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constipation with yang deficiency syndrome[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0)]
3 定義
便祕·陽虛證(constipation with yang deficiency syndrome[1])又稱陽虛便祕,是指陽氣不足,以大便艱澀,排出困難,面色晄白,四肢不溫,喜熱怕冷,小便清長,或腹中冷痛,拘急拒按,或腰膝酸冷,舌淡,苔白或薄膩,脈沉遲或沉弦等爲常見症的虛祕證候[1]。
脾腎雙虛證多由久服瀉劑,苦寒作脾,房勞過度,精虧腎虛,致脾虛氣弱傳送推導無力,腎虛精耗不能蒸化津液,溫潤腸道,使糞便當出不能出而成。其特點是糞蓄腸間而無便意,雖有便意而努掙乏力,便出十分艱難,排時汗出短氣,便後疲乏不堪。伴有頭眩耳鳴,氣喘心悸,腰痠背痛,腹脹喜暖,小便清長,納呆食少,排便需長期依賴瀉劑,不服瀉劑就數日不行,舌淡苔厚膩,脈虛等症。
5 證候分析
陽氣虛衰,陰寒內結:陽氣虛衰,寒氣內生,大腸傳導無力,故大便祕結。脾虛不健,不能生化氣血,故面色蒼白無華。脾腎陽虛,腦竅失養,或痰飲上擾清空,故時作眩暈。腎陽虛,不能化氣利水,水氣凌心,故見心悸。陽虛陰寒內盛,氣機阻滯,故少腹冷痛。腎陽虛溫煦無權,故小便清長、胃寒肢冷。舌淡、苔白潤、脈沉遲,均爲陽虛內寒之象。[3][3]
6 便祕·陽虛證的治療
6.1 方藥治療
補益脾腎,培本通便法:腎主五液、脾主散精,腎在下而主氣化,脾居中而司運輸,津液充,氣化行,則大便調暢。脾失輸布過化,腎失溫煦滋潤,則大便祕結,故益脾補腎法是治療頑固性便祕的大法。脾虛中氣不足,無力宣導大腸的氣虛便祕,可用補中益氣湯增當歸尾,加肉蓯蓉、威靈仙。腎陽虛氣化失職可用濟川煎加半硫丸。可用運腸通便湯治療頑固性便祕:肉蓯蓉15g,懷牛膝10g,熟地黃、當歸、白朮各15g,威靈仙10g。本方雙補脾腎,不燥不寒,以加強脾腎對在腸宣導運化,推動排便。對老年,久病、產後及久服瀉劑形成的脾腎雙虛便祕有較好作用,虛中夾實,腹脹結甚者可加萊菔子、厚朴各10g。脾腎陽虛,腹冷便結者,加韭萊子、葫蘆巴各10g。
6.2 鍼灸治療
選穴:以足少陰腎經、足太陰脾經穴爲主。取氣海、照海、石關、腎俞、脾俞、三陰交、天樞穴。
方義:氣海、照海、石關、腎俞補益腎氣,助陽驅寒,溫煦下焦以散凝結。三陰交、脾俞可溫補脾陽,以利健運之功。更配天樞疏調大腸氣機。
6.3 推拿療法
操作方法:患者俯臥位,用輕快的一指禪推法或左右結構:㨰法沿脊柱兩側從脾俞到八髎穴往返施術,時間約5分鐘;用輕快的按揉法在腎俞、大腸俞、八髎穴施術,每穴約1分鐘。橫擦胸上部、左側背部及骶部八髎穴,均以透熱爲度。按揉足三裏、脾俞各1分鐘,可配合捏脊3遍。橫擦背部及腰部腎俞、命門及骶部八髎穴,以透熱爲度。
6.4 飲食療法
6.4.1 治法
6.4.2 推薦食材
便祕·陽虛證患者建議食用韭菜、鎖陽、胡桃仁、羊肉、生薑、山藥等[4]。
6.4.3 推薦食療方
1.鎖陽粥(《中國藥膳學》):鎖陽15g,粳米50~60g。洗淨鎖陽,切片,與粳米同煮,一次食。
2.當歸生薑羊肉湯(《金匱要略方論》):當歸30~60g,生薑30g,羊肉250g。將羊肉去羶後,切成3cm見方小塊,和當歸、生薑、料酒、鹽各少許煮湯,至羊肉爛熟即可。
3.韭菜炒胡桃仁(《方脈正宗》):韭菜200g,胡桃仁50g,麻油、食鹽各適量。胡桃仁開水浸泡去皮,瀝乾備用;韭菜切成寸段備用。麻油燒至七成熱,加入胡桃仁,炸制焦黃,再放入韭菜、食鹽,翻炒至熟。
7 關於便祕
便祕(constipation[4][5])爲病名[6]。見《雜病源流犀燭·大便祕結源流》。即大便祕結[6]。又稱大便難[7]。是大便祕結不通,排便時間延長,或欲大便而艱澀不暢的一種病證。便祕雖屬大腸傳導功能失常,但與脾胃及腎臟的關係甚爲密切[8]。其發病的原因,有燥熱內結,津液不足;情志失和,氣機鬱滯;以及勞倦內傷,身體衰弱,氣血不足等[8]。
8 參考資料
- ^ [1]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0)[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1.
- ^ [2] 石學敏主編.鍼灸治療學[M].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69-71.
- ^ [3] 施洪飛,方泓主編.中醫食療學[M].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1986:70-73.
- ^ [4] 柴鐵劬主編.推拿療法速成圖解[M].北京: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
- ^ [5]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 ^ [6]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259.
- ^ [7]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520.
- ^ [8] 張伯臾主編.中醫內科學[M].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5:17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