酊劑

方劑劑型 中醫學 中醫皮膚科學 中醫外科學 酊劑 劑型 中藥劑型 製劑通則 中藥學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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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dǐng jì

2 英文參考

tincture[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tincture[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3)]

Tct[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et[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inc.[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inct.[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inctura[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R[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incture[朗道漢英字典]

3 中藥劑型·酊劑

酊劑(tincture[1])爲藥物劑型之一[2]。是指不揮發藥物酒精溶液或不同濃度的酒精浸出物製劑[3]。如牙痛水(成藥)即爲此劑型[3]

3.1 製法

用不同濃度的乙醇溶媒,提取藥材中醇溶性成分,製成澄明液體制劑[3]

3.2 適應

酊劑收斂散風,殺蟲止癢,活血通絡適應證如下:

1.各種慢性或瘙癢性皮膚病如攝領瘡白駁風等。

2.淺表真菌病。

3.3 禁忌

1.凡急性炎症性皮膚病和有破皮、糜爛者均禁用。

2.頭面會陰皮膚薄嫩處禁用。

3.4 準備

1.常用藥劑準備 補骨脂酊苦蔘酒複方土槿皮酊、1號癬藥水

2.製法 將生藥白酒或75%乙醇浸泡密封7~30d,濾過去渣即成。

3.5 方法

用棉棒或毛筆蘸藥液,直接外塗皮損區,每天1~3次。

3.6 注意事項

應盛於遮光密閉容器中,並在涼暗處保存

4 西藥劑型·酊劑

酊劑係指將藥物規定濃度的乙醇浸出或溶解而製成的澄清液體制劑,也可用流浸膏稀釋製成[4]。供口服或外用[4]

4.1 質量要求

4.1.1 生產與貯藏

酊劑在生產與貯藏期間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4]

一、除另有規定外,含有毒劇藥品的酊劑,每100ml應相當於原藥物10g;其他酊劑,每100ml相當於原藥物20g。

二、含有毒劇藥品酊劑有效成分,應根據其半成品的含量加以調整,使符合各該酊劑項下的規定

三、酊劑可用溶解法、稀釋法、浸漬法或滲漉法制備。

(1)溶解法或稀釋法 取藥物的粉末或流浸膏,加規定濃度的乙醇適量,溶解或稀釋,靜置,必要時濾過,即得。

(2)浸漬法 取適當粉碎的藥材,置有蓋容器中,加入溶劑適量,密蓋,攪拌或振搖,浸漬3~5日或規定的時間,傾取上清液,再加入溶劑適量,依法浸漬有效成分充分浸出,合併浸出液,加溶劑規定量後,靜置24小時,濾過,即得。

(3)滲漉法 照流浸膏劑項下的方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ⅠO),用溶劑適量滲漉,至流出液達到規定量後,靜置,濾過,即得。

四、酊劑檢查乙醇量。

五、酊劑久置產生沉澱時,在乙醇有效成分含量符合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情況下,可濾過除去沉澱。

六、酊劑遮光密封,置陰涼處貯存。

4.1.2 質量檢查

除另有規定外,酊劑應進行以下相應檢查[4]

甲醇量】 口服酊劑甲醇檢查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Ⅸ T)檢查,應符合規定

【裝量】 照最低裝量檢查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Ⅹ F)檢查,應符合規定

微生物限度】除另有規定外,照微生物限度檢查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J)檢查,應符合規定

5 參考資料

  1. ^ [1]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2. ^ [2]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200.
  3. ^ [3]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3)[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
  4. ^ [4]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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