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298—2017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技術導則

職業衛生標準 職業衛生 職業健康促進 職業危害預防控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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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 B Z / T 2 9 8 — 2 0 1 7 gōng zuò chǎng suǒ huà xué yǒu hài yīn sù zhí yè jiàn kāng fēng xiǎn píng gū jì shù dǎo zé

2 英文參考

Guideline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of chemicals in the workplace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T 298—2017《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技術導則》(Guideline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of chemicals in the workplace)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9月30日《關於發佈〈職業人羣生物監測方法總則〉等4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7〕18號)發佈,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職業人羣生物監測方法總則》等4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7〕18號

現發佈《職業人羣生物監測方法 總則》等4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GBZ/T 295—2017 職業人羣生物監測方法 總則

GBZ/T 296—2017 職業健康促進名詞術語

GBZ/T 297—2017 職業健康促進技術導則

GBZ/T 298—2017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技術導則

上述標準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7年9月30日

5 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中毒控制所、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武漢市職業病防治院、深圳市寶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起草人:胡偉江、張美辨、王鑫、蘇世標、張恆東、陳永青、陳振龍、田亞鋒、閆雪華、董一文、漢鋒。

6 標準正文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技術導則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的框架、工作程序評估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化學有害因素所導致的職業健康風險進行評估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 159 工作場所氣中有害物質監測採樣規範

GBZ/T 160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GBZ/T 229.2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第2部分:化學物

GBZ 230 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職業健康風險評估 occupation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通過全面、系統地識別和分析工作場所風險因素及防護措施,定性或定量地測評職業健康風險水平,從而採取相應控制措施的過程。

3.2

接觸濃度 exposure concentration

風險評估中估算每個勞動者接觸於化學有害因素的濃度,是工作場所氣中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最高容許濃度,經接觸時間特徵校正後的校正值。

3.3

參考接觸濃度 reference exposure concentration

人羣連續吸入某接觸濃度的化學有害因素,在其一生中都可能不會發生某種健康風險所對應的接觸濃度值。

3.4

參考劑量 reference dose

人羣終生接觸某劑量水平的化學有害因素,在其一生中都可能不會發生某種健康風險所對應的接觸劑量

3.5

吸入單位風險 inhalation unit risk

勞動者連續接觸於空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濃度爲1μg·m-3所引起的超過一生癌症危險度估計值的上限值,又稱斜度係數。

3.6

危害商數 hazard quotient

吸入化學有害因素導致的非致癌風險水平,爲接觸單一化學有害因素的接觸濃度與其相應參考接觸濃度的比值。

3.7

危害指數 hazard index

多種化學有害因素危害商數的計算值。

3.8

致癌風險值 carcinogenic risk

吸入化學有害因素導致的癌症風險水平。

3.9

相似接觸組 similar exposure group

一組對某一化學有害因素有相同接觸特徵的勞動者,組內勞動者的工作任務、操作方式及頻次、工作流程、所用物料均具有相似性。

3.10

風險控制 risk control

處理職業健康風險的措施,該措施包括任何流程、策略、設施、操作或其他行動

6.4 4 風險評估框架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框架主要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徵評估、接觸評估風險特徵描述四個要素,見圖1。

image.png

圖 1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框架

6.5 5 工作程序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程序如圖2所示。

image.png

圖 2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程序

6.6 6 評估方法

6.6.1 6.1 危害識別

6.6.1.1 6.1.1 內容

危害識別是發現、確認、描述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危害的過程,其任務是識別工作場所存在的化學有害因素,及其對接觸職業人羣是否引起職業性損傷,以及損傷發生的條件。主要通過以下方法識別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化學有害因素的種類、接觸途徑和操作方式等情況。

6.6.1.2 6.1.2 資料收集

收集化學有害因素的化學名稱、CAS號、商品名、同義詞、分子式結構式分子量、純度及雜質含量、聚集狀態、顏色、氣味、密度、分散度、熔點、沸點、飽和蒸氣壓及蒸氣密度、閃點、空氣中爆炸濃度極限、溶解度、化學反應特性及穩定性等理化特性資料;毒性、致敏性、致癌、致突變和致畸等毒理學資料及危害等級資料。

6.6.1.3 6.1.3 現場調查
6.6.1.3.1 6.1.3.1 生產工藝及化學有害因素基本情況

6.1.3.1.1 主要包括可能產生化學有害因素的工藝流程、原輔料規格及使用量、中間產物、產品和副產品的產量、儲運方式。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對化學有害因素進行識別:

a) 查看貨物清單、化學品安全技術介紹和包裝標籤

b) 檢查存放或使用化學品的所有地點;

c) 分析生產工藝中每一生產環節可能產生的化學有害因素

d) 分析產品、雜質、成品和廢棄物(垃圾、殘渣和逸散物等)中的有毒有害成分與含量;

e) 分析維修、清潔、污水處理或測試等工作流程中使用或產生的物質。

6.1.3.1.2 化學品基本信息調查表見附錄 B。

6.6.1.3.2 6.1.3.2 勞動者接觸情況及危害控制措施

接觸情況包括勞動者作業方式、接觸途徑、接觸濃度、接觸時間、接觸頻率、接觸量等,勞動者應包括接觸或可能接觸於化學有害因素的所有在崗職工及外圍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生產、維護、維修、研發、化驗、清潔等崗位。崗位接觸化學有害因素基本信息調查表可見附錄C。

危害控制措施包括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衛生工程技術防護設施、個體防護、應急救援措施、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健康監護等情況。危害控制措施調查表見附錄D。

6.6.1.4 6.1.4 職業健康檢查

對既往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新近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的不明原因的健康損害進行分析,以識別可能造成健康損害的化學有害因素

6.6.1.5 6.1.5 採樣檢測

對生產或使用混合性化學品的工作場所或出現不明原因健康損害時,應根據GBZ 159及GBZ/T 160等系列標準對化學有害因素進行採樣檢測,以識別可能存在的化學有害因素

6.6.2 6.2 危害特徵評估

6.6.2.1 6.2.1 內容

危害特徵評估是通過分析化學有害因素的流行病學、自身特性、毒理學(包括體外實驗和動物實驗)等資料,掌握化學有害因素接觸劑量與勞動者健康效應之間的關係,確定危害等級的過程。

6.6.2.2 6.2.2 流行病學資料

流行病學資料主要包括可能存在或產生該化學有害因素的生產工藝、接觸人羣、接觸時間及有代表性的工作場所氣中濃度或勞動者接觸濃度;現有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及其防護效果;該化學有害因素在不同作用水平的機體反應資料(包括急、慢性實驗研究,急、慢性中毒病例資料,職業人羣接觸水平與健康狀況相關資料等)。

6.6.2.3 6.2.3 自身特性資料

自身特性資料主要包括化學結構、理化特性、構效關係確定的化學物的危害性。

6.6.2.4 6.2.4 毒理學資料

毒理學資料主要包括毒性、致敏性、致癌、致突變和致畸等毒理學資料及危害等級資料。

6.6.2.5 6.2.5 危害特徵評估分級方法
6.6.2.5.1 6.2.5.1 危險度(R-phrases)分級

根據歐盟危害分類系統危險度職業接觸限值範圍進行分級,按照危害水平由小到大分爲5級

(A~E),另有S級體現皮膚和眼部危害,具體方法見附錄E.2。

6.6.2.5.2 6.2.5.2 基於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級

根據化學有害因素的理化特性和毒理學資料,依據GBZ 230 進行危害特徵分級。

6.6.2.5.3 6.2.5.3 基於美國工業醫師協會(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ACGIH)或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的毒性分級

根據ACGIH或IARC的毒性分級,對化學有害因素進行危害特徵分級。具體方法可見附錄F.2。

6.6.2.5.4 6.2.5.4 基於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的參考接觸濃度和吸入單位風險分級

根據流行病學資料計算的劑量-反應關係參數(如參考接觸濃度或吸入單位風險)進行危害特徵分級,具體方法見附錄G。常見化學有害因素的參考接觸濃度見附錄H,常見致癌化學有害因素吸入單位風險見附錄I。

6.6.2.5.5 6.2.5.5 基於流行病學資料中的劑量-反應關係分級

6.2.5.5.1 對於已開展大量職業流行病學研究的化學有害因素,可運用系統評價和 Meta 分析方法,計算劑量-反應關係相對危險度

6.2.5.5.2 對於缺乏職業流行病學研究資料的化學有害因素,應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收集既往急性中毒慢性職業中毒病例,並對新近健康檢查中發現的職業性疾患病例進行分析。將勞動者根據接觸濃度或累積接觸劑量進行分組,對不同濃度或不同劑量組、對照組的勞動者健康資料運用統計學方法進行顯著性檢驗;對健康損害的性質、指標的特異性和靈敏性進行分析,對健康損害的程度及其與接觸濃度的劑量-反應關係生物學意義進行評估

6.6.3 6.3 接觸評估

6.6.3.1 6.3.1 內容

接觸評估是確定勞動者接觸化學有害因素劑量及接觸情況的過程,爲準確評估每位勞動者的接觸水平,可根據工作任務、工藝流程、工作崗位等建立相似接觸組,選取各組有代表性的勞動者進行接觸評估。接觸評估可採用定性評估、半定量評估和定量評估方法確定接觸等級。

6.6.3.2 6.3.2 定性評估

綜合考慮化學有害因素的物理特性和使用量,分別對固態化學品和液態化學品進行接觸分級,均分爲4級。固態化學品接觸分級(exposure predictor band solid,EPS)及液態化學品接觸分級(exposure predictor band liquid,EPL),具體方法見附錄E.3。

6.6.3.3 6.3.3 半定量評估
6.6.3.3.1 6.3.3.1 接觸比值評估

當可獲得工作場所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且已制定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OEL,包括最高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時,將接觸濃度(E)與職業接觸限值(OEL)進行比較,以E/OEL的最大值確定接觸等級,具體方法見附錄F.3.1。

6.6.3.3.2 6.3.3.2 接觸指數法

當無法獲得工作場所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或某些化學有害因素未制定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時,可根據6.1.2的調查結果,計算接觸指數,確定接觸等級。具體方法見附錄F.3.2。

6.6.3.3.3 6.3.3.3 綜合指數法

綜合考慮化學有害因素的物理特性、危害控制措施、使用量、接觸時間及接觸水平,將6.3.3.1中的接觸比值納入6.3.3.2的接觸指數矩陣模型中,進行綜合評估。具體方法見附錄F.3.3。

6.6.3.4 6.3.4 定量評估

根據勞動者每天的接觸劑量,結合勞動者的期望壽命或接觸工齡計算風險指數。根據化學有害因素危害特徵,定量評估分爲非致癌風險評估致癌風險評估,非致癌風險評估方法見附錄G.1,致癌風險評估方法見附錄G.2。

6.6.4 6.4 風險特徵描述

6.6.4.1 6.4.1 內容

風險特徵描述是通過對危害特徵評估和接觸評估的結果分析,確定風險等級的過程,並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風險控制對策可見附錄J。根據6.2的危害特徵評估方法和6.3的接觸評估方法,進行風險特徵描述。

6.6.4.2 6.4.2 定性評估

根據化學有害因素危害特徵等級和接觸等級,形成矩陣,判定風險等級。評估模型及應用舉例見附錄E。

定性風險評估方法可作爲職業接觸限值評估的一種篩選和代替方法,爲中小企業制定健康風險控制對策提供依據,也可作爲大型企業識別健康風險關鍵控制點的一種工具。

6.6.4.3 6.4.3 半定量評估

根據6.2評估得出的危害特徵等級及6.3.3評估得出的接觸等級,判定風險等級。風險評估模型及應用舉例可見附錄F。還可根據化學有害因素危害程度、職業接觸比值和勞動者的體力勞動強度三個要素的權數進行有毒作業分級,具體方法參照GBZ/T 229.2執行。

半定量風險評估方法可作爲不同類型的企業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的一種工具,併爲選擇適宜的優先控制對策提供依據。

6.6.4.4 6.4.4 定量評估

致癌風險評估可根據接觸濃度計算非致癌風險危害商數(HQ),獲得非致癌風險值。風險評估模型及應用舉例見附錄G.1。

致癌風險評估可根據吸入單位風險、接觸劑量、接觸工齡等,計算致癌的吸入超額個人風險風險評估模型及應用舉例見附錄G.2。

定量風險評估方法可作爲對已知化學有害因素接觸濃度、接觸時間及接觸工齡的各種類型的企業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的一種工具。

6.7 7 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參見附錄A。

7 附錄A(資料性附錄)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 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技術導則通過劃分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危害等級和接觸等級,評估勞動者職業健康風險程度,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風險管理提供技術依據,預防並控制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所致的職業病危害

A.2 本標準適用於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健康風險評估,不適用於化學有害因素固有毒性評估。在使用本標準前,先閱讀附錄E、附錄F、附錄G。

A.3 在職業病防治實際工作中,應優先選用半定量風險評估。在半定量接觸評估中,需綜合考慮現場職業病危害防護及管理措施,如可獲得職業接觸比值,應優先選用綜合指數法。

8 附錄B(資料性附錄)化學品基本信息調查表

化學品基本信息調查表,見表B.1。

表B.1 化學品基本信息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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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附錄C(資料性附錄)崗位接觸化學有害因素基本信息調查表

崗位接觸化學有害因素基本信息調查表,見表C.1。

表C.1 崗位接觸化學有害因素基本信息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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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附錄D(資料性附錄)危害控制措施調查表

危害控制措施調查表,見表D.1。

表D.1 危害控制措施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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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D.1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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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錄E(資料性附錄)定性風險評估模型及應用示例

11.1 E.1 危害識別

主要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調查、採樣檢測方法識別化學有害因素

11.2 E.2 危害特徵評估

定性風險評估危害特徵分級,見表E.1。

表E.1 定性風險評估危害特徵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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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度術語的解釋,見表E.2。

表E.2 危險度術語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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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2(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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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3 接觸評估

11.3.1 E.3.1 接觸水平的決定因素

化學有害因素接觸水平取決於以下兩方面:

11.3.1.1 E.3.1.1 物理特性
11.3.1.1.1 E.3.1.1.1 揚塵性

對於固態化學有害因素,考慮其揚塵性。

揚塵性分爲三類:

a) 低:不會破碎的固態小球,使用時幾乎不產生粉塵,如 PVC 顆粒、蠟片;

b) 中:晶體、粒狀固態,使用時能見到粉塵但很快落下,使用後粉塵留在表面,如肥皂粉;

c) 高:細微而輕的粉末,使用時可見塵霧形成,並在空氣中停留幾分鐘,如水泥、炭黑、粉煤灰。

11.3.1.1.2 E.3.1.1.2 揮發

對於液態化學有害因素,考慮其揮發性。

按照操作溫度爲20 ℃計,揮發性分爲三類:

a) 低揮發性 ——沸點>150 ℃;

b) 中揮發性 ——沸點爲 50 ℃~150 ℃;

c) 高揮發性 ——沸點<50 ℃。

隨着操作溫度升高,揮發性一般也會增加。如果是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沸點物質組成,按沸點最低的來確定其揮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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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E.1 揮發性的判斷

根據沸點和操作溫度來判斷揮發性見圖E.1。縱座標爲液態沸點,橫座標爲操作溫度,橫縱座標在圖上的交匯點即爲揮發性,如果兩者交匯點落在高揮發性區與中揮發性區的分界線,或中揮發性區與低揮發性區的分界線上,選擇較高的揮發性。

11.3.1.2 E.3.1.2 使用量

使用量指處理1批(或在1個工作班內連續操作)固態或液態化學品的量,以少量、適量或大量表示,按照供應商提供的化學品的重量/體積和類型來確定使用量的分類,見表E.3。

表E.3 化學品使用量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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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E.3.2 接觸分級

11.3.2.1 E.3.2.1 固態化學品接觸分級

根據固態化學品的揚塵性和使用量,固態化學品接觸分級將接觸水平由低到高分爲4級,見表E.4。

表E.4 固態化學品接觸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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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2 E.3.2.2 液態化學品接觸分級

根據液態化學品的揮發性和使用量,液態化學品接觸分級將接觸水平由低到高分爲4級,見表E.5。

表E.5 液態化學品接觸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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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4 風險特徵描述

根據化學有害因素危害特徵水平和接觸水平的分級水平,形成矩陣,判定風險水平。風險水平分爲四級,1級最低,4級最高。固態化學品基於危害特徵水平和接觸水平風險水平分級見表E.6,液態化學品基於危害特徵水平和接觸水平風險水平分級見表E.7。

表E.6 固態化學品基於危害特徵水平和接觸水平風險水平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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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7 液態化學品基於危害特徵水平和接觸水平風險水平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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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5 應用舉例

11.5.1 E.5.1 基本情況

某小型電鍍企業,職工總數 42 人,其中生產工人 30 人,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工人 9 人。主要生產崗位爲除油、酸洗和鍍鉻,每個崗位有 3 名工人。

11.5.2 E.5.2 危害識別

通過現場調查,發現除油崗位工人主要接觸氫氧化鈉;酸洗崗位工人主要接觸鹽酸;鍍鉻崗位工人主要接觸硫酸和鉻酸鹽化合物(六價鉻)。使用量:氫氧化鈉 10 kg/d,鉻酸鹽化合物 8 kg/d,鹽酸 50 L/d,硫酸 30 L/d。

11.5.3 E.5.3 危害特徵評估

根據表 E.1,對氫氧化鈉鹽酸硫酸、鉻酸鹽化合物進行危害水平分級。危害水平分級結果如表E.8 所示。

表E.8 某小型電鍍企業化學有害因素危害水平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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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E.5.4 接觸評估

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分別填寫固態化學品定性風險評估調查表和液態化學品定性風險評估調查表,見表 E.9 和表 E.10。

表E.9 固態化學品定性風險評估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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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10 液態化學品定性風險評估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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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表E.4和表E.5,分別對固態化學品和液態化學品進行接觸分級,結果見表E.11。

表E.11 某小型電鍍企業化學有害因素接觸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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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 E.5.5 風險特徵描述

根據化學有害因素危害水平和接觸水平,分別對固態化學有害因素和液態化學有害因素風險水平進行分級,結果見表E.12。

表E.12 某小型電鍍企業化學有害因素風險水平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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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附錄F(資料性附錄)半定量風險評估模型及應用示例

12.1 F.1 危害識別

半定量風險評估危害識別方法參見6.1。

12.2 F.2 危害特徵評估

F.2.1 化學有害因素危害大小主要取決於其毒性、接觸途徑及其他影響因素。可根據化學有害因素毒性對其進行危害分級,可參考表F.1。也可根據化學有害因素急性毒性實驗的半數致死劑量LD50)和半數致死濃度(LC50)進行危害分級(LD50LC50)可通過化學有害因素的安全技術介紹(safety data sheet,SDS)資料獲得,可參考表F.2。

F.2.2 如依據表F.1和表F.2劃分的危害等級不同,應選擇高級別等級進行風險等級評估

表F.1 根據化學有害因素毒性進行危害特徵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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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F.1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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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F.2 根據急性毒性實驗進行危害特徵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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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F.3 接觸評估

F.3.1 當可獲得工作場所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且已制定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時, 將接觸濃度(E)與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OEL,包括最高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進行比較,以E/OEL的最大值爲計,根據表F.3確定接觸等級。

表F.3 接觸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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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1.1 每週工作5 d的,按每天8 h的接觸時間來估算接觸濃度E。

F.3.1.2 每週工作≠5 d的,按每週40 h的接觸時間來估算接觸濃度E,見式(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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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接觸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F—每週接觸頻率,單位爲天每週(d/w)

D—每次接觸的平均時間,單位爲小時每天(h/d);

M—檢測接觸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若有多次檢測結果則利用統計方法取算術平均值;

W—平均周工作時間,單位爲小時每週(h/w),設爲40 h/w。

F.3.1.3 當接觸於2種或2種以上具有相似健康效應化學有害因素時,應該對每一化學有害因素單獨進風險評估,同時還需要考慮聯合接觸劑量,通過式(F.2)估算接觸濃度(Ecombined):

image.png

式中:

E1,E2…En—各化學有害因素檢測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OEL1,OEL2…OELn—GBZ 2.1中規定的各化學有害因素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F.3.1.4 如果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h,則職業接觸限值(OEL)爲降低因子(ƒ)乘以OEL值(TWA),ƒ由式(F.3)求得。將接觸濃度(E)與修正後的職業接觸限值進行比較,根據表F.3確定接觸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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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H—日接觸時間,單位爲小時(h)。

F.3.1.5 如果每週工作時間超過40h,則職業接觸限值(OEL)爲降低因子(ƒ)乘以OEL值(TWA),ƒ由式(F.4)求得,根據表F.3確定接觸等級。

image.png

式中:

H—周接觸時間,單位爲小時(h)。

F.3.2 當無法獲得工作場所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或某些化學有害因素未制定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時,可根據接觸指數(EI)進行分級,接觸指數主要取決於化學有害因素的蒸汽壓力或空氣動力學直徑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使用量和接觸時間,具體見表F.4。

表F.4 接觸指數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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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F.4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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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式(F.5)計算接觸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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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R—接觸等級;

EI—接觸指數,根據接觸劑量的增加分爲5級,1級爲極低接觸水平,2級爲低接觸水平,3級爲中等接觸水平,4級爲高接觸水平,5級爲極高接觸水平

n—接觸因素的個數,接觸因素包括蒸汽壓力或空氣動力學直徑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每週使用量、每週累計接觸時間等。

F.3.3 當可獲得工作場所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且已制定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時,綜合考慮職業防護及管理措施情況,按照F.3.1計算E/OEL,根據接觸指數EI進行分級,具體見表F.5。依據式(F.5)計算接觸等級。

表F.5 綜合指數法接觸指數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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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F.4 風險特徵描述

用式(F.6)計算風險指數R,再根據表F.5確定風險等級。

image.png

式中:

R—風險指數,計算出的風險指數爲非整數時,採取四舍五入

HR—危害等級;

ER—接觸等級。

表F.6 風險等級

image.png

12.5 F.5 應用舉例

12.5.1 F.5.1 接觸比值評估法舉例

12.5.1.1 F.5.1.1 基本情況

電子製造企業清洗工,工作內容爲用清洗清洗工件。每週6 d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8 h,固定工作崗位。

12.5.1.2 F.5.1.2 危害識別

收集清洗劑的SDS,顯示清洗劑甲苯的含量爲99.9 %,經定性檢測,其揮發性組分爲甲苯。因此,清洗工接觸的化學有害因素爲甲苯。

12.5.1.3 F.5.1.3 危害特徵評估

查閱毒理學資料,甲苯的鼠經口LD50: 5000 mg/kg;吸入LC50: 20003 mg/m3·8 h。根據表F.2,其危害分級(HR)爲2級。

12.5.1.4 F.5.1.4 接觸評估

F.5.1.4.1 清洗崗位甲苯15 min檢測濃度(C15min)爲250 mg/m3,1個班的個體檢測結果爲100 mg/m3。甲苯的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和時間加權平均接觸容許濃度分別爲100 mg/m3和50 mg/m3

F.5.1.4.2 每週工作≠5 d,按每週40 h的接觸時間來估算接觸濃度E,參考式(F.1)計算,F爲6 d/w,D爲8 h/d,M爲100 mg/m3,W爲40 h/w。

因此,E=(6×8×100)/40=120 mg/m3

F.5.1.4.3 將接觸濃度(E)與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進行比較,由於每週工作時間超過40 h,則職業接觸限值(OEL)爲降低因子(ƒ)乘以OEL值(TWA)。參考式(F.4)計算,H爲48 h/w。經計算,ƒ=0.78。

因此,職業接觸限值(OEL)= 0.78×50=39 mg/m3。經計算,E/OEL=120/39=3.1。

F.5.1.4.4 根據表F.3,判斷接觸等級(ER)爲5級。

12.5.1.5 F.5.1.5 風險特徵描述

計算風險數值,參考式(F.6)算,HR爲2級,ER爲5級。

經計算,R≈3,甲苯爲中等風險水平。

12.5.2 F.5.2 指數法評估舉例

12.5.2.1 F.5.2.1 基本情況

某燃煤發電廠,爐內加藥系統佈置在主廠房零米層的化學加藥間。化學加藥間內儲存和使用液氨和聯氨,其中液氨使用量爲 4.1 kg/d,聯氨使用量爲 1.3 kg/d。液氨採用鋼瓶與加藥口密閉接口的自動加藥方式,聯氨加藥處設置局部排風設施。化學加藥間(包括儲存間)設置了軸流風機作爲強制通風事故通風通風換氣次均大於 12 次·h-1;設置了圍堰、泄險溝、應急沖洗設施,配備了急救藥箱,各防護設施有專人定期維護。作業人員每班工作 8 h,每週平均工作 5 d,每日在加藥間的作業時間爲 1 h~2 h,配備了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如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耐酸鹼防護靴,防護眼罩,酸鹼防護服,防酸鹼手套。按表 F.4 對該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進行了調查,得分 9 分。

12.5.2.2 F.5.2.2 危害識別

作業員在作業過程中接觸氨、聯氨,但無檢測數據。

12.5.2.3 F.5.2.3 危害特徵評估

F.5.2.3.1 參考表F.1,根據氨和聯氨的毒性進行危害特徵分級,均爲5級。

F.5.2.3.2 參考表F.2,根據急性毒性實驗的半數致死劑量LD50)和半數致死濃度(LC50)進行危害分級,氨爲2級,聯氨爲4級。

F.5.2.3.3 兩者比較,以危害分級較高者爲準,氨與聯氨均爲5級。

12.5.2.4 F.5.2.4 接觸評估

F.5.2.4.1 根據表F.4,對化學加藥間的接觸指數進行分級,見表F.7。

表F.7 接觸等級的確定表

image.png

F.5.2.4.2 根據接觸指數依據式(F.5)計算接觸等級。

氨的接觸等級計算:image.png

聯氨的接觸等級計算:image.png

12.5.2.5 F.5.2.5 危害特徵描述

F.5.2.5.1 用式(F.6)計算風險指數:

氨的風險指數:R= [5×1.67]1/2=3

聯氨的風險指數:R= [5×1.54]1/2=3

F.5.2.5.2 根據表F.6判斷,氨和聯氨風險等級均爲中等風險

12.5.3 F.5.3 綜合指數法評估舉例

12.5.3.1 F.5.3.1 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與 F.5.2 相同。

12.5.3.2 F.5.3.2 危害識別

作業員在作業過程中接觸氨、聯氨,氨的 CTWA爲 1.65 mg/m3,聯氨的 CTWA爲 0.01 mg/m3

12.5.3.3 F.5.3.3 危害特徵評估

F.5.3.3.1 參考表F.1,根據氨和聯氨的毒性進行危害特徵分級,均爲5級。

F.5.3.3.2 參考表F.2,根據急性毒性實驗的半數致死劑量LD50)和半數致死濃度(LC50)進行危害分級,氨爲2級,聯氨爲4級。

F.5.3.3.3 兩者比較,以危害分級較高者爲準,氨與聯氨均爲5級。

12.5.3.4 F.5.3.4 接觸評估

F.5.3.4.1 氨的PC-TWA爲20 mg/m3,聯氨PC-TWA爲0.06 mg/m3。經計算,氨的E/OEL=1.65/20=0.08,聯氨的E/OEL=0.01/0.06=0.17。

F.5.3.4.2 根據表F.5,對化學加藥間的接觸指數進行分級,見表F.8。

表F.8 接觸等級的確定表

image.png

F.5.3.4.3 根據接觸指數依據式(F.5)計算接觸等級。

氨的接觸等級計算: ER=[EI1×EI2…×EIn]1/n=[5×1×1×1×1×1×2×3×2]1/9=1.58

聯氨的接觸等級計算:ER=[EI1×EI2…×EIn]1/n=[4×2×1×1×1×1×2×2×2]1/9=1.59

12.5.3.5 F.5.3.5 危害特徵描述

F.5.3.5.1 用式(F.6)計算風險指數。

氨的風險指數:R= [5×1.58]1/2=3

聯氨的風險指數:R= [5×1.59]1/2=3

F.5.3.5.2 根據表F.6判斷,氨及聯氨風險等級均爲中等風險

13 附錄G(資料性附錄)定量風險評估模型及應用示例

13.1 G.1 非致癌風險評估

13.1.1 G.1.1 估算接觸濃度

致癌風險評估根據接觸持續時間和接觸頻率來估算接觸濃度,具體流程參考圖G.1。

13.1.1.1 G.1.1.1 接觸期評價

首先應判定接觸是急性、亞慢性還是慢性,如圖G.1中步驟1所示。如爲急性接觸可直接進行急性接觸濃度的估算。

13.1.1.2 G.1.1.2 接觸方式的評價

G.1.1.2.1 詳細比較現場和一個典型的亞慢性或慢性毒性試驗的接觸時間和頻率,如圖G.1中步驟2所示。對於亞慢性期,應選擇圖G.1中心那條路徑進行操作。該路徑中步驟2需要確定是否有1個或多個接觸週期,每個接觸週期是否與亞慢性毒性試驗一致(如每週5 d,每天6 h ~8 h)。如果該接觸方式與中心路徑描述相符合,評估者應進入步驟3評估每個亞慢性期的亞慢性接觸濃度。但如果接觸模型中每次接觸時間和/或接觸次數低於圖G.1中所示的週期頻率,應推導出每次接觸的週期急性接觸濃度。

G.1.1.2.2 亞慢性接觸或多次急性接觸,可使用上述兩種方法分別推導接觸濃度。對於慢性期,風險評估人員應選擇圖G.1中右側路徑進行操作。該路徑中步驟2需要確定接觸頻率是否與慢性動物毒性試驗或職業人羣研究接觸頻率一致(如每年50w,每週5d,每天6h ~8h)。如果該接觸與步驟2的描述相符合,應進入步驟3估算單次慢性接觸濃度。但如果接觸描述不同於慢性接觸,評估者應進入亞慢性路徑中的第二個問題,然後按上述描述進行操作。

13.1.1.3 G.1.1.3 估算接觸濃度(EC)

G.1.1.3.1 估算接觸濃度(EC)時,應根據工作場所暴露持續時間與相應的公式匹配。

G.1.1.3.2 急性接觸期,用式(G.1)計算工作場所每個急性週期中急性EC。

EC=CA ..............................................................................(G.1)

式中:

EC—接觸濃度,單位爲微克每立方米(μg/m3);

CA—空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濃度,單位爲微克每立方米(μg/m3)。

G.1.1.3.3 對於長期接觸風險評估人員應考慮接觸時間、頻率、每個觀察對象的持續時間和平均接觸時間[如計算出時間加權EC的平均時間(AT)]。

G.1.1.3.4 如果有與亞慢性毒性試驗相同持續時間的1個或多個接觸週期,應利用式(G.2)估算每個接觸週期的亞慢性EC(如接觸持續時間低於亞慢性毒性試驗週期,則應按急性接觸進行估算)。如果接觸方式與職業研究中慢性毒性試驗接觸持續時間相吻合,則應使用式(G.2)估算單個接觸週期的慢性EC。

EC=(CA×ET×EF×ED)/AT ...............................................................(G.2)

式中:

EC—接觸濃度,單位爲微克每立方米(μg/m3);

CA—工作場所氣中化學有害因素濃度,單位爲微克每立方米(μg/m3);

ET—在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的每日接觸時間,單位爲小時每天(h/d);

EF—在工作場所中接化學有害因素頻率,單位爲天每年(d/a);

ED—接觸化學有害因素的工齡,單位爲年(a);

AT—平均接觸時間(ED× 365 d/a × 24 h/d),單位爲小時(h)。

G.1.1.3.5 當接觸週期的持續時間<1 a,上述等式中單位進行如下轉換:EF(d/w);ED(w/接觸期);AT(h/接觸期)。

image.png

圖G.1 吸入接觸場所中接觸濃度和危害商數推導的參考步驟

13.1.2 G.1.2 計算危害商

G.1.2.1 經吸入引起的非致癌風險危害商數(HQ)的計算見式(G.3)。

image.png

式中:

HQ—危害商數;

EC—接觸濃度,單位爲微克每立方米(μg/m3);

RfC—參考接觸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G.1.2.2 當HQ大於1時,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風險不可接受;相反,則可接受。

G.1.2.3 對多種化學有害因素進行評價時,首先應計算每種化學有害因素危害商數(HQ),然後進行求和,從而得到多種化學有害因素危害指數(HI)的估算值。如果有多個接觸週期,還需分別計算每種接觸期(亞慢性、慢性、急性)各自的危害指數,詳見式(G.4)。

image.png

式中:

HI—危害指數

EC—接觸濃度,單位爲微克每立方米(μg/m3);

RfC—參考接觸濃度,單位爲毫克每立方米(mg/m3)。

G.1.2.4 當HI大於1時,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風險不可接受,相反,則可接受。

13.1.3 G.1.3 應用舉例

G.1.3.1 以某大型化工企業裝車平臺爲例,進行非致癌風險評估

基本情況:該大型化工企業有三套生產裝置,每套生產裝置均設有裝車平臺,設置裝車崗位,主要工作內容爲將該裝置的各類產品通過管道裝運到客戶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上。其主要產品見表G.1所示。

表G.1 某大型化工企業生產裝置及主要產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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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2 根據該企業提供的產品信息表,參照附錄H,得到各裝置裝車崗位接觸的非致癌性化學有害因素的參考接觸濃度,見表G.2。

表G.2 非致癌性化學有害因素的參考接觸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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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3 計算各裝置裝車崗位的非致癌性化學有害因素接觸濃度,見表G.3。

表G.3 非致癌性化學有害因素的接觸濃度

image.png

G.1.3.4 計算危害指數

先根據式(G.3)計算經吸入每一種化學有害因素引起的非致癌風險危害商數(HQ)。由於待評價崗位接觸多種化學有害因素,計算每種化學有害因素危害商數(HQ)後,根據式(G.4)進行求和,從而得到多種化學有害因素危害指數(HI)的估算值。計算結果見表G.4。

表G.4 多種化學有害因素危害指數(HI)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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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指數(HI)大於1時,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風險不可接受;相反,則可接受。從表G.4的計算結果中可以看出,丙烯酸裝置的裝車崗位非致癌風險可以接受,而蒸汽裂解芳烴裝置、醇類和中間體裝置的裝車崗位非致癌風險不可接受。

13.2 G.2 致癌風險評估

13.2.1 G.2.1 致癌的吸入超額個人風險

根據式(G.5),計算致癌的吸入超額個人風險

image.png

式中:

IR—致癌的吸入超額個人風險

IUR—吸入單位風險,單位爲每微克每立方米[(μg/m3-1];

d —接觸劑量,單位爲微克每立方米(μg/m3);

tE—接觸工齡,單位爲年(a);

tL——終身期望壽命,單位爲年(a)。

將IR的計算結果與EPA規定的超額風險可接受水平10-4進行比較,當致癌個人風險低於10-4時,風險可接受;當風險大於等於10-4時,風險不可接受。

13.2.2 G.2.2 應用舉例

13.2.2.1 G.2.2.1 基本情況

電鍍企業主要對金屬材料進行鍍鉻,生產崗位主要爲除油、酸洗、預鍍銅、鍍鎳和鍍鉻等崗位。通過勞動衛生學調查,識別出電鍍行業的化學有害因素主要爲氫氧化鈉鹽酸氯化氫)、硝酸硫酸銅、工頻電磁場和鉻酸鹽或重鉻酸鹽等。其中鉻酸鹽或重鉻酸鹽爲致癌性化學毒物。美國EPA網站IRIS數據庫可查到鉻酸鹽或重鉻酸鹽的吸入單位風險爲0.012(μg/m3-1。鍍鉻崗位空氣中鉻酸鹽或重鉻酸鹽的濃度爲6.5 μg/m3。工人每天工作8 h,每週工作5 d,一年共工作260 d,工齡爲4 a,中國人均期望壽命設爲74.8 a。

13.2.2.2 G.2.2.2 計算致癌的吸入超額個人風險

應用式(G.5),鉻酸鹽或重鉻酸鹽的IUR爲0.012(μg/m3-1,d爲6.5 μg/m3,tE=每天工作時間(h) ×每年工作天數(d) ×工齡(a)/24(h)/365(d)=8×260×4/24/365=0.9498(a),tL爲74.8 a。

經計算,IR=0.012(μg/m3-1×6.5μg/m3×0.9498 a/74.8 a=0.001。

將IR的計算結果與EPA規定的超額風險可接受水平10-4進行比較,該企業鉻酸鹽或重鉻酸鹽致癌性風險值爲0.001,大於EPA規定的超額風險可接受水平10-4,判定爲高風險水平,不可接受。

14 附錄H(資料性附錄)常見化學有害因素的參考接觸濃度

H.1 常見化學有害因素的參考接觸濃度,見表H.1。

表H.1 常見化學有害因素的參考接觸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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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H.1(續)

image.png

表 H.1(續)

image.png

表 H.1(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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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當某些化學有害因素無RfC時,依據RfD進行計算,公式如下:

根據式(H.1),計算致癌的吸入超額個人風險

image.png

式中:

RfC—參考接觸濃度;

RfD—參考劑量

BW—勞動者體重,單位爲千克(kg);

IR—勞動者每日呼氣量,單位爲立方米每天(m3/d)。

15 附錄I(資料性附錄)常見致癌化學有害因素吸入單位風險

常見致癌化學有害因素吸入單位風險,見表I.1。

表I.1 常見致癌化學有害因素吸入單位風險

image.png

表 I.1(續)

image.png

16 附錄J(資料性附錄)風險控制對策

16.1 J.1 定性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對策

基於健康危害水平和接觸水平綜合判斷,可以得出適宜的職業病危害風險控制對策,按照嚴格程度從低到高分爲4級,分別爲全面通風工程控制、密閉控制和特殊方法,具體見表J.1。

表J.1 定性風險評估職業病危害風險控制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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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J.1(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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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J.2 半定量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對策

J.2.1 根據半定量風險評估結果,不同等級的風險應採取不同的控制措施。風險的優先預防和管理必須從工程技術措施、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和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健康監護策略、職業衛生培訓等方面進行。即使得到的風險等級是可接受的,仍有可能會隨時間等情況而發生變化,應對潛在有害接觸風險等級進行定期評估,按週期實施監督管理。

J.2.2 對於標註致癌性標識、(敏)標識、(皮)標識的化學有害因素,應重點提示用人單位採取工程控制措施和個體防護措施以有效地減少或消除接觸機會,儘可能保持最低接觸水平

J.2.3 處於高風險等級時,用人單位應提供並督促勞動者使用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但個人防護用品應只在其他形式的控制措施不可能取得有效控制的情況下使用,而不能作爲風險理中降低風險的手段。

J.2.4 半定量風險評估職業病危害風險控制對策見表J.2。

表J.2 半定量風險評估職業病危害風險控制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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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J.2(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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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J.3 定量風險評估風險控制

根據我國職業病治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的要求,對風險不可接受的崗位應採取替代、工程技術、職業衛生管理、培訓、個體防護等化學有害因素危害綜合防控措施,使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健康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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