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按摩,養生與醫療術語。通過按壓或揉摩人的身體以健身或治病的方法。出《靈樞·九針》:“形勢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漢書·藝文志》有《黃帝岐伯按摩》十卷,唐太醫署始設按摩博士、按摩師。唐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八《十輪經·按摩》:“凡人自摩自捏,申縮手足,除勞去煩,名爲導引。若使別人握搦身體,或摩或捏,即名按摩也。”明清以來,按摩又被泛稱爲推拿。《釐正按摩要術》:“推拿者,即按摩之異名也。”
4 適應證
1.骨科 軟組織損傷、四肢骨折後關節功能障礙、截肢、斷肢再植術後、頸肩腰腿痛、椎間盤突出、頸椎病、肩關節周圍炎等。
2.外科 燒傷後疤痕、手術後粘連、肢體循環障礙、急性乳腺炎(膿腫未形成前)、血栓閉塞性脈管炎等。
3.神經科 神經衰弱、腦血管意外、外傷性截癱、周圍神經損傷、脊髓炎、多發性神經根炎等。
7 方法
7.1 1.推揉類
(1)推法:用拇指或手掌在一個穴位、一個部位或沿着一條經絡施壓並向前推動的手法,又分爲以下幾種。
①指推法:一般用拇指指腹接觸皮膚,如用拇指指面的稱拇指平推,用拇指側面的稱拇指側推,用拇指指尖的稱指尖推(又稱一指禪)。指推法作用範圍小,適用於頭面部和單一穴位的按摩。
②掌推法:用手掌在身體上推動,根據操作時是手掌還是掌根接觸皮膚,又分爲平推和掌根推兩種。掌推法作用範圍大,適用於胸腹部、腰背部和四肢。
(2)揉法:用手掌或手指的指腹在治療部位或穴位上,通過腕關節的轉動帶動手掌或手指的環形移動的手法。用手掌的稱爲掌揉法,用指腹的稱爲指揉法。揉法用力比較緩和,作用力主要滲透到皮下組織,因此,適用於全身各個部位。
(3)滾法:半握拳,以小魚際肌和第4、5掌指關節按壓於治療部位,利用前臂來回旋轉帶動腕關節作屈伸活動,使小魚際肌、掌背外側、第4、5指的掌指關節及其近端指節作滾動按壓。滾動時用力要均勻,如同吸附在按摩的部位一般,不要跳動。滾法可以單手操作,也可以雙手操作。滾法的作用力比較深,範圍也比較大,適用於腰、背、臀部及四肢等肌肉較多的部位。
7.2 2.摩擦類
(1)摩法:用手指或手掌在皮膚上滑動的手法,分爲指摩、掌摩和掌根摩。操作時,一般是順時針方向轉動,速度可快可慢。摩法的力量比較小,作用力比較表淺,可以單手或雙手操作,適用於胸腹部。
(2)擦法:用手指或手掌在皮膚上快速的來回摩擦的手法,一般需要擦到治療部位的皮膚發紅。分爲指擦法和掌擦法,前者適用於四肢遠端小關節,後者適用於胸腹部、腰背部及四肢。
(3)抹法:用拇指或手掌在治療部位上以一定的壓力向一邊推動的手法,分爲指抹法和掌抹法。指抹法常用雙手拇指同時操作,適用於頭面部和頸部,掌抹法適用於腹部和腰背部。
7.3 3.拿按類
(1)拿法:用手指捏住肌肉或肌腱兩側並稍用力向上提起,然後放鬆的一種手法。提拿要有一定的強度,一般以感到酸脹爲宜。此法刺激強度較大,常用於肌腹或穴位處。
(2)按法:用手指、手掌或肘部按壓身體某一部位或穴位處的手法,可以持續按壓,也可以間斷性按壓(一按一鬆),分爲指按法、掌按法、肘按法。按壓時用力要均勻,由輕到重,再由重到輕。由於按法的刺激強度較大,常與刺激強度較小的揉法一起使用。其中,指按法適用於按壓穴位和痛點,掌按法適用於腹部、背部和四肢,肘按法適用於腰背部和臀部。
(3)捏法:用拇指與其它手指相對捏住肌肉或肌腱,循其走向邊捏邊向前推進的手法,多用於肩部及四肢。如果是在小兒脊柱兩側,用雙手捏起皮膚,自下而上地向前推進的捏法,又稱爲捏脊法。
7.4 4.扣擊類
(1)拍捶法:用手指、手掌或空拳有節奏地拍打或捶擊身體的一種按摩手法。用手指的作用力較淺,用拳的作用力較深。適用於軀幹及四肢。
(2)扣法:用手指扣擊身體某一部位的手法,又稱彈點法。其刺激強度較小。適用於頭部、穴位及表淺的關節部位。
7.5 5.振動類
(1)振法:用手指或手掌按壓穴位或某一部位作快速振動的手法,分爲指振法、掌振法。前者多用於穴位,後者多用於腰背及下肢。由於振法消耗治療者的體能較多,因此,此手法不宜長時間實施。
(2)搓法:是用雙手搓動患者肢體的手法。搓動的速度開始由慢到快,結束時再由快到慢。搓法的作用力可以達到肌肉和骨骼,分爲掌搓和掌側搓,後者的刺激強度較大,患者常有明顯的酸脹感覺。多用於四肢。
7.6 6.搖動類
(1)搖法:是被動地旋轉或環轉關節的一種手法。適用於具有旋轉功能的關節,如上肢的肩、前臂、腕、手指,下肢的髖、小腿、踝;脊柱的頸段和腰段。
(2)抖法:用手握住患者肢體的遠端並稍加牽引,然後,快速小範圍的上下抖動。適用於上肢關節。
(4)引伸法:是在肢體放鬆時,突然被動地牽伸關節的一種手法,具有一定的操作技巧和難度,治療者需要熟悉被引伸肢體的解剖關係,只可以藉助於巧力,不可以用暴力。根據作用部位,引伸法又分爲爲上肢引伸法、下肢引伸法以及腰部引伸法。
8 注意事項
8.1 1.對治療者的要求
(1)必須掌握基本的人體解剖和生理知識,瞭解患者所患疾病或損傷的臨牀表現及其功能障礙程度,掌握好適應證。
(2)注意個人衛生,勤修指甲,以防損傷患者;每次治療前後應及時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3)按摩過程中,應保持與患者的交流,瞭解患者對按摩的反應,並給予必要的心理支持,使患者能配合治療。
8.2 2.按摩強度
(1)根據患者的症狀、體徵、治療部位以及耐受能力,選擇適宜的按摩手法和按摩強度。
(2)按摩開始時的手法需輕而柔和,逐漸增強到一定的強度,並維持一段時間後,再逐漸減輕強度。
8.3 3.操作順序
(1)按摩肢體,一般由遠端開始,逐漸向近端移動。
8.4 4.按摩時間
(1)根據病情及治療部位而定。急性期患者每次的治療時間應短,慢性期時間可以稍長。
(2)局部或單一關節的治療,每次10~15min;較大面積或多部位的治療,每次20~30min。
(3)住院患者可以每天治療1~2次,門診患者每天治療1次,或每週治療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