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頜面部軟組織刺傷 2009年01月20日修訂版

BY banlang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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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分類

口腔科

疾病概述

口腔頜面部如頰、脣、鼻及眉部爲人體暴露部位,無論交通事故、外傷及戰爭等均可引起這些部位軟組織損傷。

臨牀表現:

刺傷的傷口小但深度大,如果軟組織內的眼眶、顱底等部位受傷則情況非常嚴重,而且細菌可被帶人造成嚴重感染。

疾病描述

症狀體徵

傷口常爲小入口,傷到深,多呈盲管狀,也可以是穿通傷。致傷物可刺入口腔、鼻腔、鼻竇、眶內,甚至深達顱底;可能損傷重要的血管神經;深入骨面的刺入末端可能折斷而存留於組織內;衣服碎屑、砂土及病原菌均可被代入傷口內而引起繼發感染。

疾病病因

因尖銳的刀、錐、釘、筆尖、樹枝等物的刺入而發生。

病理生理

診斷檢查

治療方案

清創時應徹底清除異物和止血,應用抗生素防治感染。爲取出深部異物、修復神經或徹底止血,必要時需要擴創。對於頸部大血管附近的異物,要在做好預防繼發性出血準備的前提下摘除異物,切不可輕率從事;否則,可能造成致命的大出血。此點必須引起高度的警惕。

治療:

l.針對損傷情況,如有顱腦損傷、窒息,休克、出血、骨折等急症時,應首先救治,待全身狀況平穩後處理頜面損傷。

2.由於頒面部血運豐富,組織再生能力強,受傷後48小時以內患者,可在清創術後作I期縫合;48小時以後應延期縫合後放置引流條;創口已經發生感染者,一般在感染控制後,再考慮縫合,清創時應儘可能保留生活組織。

3.儘量恢復面部正常的解剖結構和功能。如脣外傷時應將脣紅對位縫合;面神經損傷者應將兩斷端作神經外膜縫合。

4.傷口如與面神經腔竇相通,應在清創及縫合時,儘早關閉這些傷口,以減少感染的機會。

預後及預防

無特殊

特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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