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促皮質激素(ACTH)由腦垂體前葉分泌,主要作用是刺激腎上腺皮質增生,促進腎上腺皮質類固醇(主要爲糖皮質激素)的合成和分泌。臨牀上主要用於腎上腺皮質疾病的診斷(ACTH試驗);曾用於治療垂體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因注射給藥時劑量不易掌握,已較少應用。中毒多因誤用大量、短期內多次連續應用治療劑量、突然停藥或減量過快所致,少數病人因機體對之敏感性增高,在應用促皮質激素時可引起過敏反應。
4 促皮質素介紹
4.1 藥品名稱
4.2 英文名稱
Corticotrophin
4.3 別名
4.4 分類
4.5 劑型
1.注射用促皮質素:每支25U、50U,供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
2.長效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凝膠(Acthar Gel):40U(1ml),供肌內注射或皮下注射;
3.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氫氧化化鋅懸液:40U(1ml),僅供肌內注射。
4.6 促皮質素的藥理作用
促腎上腺皮質激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可刺激腎上腺皮質增生和分泌皮質激素,主要是皮質醇(氫化可的松),其次是鹽皮質激素和雄激素,因此對嚴重的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或萎縮者無效。
4.7 促皮質素的藥代動力學
促腎上腺皮質激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是從豬或其他哺乳動物垂體前葉提取的一種多肽,由39個氨基酸組成。促皮質素口服無效。靜脈注射後立即起作用,半衰期約15min,但其生物效應可達2~4h。長效製劑氫氧化化鋅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凝膠,皮下注射和肌內注射可維持有效血藥濃度約12~24h。
4.8 促皮質素的適應證
1.急性風溼性關節炎、風溼性心臟病、風溼熱、哮喘、變態反應性皮膚疾病、紅斑狼瘡等。其臨牀使用適應證與皮質激素相同,但腎上腺皮質功能完全喪失者無效。促皮質素須注射給藥,使用不便,多作爲長期糖皮質激素治療的輔助治療,以防止腎上腺萎縮。
2.繼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垂體性),應用促皮質素可使腎上腺皮質功能恢復,但由於需注射給藥,劑量難以掌握,故較少用作長期治療。對原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者促皮質素無效。
3.作爲腎上腺皮質儲備功能檢查,以注射促皮質素後,觀察尿遊離皮質醇或17-羥皮質類固醇和17-酮皮質類固醇的反應,用以評價皮質激素治療期間、治療後的腎上腺皮質功能,以及鑑別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患者的病變部位。
4.9 促皮質素的禁忌證
4.10 注意事項
1.應用時要注意腎上腺皮質的儲備功能,功能低下及無功能者不宜用。
4.11 促皮質素的不良反應
1.大量使用可引起水鈉瀦留和高血壓、精神異常、糖耐量異常、蛋白質消耗、骨質疏鬆、低血鉀、月經異常、色素沉着和痤瘡等。
4.12 促皮質素的用法用量
1.常用劑量是12.5~25U溶於5%葡萄糖液500ml中,於8h內均勻靜脈滴入。劑量應根據不同疾病和個體決定。
2.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凝膠針劑:常用劑量爲20~40U,皮下注射或肌內注射,每天1~2次。
3.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氫氧化化鋅懸液:一般20~40U,肌內注射,每天1次。
4.13 藥物相互作用
4.14 專家點評
5 促皮質激素中毒
促皮質激素(ACTH)由腦垂體前葉分泌,主要作用是刺激腎上腺皮質增生,促進腎上腺皮質類固醇(主要爲糖皮質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口服後在胃內被胃蛋白酶破壞而失效,只能注射應用,其在血漿中的半衰期是15min。臨牀上主要用於腎上腺皮質疾病的診斷(ACTH試驗);曾用於治療垂體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因注射給藥時劑量不易掌握,已較少應用。中毒多因誤用大量、短期內多次連續應用治療劑量、突然停藥或減量過快所致,少數病人因機體對之敏感性增高,在應用促皮質激素時可引起過敏反應。[1]
5.1 臨牀表現
臨牀上患者可因腎上腺分泌糖皮質激素和鹽皮質激素增加出現不良反應[1]:
可出現情緒激動、煩躁不安、譫妄、病態性欣快、神經過敏等。心理改變呈狂躁抑制型或精神分裂型,甚至出現自殺行爲。突然停藥可出現頭痛、食慾缺乏、焦慮或抑鬱等。
2.假性腦瘤表現
增加胃酸及胃酶的分泌,減少胃黏膜黏液的分泌,使自我保護與修復能力減弱,長期大量應用可誘發或加重潰瘍病,甚至引起出血或穿孔。
外用偶可引起皮膚感染、乾燥、萎縮、色素沉着、激素性粉刺、魚鱗樣變化等。長期大量使用,可引起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甚至自發性骨折。
5.神經症狀
6.眼病
長期應用可導致眼壓升高,引起青光眼;又可影響晶狀體,誘發白內障。
7.誘發或加重感染
用藥不當,容易誘發感染或使體內潛在的感染竈(如靜止的結核病竈)擴散,惡化。
8.過敏反應
可在肌注或靜注後數分鐘至數小時內發生,出現蕁麻疹、發熱、哮喘、呼吸困難、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性休克等反應;小兒常出現驚厥。
5.2 實驗室檢查
5.3 診斷
1.病史 明確用藥史。
2.臨牀表現
(1)臨牀應用中,患者可因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增加,出現不良反應,如輕度糖尿病、精神症狀、誘發或加重潰瘍病、皮膚色素沉着、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等。
(2)長期大量使用可導致心肌肥大、腎上腺增大增重、白細胞增多、青光眼、白內障形成等。
(4)過敏反應:發熱、蕁麻疹、哮喘、呼吸困難、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甚至過敏性休克。
5.4 治療
1.清除毒物 出現中毒症狀後立即停止用藥,若口服藥物導致中毒,立即催吐,應用1:5000高錳酸鉀液洗胃並導瀉。
2.對症治療及支持療法
(2)有精神症狀時,逐漸減藥量至停藥,並給予安定及氟哌啶醇等鎮靜藥物;癲癇發作者,可用抗癲癇藥物;對震顫麻痹者,可用左旋多巴胺,苯海拉明等;顱內壓增高者,應用脫水、利尿劑降低顱內壓。
(3)消化道潰瘍活動時,避免進食刺激性食物,應用抗酸製劑,發生出血者加用止血藥,穿孔者立即手術治療。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發生時,給予高蛋白飲食,服用鈣劑和維生素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