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高血壓危象是指在高血壓基礎上發生暫時性全身細小動脈強烈痙攣,導致血壓急劇升高並引起一系列臨牀症狀。其誘因包括過度勞累、精神創傷、寒冷及內分泌失調等。
高血壓危象(hypertensive crisis)包括高血壓急症和高血壓亞急症;患者血壓顯著升高,往往是在短時間內(數小時或數天內)的血壓急劇升高,將會危及生命[1]。
4 臨牀表現
高血壓急症是指血壓明顯升高(血壓明顯升高>180/120mmHg),伴靶器官損害如高血壓腦病、心肌梗死、不穩定型心絞痛、肺水腫、子癇、中風、致命性動脈出血或主動脈夾層,可危及生命,需及早進行藥物治療[1]。
5 診斷依據
5.1 症狀及體徵
高血壓危象的症狀體徵包括血壓的急劇升高及靶器官損傷的表現。常見的症狀有頭痛、眩暈、煩躁、噁心、嘔吐、心悸、氣短、視力模糊等。靶器官損傷視不同的臟器而有相應的臨牀表現。
(1)心血管系統:出現急性心力衰竭或急性心肌缺血的症狀和體徵,如發紺、呼吸困難、肺部囉音、缺血性胸痛、心率加快、心臟擴大等。
(2)中樞神經系統:頭痛、頭暈或眩暈、耳鳴、平衡失調、眼球震顫、噁心、嘔吐、腹痛、尿頻、視力障礙、抽搐、意識模糊、嗜睡或昏迷等;自主神經功能失調症狀:如異常興奮、發熱、出汗、口乾、皮膚潮紅(或面色蒼白)、手足震顫等;中風者可有神經系統定位體徵。
(3)腎臟:少尿、無尿、蛋白尿、管型尿、血肌酐和尿素氮升高。
5.2 輔助檢查
8 藥物治療
8.1 快速降壓
8.1.1 硝普鈉
開始以50mg/500ml濃度、0.5μg/(min·kg)的速率靜脈滴注硝普鈉,根據治療反應以每分鐘0.5μg/kg遞增,逐漸調整劑量,常用劑量爲每分鐘3μg/kg,極量爲每分鐘10μg/kg[1]。
8.1.1.1 硝普鈉的不良反應
①在硝普鈉血藥濃度較高而突然停藥時,可能發生反跳性血壓升高;
②血壓降低過快過劇,出現眩暈、出汗、頭痛、肌肉顫搐、神經緊張或焦慮,煩躁、胃痛、反射性心動過速或心律不齊,症狀的發生與靜脈給藥速度有關,與總量關係不大。減量給藥或停止給藥可好轉;
③硫氰酸鹽中毒,可出現運動失調、視力模糊、譫妄、眩暈、頭痛、意識喪失、噁心、嘔吐、耳鳴、氣短。應停止給藥並對症治療。
8.1.1.2 硝普鈉使用注意事項
①硝普鈉對光敏感,滴注溶液應新鮮配製並迅速將輸液瓶用黑紙包裹避光。
②溶液內不宜加入其他藥品。配製溶液只可靜脈慢速點滴,最好使用微量輸液泵,這樣可以精確控制給藥速度。
④腎功能不全而硝普鈉應用超過48~72小時者,每天須測定血漿中氰化物或硫氰酸鹽,保持硫氰酸鹽不超過100μg/ml;氰化物不超過3μmol/ml。
8.1.2 硝酸甘油
患者對硝酸甘油的耐受量個體差異很大,可先以5~10μg/min開始,然後每10分鐘調整1次,每次增加5~10μg/min,增至20~50μg/min。有效後,逐漸減量及延長給藥間隔。
硝酸甘油的不良反應有頭痛、心動過速、噁心、嘔吐、面紅、高鐵血紅蛋白血癥等。
8.2 血壓恢復到原來水平後的治療
血壓恢復到原來水平後,繼續口服藥物治療[1]。參見高血壓病條。
8.3 治療靶器官功能損害
具體靶器官如心臟、腦血管病變及腎功能損害的治療,參考相關條目。
8.4 降壓速度
注意降壓速度不要太快,以免引起重要臟器組織灌注不足。一般1小時內平均動脈壓下降不超過25%,以後2~6小時血壓降至160/(100~110)mmHg。如果患者能耐受這樣的血壓水平、臨牀表現穩定,在以後24~48小時可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但主動脈夾層患者應將收縮壓迅速降至100mmHg左右。
11 參考資料
- ^ [1]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