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方劑配伍爲方劑學術語[1]。方劑是在辨證立法的基礎上,按照組方及配伍禁忌等原則,選擇適當品種和劑量的藥物配伍而成[1]。方劑配伍的原則,是按各藥在方中所起的作用,分爲君、臣、佐、使四部分[1]。而配伍的宜忌,則有相須、相使、相反、相畏四種情況[1]。
4 方劑配伍原則
4.1 君藥
君藥爲指方劑配伍中的主藥[2]。《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主病之謂君”。君藥是針對主證發揮主要作用的藥物[2]。
4.2 臣藥
臣藥爲方劑配偶中協助君藥(主藥)或加強君藥功效的藥物[3]。
4.3 佐藥
佐藥爲方劑學名詞[4]。組方配伍中的一類藥物[4]。方劑中協助君、臣藥以加強治療作甩;或用於治療次要症狀的;或制約君、臣藥的毒性與峻烈之性的,或用作反佐的藥物[4]。佐藥的藥力小於臣藥,一般用量較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