃度較高而突然停藥時,可能發生反跳血壓升高;

血壓降低過快過劇,出現眩暈出汗頭痛肌肉顫搐、神經緊張或焦慮煩躁胃痛反射性心動過速或心律不齊,症狀發生靜脈給藥速度有關,與總量關係不大。減量給藥或停止給藥可好轉;

③硫氰酸鹽中毒,可出現運動失調、視力模糊、譫妄眩暈頭痛意識喪失噁心嘔吐耳鳴氣短。應停止給藥並對症治療

8.1.1.2 硝普鈉使用注意事項

[1]

硝普鈉對光敏感,滴注溶液應新鮮配製並迅速將輸液瓶用黑紙包裹避光。

溶液內不宜加入其他藥品。配製溶液只可靜脈慢速點滴,最好使用微量輸液泵,這樣可以精確控制給藥速度。

③應用硝普鈉過程中,應經常測血壓,最好在監護室內進行。

④腎功能不全而硝普鈉應用超過48~72小時者,每天須測定血漿氰化物或硫氰酸鹽,保持硫氰酸鹽不超過100μg/ml;氰化物不超過3μmol/ml。

8.1.2 硝酸甘油

患者硝酸甘油的耐受量個體差異很大,可先以5~10μg/min開始,然後每10分鐘調整1次,每次增加5~10μg/min,增至20~50μg/min。有效後,逐漸減量及延長給藥間隔。

硝酸甘油不良反應頭痛、心動過速、噁心嘔吐、面紅、高鐵血紅蛋白血癥等。

8.2 血壓恢復到原來水平後的治療

血壓恢復到原來水平後,繼續口服藥物治療[1]。參見高血壓病條。

8.3 治療靶器官功能損害

具體靶器官心臟腦血管病變及腎功能損害的治療,參考相關條目。

8.4 降壓速度

注意降壓速度不要太快,以免引起重要臟器組織灌注不足。一般1小時內平均動脈壓下降不超過25%,以後2~6小時血壓降至160/(100~110)mmHg。如果患者能耐受這樣的血壓水平、臨牀表現穩定,在以後24~48小時可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但主動脈夾層患者應將收縮壓迅速降至100mmHg左右。

9 注意事項

①因高血壓急症患者伴有器官功能損害,注意累及器官功能的評價,全面查體,必要時進一步檢查心電圖、頭顱CT、胸片以及腎功能生化檢查)等。

②用藥過程中,應進行心電血壓監測

③基層醫院條件受限時,應及時轉三級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治療。

10 療效評價

1.痊癒血壓控制在正常範圍內,臨牀症狀消失。

2.好轉:血壓控制在安全範圍(舒張壓<120mmHg),症狀基本消失。

3.未愈:血壓持續不降(舒張壓>130mmHg),有心、腦、腎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的臨牀或實驗室證據。

11 參考資料

  1. ^ [1]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3-4.

治療高血壓危象的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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