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方感冒靈片

中醫學 方劑學 方劑 中成藥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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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fù fāng gǎn mào líng piàn

2 中藥部頒標準

2.1 拼音名

Fufang Ganmaoling Pian

2.2 標準編號

WS3-B-2383-97

2.3 處方

金銀花   260g 五指柑 1042g 野菊花 781g 三叉苦 1302g 南板藍根 781g 崗梅 2085g 對乙酰氨基酚 42g 馬來酸氯苯那敏 0. 67g 咖啡因 3g

2.4 製法

以上九味,除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外,取金銀花 13g, 研成細粉;剩餘金銀花與其餘五指柑五味水煎煮二次,第一次2小時,第二次1.5小 時,合併煎液,濾過,濾液濃縮至適量,加乙醇使含乙醇量達60~65%,攪勻,靜置, 濾過,濾液濃縮成稠膏,乾燥,粉碎成細粉,加入金銀花細粉、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 氯苯那敏咖啡因的細粉及適量輔料,混勻,製成顆粒,壓制成1000片,包糖衣,即得。

2.5 性狀

本品爲糖衣片,除去糖衣後,顯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2.6 鑑別

(1)取本品6片,除去糖衣,研細,加0.5%鹽酸乙醇溶液15ml,溫熱提取 5分鐘,濾過;濾液用濃氨試液調pH至中性,蒸乾,殘渣加5%硫酸溶液5ml使溶解,濾過, 濾液分作三份,各滴加碘化鉍鉀試液碘化汞試液、硅鎢酸試液,均生成沉澱。

(2)取本品4片,除去糖衣,研細,加無水乙醇10ml,浸漬,濾過,濾液作爲供試品 溶液。另取對乙酰氨基酚對照品、馬來酸氯苯那敏對照品,加無水乙醇製成每1ml含對乙 酰氨基酚17mg、馬來酸氯苯那敏0.3mg的混合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附 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4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甲醇-濃 氨試液(40:0.3)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用碘蒸氣燻。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 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2.7 檢查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附錄Ⅰ D)。

2.8 含量測定

取本品20片,除去糖衣,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 對乙酰氨基酚0. 3g),置錐形瓶中,加稀鹽酸50ml,加熱迴流1小時,冷卻至室溫,用水 20ml分次移至燒杯中,加溴化鉀 3g,將滴定管的尖端插入液麪下約2/3處,用亞硝酸鈉滴 定液(0.1mol/L)迅速滴定,隨滴隨攪拌,至近終點時,將滴定管的尖端提出液麪,用少 量水洗滌洗滌併入溶液中,繼續緩緩滴定至用細玻璃棒蘸取少許溶液劃過塗有碘化鉀 澱粉指示液的白瓷板上即顯藍色條痕,1分鐘後再蘸取少許溶液劃過一次,如仍顯藍色條 痕,即爲終點。每1ml的亞硝酸鈉滴定液(0.1mol/L)相當於15.12mg的C8H9NO2。   本品每1片含對乙酰氨基酚(C8H9NO2)應爲標示量的85.0~115.0%。

2.9 功能與主治

辛涼解表清熱解毒。用於風熱感冒溫病發熱,微惡風寒, 頭身痛口乾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2.10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爲一療程。

2.11 注意

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及高空作業等。

2.12 規格

每1片含原藥材6. 25g;含對乙酰氨基酚42mg

2.13 貯藏

密封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檢驗所 起草

3 複方感冒靈片介紹

3.1 藥品類型

中藥

3.2 藥品名稱

複方感冒靈片

3.3 藥品漢語拼音

3.4 藥品英文名稱

3.5 成份

3.6 性狀

3.7 作用類別

3.8 適應症/功能主治

辛涼解表清熱解毒。用於風熱感冒發熱,微惡風寒,頭身痛口乾而渴,鼻塞涕濁,咽喉紅腫疼痛咳嗽,痰黃粘稠。

3.9 規格

每1片含原藥材

6.25克;含對乙酰氨基酚42毫克

3.10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爲一療程。

3.11 禁忌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3.12 不良反應

可見睏倦、嗜睡口渴、虛弱感;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3.13 注意事項

1.忌菸、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中藥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爲惡寒重,發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清涕喉癢咳嗽

4.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5.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2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4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藥並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5 藥理作用

3.16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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