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699—2020 人羣聚集場所手衛生規範

新型冠狀病毒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衛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 疾病預防控制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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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 S / T 6 9 9 — 2 0 2 0 rén qún jù jí chǎng suǒ shǒu wèi shēng guī fàn

2 英文參考

Specification of Hand Hygiene for Congregate Settings

3 基本信息

ICS 11.080

C 5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699—2020《人羣聚集場所手衛生規範》(Specification of Hand Hygiene for Congregate Setting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0年7月20日《關於發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學觀察和救治臨時特殊場所衛生防護技術要求〉等6項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20〕13號)發佈,自2020年7月20日起施行。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學觀察和救治臨時特殊場所衛生防護技術要求》等6項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20〕13號

現發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學觀察和救治臨時特殊場所衛生防護技術要求》等6項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一、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

WS 694—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學觀察和救治臨時特殊場所衛生防護技術要求

WS 695—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交通工具消毒與個人防護技術要求

WS 696—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衛生規範

二、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

WS/T 697—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特定人羣個人防護指南

WS/T 698—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重點場所和單位衛生防護指南

WS/T 699—2020  人羣聚集場所手衛生規範

上述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7月20日

5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王林、張流波、沈瑾、潘力軍、孫波、陳貴秋、孫惠惠、武南、李炎、閆旭。

6 標準正文

人羣聚集場所手衛生規範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人羣聚集場所手衛生設施要求、手衛生指徵、手衛生方法手衛生管理與效果評價等。

本標準適用於各類人羣聚集場所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27950 手消毒劑通用要求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人羣聚集場所 congregate settings

人員密集且流動性大,傳染病流行期間容易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場所。包括各種公共場所如賓館、飯店、商場、公共浴室、理髮店、影劇院、體育場(館)、展覽館、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各類辦公場所和學校等。

3.2

洗手 hand washing

用流動水和洗手液(或肥皂)揉搓沖洗雙手,去除手部污垢、碎屑和部分微生物的過程。

3.3

手消毒 hand antisepsis

消毒劑揉搓浸泡雙手,殺滅手部微生物並達到無害化的處理過程。

3.4

手衛生 hand hygiene

進行洗手手消毒的過程。手部有可見污染物時,在流動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無可見污染物時,可洗手或用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3.5

手衛生設施 hand hygiene facilities

用於洗手手消毒的設備和用品,包括洗手池、水龍頭、流動水、洗手液(或肥皂)、幹手用品、手消毒劑、感應式手消毒設備等。

6.4 4 設施要求

4.1 人羣聚集場所宜配備與人羣規模相匹配的手衛生設施,且相應設施適宜、有效、便捷。

4.2 場所設置流動水洗手設施,流動水水質應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4.3 洗手池宜選用陶瓷、鋼化玻璃或不鏽鋼等光滑易清潔材質,上方有自然採光或照明設備。

4.4 洗手水龍頭宜選用表面易清潔水龍頭,宜配備非手觸式水龍頭。

4.5 人羣聚集場所配備洗手液(或肥皂),有條件的場所宜配備非手觸式出液器。並符合以下要求:

a) 盛放洗手液的容器宜爲一次性使用;

b) 重複使用的洗手液容器更換或添加洗手液時應清潔消毒

c) 洗手液變質時應及時更換,並清潔消毒容器;

d) 使用的肥皂及肥皂盒宜定期清潔,並保持乾燥

4.6 人羣聚集場所宜配備幹手用品(烘手機或紙巾)及帶蓋垃圾桶。

4.7 傳染病流行期間,在人羣聚集場所出入口、電梯間、餐廳、衛生間等處,宜配置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

6.5 5 手衛生指徵

下列四種情況應進行手衛生

a) 清潔操作前,如飲食前、加工製作食品飲料前、觸摸口鼻和眼睛前、護理老年人和嬰幼兒前等;

b) 污染操作後,如咳嗽、打噴嚏用手捂口鼻後、大小便後、護理病患後、觸摸錢幣後、接觸或處理各種垃圾和污物後等;

c) 手部有明顯污染物;

d) 傳染病流行期間,觸摸門把手、電梯按鍵等各類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後。

6.6 6 手衛生方法

6.6.1 6.1 洗手

在流動水下,使雙手充分淋溼,取適量洗手液(或肥皂)均勻塗抹至整個手掌、手背、手指、指甲縫和指縫,按照“六步洗手法”(如圖1)認真揉搓雙手,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掌心相對,手指併攏,相互揉搓

第二步:手心手背,沿指縫相互揉搓,交換進行;

第三步:掌心相對,雙手交叉指縫相互揉搓

第四步:彎曲手指使關節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第五步: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第六步:將五個手指尖併攏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在流動水下徹底衝淨雙手,擦乾、風乾或烘乾

六步洗手法

圖1 六步洗手

6.6.2 6.2 手消毒

6.2.1 取適量(按產品介紹,一般1 mL~2 mL)手消毒劑於掌心,雙手揉搓,使其均勻塗抹至手每個部位,揉搓消毒乾燥

6.2.2 手消毒時首選速幹手消毒劑,醇類過敏者,可選用季銨鹽類等非醇類手消毒劑,某些對醇類不敏感腸道病毒流行期間,宜選擇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劑手消毒劑符合GB 27950相關要求。

6.7 7 手衛生管理

7.1 人羣聚集場所管理者制定手衛生制度,並張貼“六步洗手法”流程圖,落實手衛生措施。

7.2 人羣聚集場所管理者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手衛生培訓,並引導進入場所的公衆正確做好手衛生

7.3 洗手池、水龍頭、烘手機等設施完好無損,且運行正常,洗手液(或肥皂)、紙巾、手消毒劑等用品配備充足,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6.8 8 效果評價

傳染病流行期間,主管部門要檢查指導人羣聚集場所工作人員開展手衛生。開展手衛生效果評價時按附錄A進行,手衛生前後手上自然菌的消除率≥90%,判爲手衛生合格。

7 附錄A(資料性附錄)手衛生效果評價方法

7.1 A.1 採樣時間

採取手衛生措施前後採樣

7.2 A.2 材料和試劑

A.2.1 中和劑中和劑鑑定合格)

A.2.2 無菌棉拭

A.2.3 稀釋液(0.1% 吐溫 80 的 0.03 mol/L 磷酸緩衝液,pH 7.2)

A.2.4 磷酸緩衝液(PBS,0.03 mol/L,pH 7.2)

A.2.5 胰蛋白腖大豆瓊脂培養基(TSA)

A.2.6 振盪混合器

A.2.7 吸管、試管、平皿等若干

7.3 A.3 採樣方法

採取手衛生措施前,受試者雙手相互充分搓擦後,左手指併攏,用無菌棉拭在含10 mL稀釋液試管中浸溼,於管壁上擠幹後,在五指屈面指尖至指根,往返塗擦兩遍,每塗擦一遍,將棉拭轉動一次。採樣後,以無菌操作方式將棉拭採樣端剪入採樣管內,作爲手衛生樣本

採取手衛生措施後,按照上述方法對受試者右手採樣,作爲手衛生樣本。如果手衛生措施是採用手消毒劑消毒採樣液應含相應中和劑

7.4 A.4 檢測方法

採樣管充分振盪後形成洗脫液,取不同稀釋倍數的洗脫液1.0 mL接種平皿,每個稀釋度平行接種2個~3個平皿,將冷至40℃~45℃的熔化TSA每皿傾注15 mL~20 mL,36℃±1℃恆溫箱培養48 h,計數菌落數。

7.5 A.5 結果計算

菌落總數(CFU/手)= 每皿平均菌落數×稀釋倍數×10

消除率(%)=[(手衛生菌落總數-手衛生菌落總數)/手衛生菌落總數]×100%

7.6 A.6 效果評價

手衛生前後手上自然菌的消除率≥90%,判爲手衛生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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