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信息
ICS 03 080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行業標準MZ/T 039—2013《老年人能力評估》(Ability assessment for older adult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於2013年08月29日發佈,2013年10月01日起實施。
4 前言
本標準按照 GB/T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全國社會福利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15)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社會福利協會、北京大學護理學院、中國女醫師協會、北京市第一社會福利院、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石景山社會福利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素英、馮曉麗、劉有學、王輝、謝紅、王志穩、彭嘉琳、雷洋、趙衍捷、於冬、田玲、任娜。
5 引言
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日趨嚴重,爲了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的需求,在參考美國、日本、澳大利亞、英國等國家及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老年人能力評估工具的基礎上編制了本標準。標準的制訂爲老年人能力評估提供統一、規範和可操作的評估工具,科學劃分老年人能力等級,作爲政府制定養老政策,以及爲老年人提供適宜養老服務的依據。
6 標準正文文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老年人能力評估的主要指標、實施要求以及評估結果。
6.2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2.1
能力 ability
個體順利完成某一活動所必需的主觀條件。
2.2
日常生活活動 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個體爲獨立生活而每天必須反覆進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體動作羣,即完成進食、洗澡、修飾、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廁、牀椅轉移、行走、上下樓梯等日常活動的能力。
2.3
精神狀態 mental status
2.4
感知覺與溝通 sensory and communication
2.5
社會參與 social involvement
個體與周圍人羣和環境的聯繫與交流的能力,包括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時間/空間定向、人物定向、社會交往能力。
6.3 3 評估指標
3.1 一級指標共 4 個,包括日常生活活動、精神狀態、感知覺與溝通、社會參與。
3.2 二級指標共 22 個,見表 1。日常生活活動包括 10 個二級指標,精神狀態包括 3 個二級指標,感知覺與溝通包括 4 個二級指標,社會參與包括 5 個二級指標。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參見附錄 B“老年人能力評估表”。
6.4 4 評估實施
6.4.1 4.1 評估環境
4.1.1 評估環境應安靜、整潔、光線明亮、空氣清新、溫度適宜。
4.1.2 至少有 3 把椅子和 1 張診桌、4~5 個臺階,以供評估使用。臺階的踏步寬度不小於 0.30m,踏步高度 0.13-0.15m,臺階有效寬度不應小於 0.9m (GB/T50340-2003)。
6.4.2 4.2 評估提供方
4.2.1 評估機構應獲得民政部門的資格認證或委託,至少應有 5 名評估員。
4.2.2 評估員應具有醫學或護理學學歷背景,或獲得社會工作者資格證書,或獲得高級養老護理員資格證書,並經過專門培訓獲得評估員資格認證。
6.4.3 4.3 評估方法
4.3.2 評估員通過詢問被評估者或照顧者,填寫附錄 A“老年人能力評估基本信息表”。
4.3.3 評估員按照附錄 B“老年人能力評估表”進行逐項評估,填寫每個項目的評分,並確定各一級指標的分級,填寫在“老年人能力評估表”中。
4.3.4 評估員根據 4 個一級指標的分級,使用附錄 D“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判定卡”,最終確定老年人能力等級,填寫在附錄 C“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中,經 2 名評估員進行確認,並簽名。同時,請信息提供者簽名。
4.3.5 老年人能力評估應爲動態評估,在接受養老服務前進行初始評估;接受養老服務後,若無特殊變化,每 6 個月定期評估一次;出現特殊情況導致能力發生變化時,應進行即時評估。
6.5 5 評估結果
6.5.1 5.1 一級指標的分級
5.1.1 日常生活活動通過對 10 個二級指標的評定,將其得分相加得到總分,等級劃分見表 2。
表2 日常生活活動等級劃分
5.1.2 精神狀態通過對 3 個二級指標的評定,將其得分相加得到總分,等級劃分見表 3。
表3 精神狀態等級劃分
5.1.3 感知覺與溝通通過對 4 個二級指標的評定,等級劃分見表 4。
表4 感知覺與溝通等級劃分
5.1.4 社會參與通過對 5 個二級指標的評定,將其得分相加得到總分,等級劃分見表 5。
表5 社會參與等級劃分
6.5.2 5.2 老年人能力等級劃分
5.2.1 綜合日常生活活動、精神狀態、感知覺與溝通、社會參與這 4 個一級指標的分級,將老年人能力劃分爲 4 個等級,能力等級劃分標準見表 6。評估員可參照附錄 D 提供的“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判定卡”對老年人能力等級做出判定。
5.2.2 老年人能力評估是基礎性評估,只提供能力分級。當“精神狀態”中的認知功能評定爲受損時,宜請相關專業人員對精神狀態進行進一步的專科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