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桃體癌放射治療臨牀路徑(2017年版)

腫瘤科臨牀路徑 2017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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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biǎn táo tǐ ái fàng shè zhì liáo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7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扁桃體癌放射治療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扁桃體癌放射治療臨牀路徑(2017年版)

4.1 一、扁桃體癌放射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扁桃體癌,行根治性放療、術前或術後放療。

4.1.2 (二)診斷依據。

經術活檢病理證實或術後病理證實的原發性扁桃體癌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原發腫瘤活檢或術後病理證實;

2.行根治性放療、術前或術後放療;

3.排除遠地轉移

4.1.4 (四)標準住院日。

1-77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生化凝血功能相關免疫指標如甲狀腺功能等;

頭頸部MRI或CT、鼻咽喉鏡、胸片、超聲心電圖

病理診斷/外院病理會診,免疫組化指標完善(EGFR、P16等)。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功能超聲心動圖、PET/CT、頸部淋巴結細胞學穿刺、胃腸營養管置入/胃造瘻。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治性放療:單純放療、同步放化療、合併靶向,免疫,等綜合治療

術前放療:包括單純放療、同步放化療、合併靶向,免疫,等綜合治療。療中或療末影像評估、多學科會診決定

術後輔助放療:單純放療、同步放化療以及其他綜合治療手段。

4.1.7 (七)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出現放射區域內皮膚或粘膜破潰且存在明顯的感染徵象(如發熱中性粒細胞比例明顯升高/局部分泌物細菌培養陽性)可考慮使用抗生素抗生素選擇應儘量參照細菌培養藥敏結果。

4.1.8 (八)出院標準。

1.按臨牀要求完成全部治療且無臨牀不可耐受的併發症;

2.療中或療末複查經多學科會診需要改變目前治療方案;

3.病情進展或併發症嚴重,本科無法處理需要轉科或轉院。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4.1.9.1 A.病人/家屬因素

A1 病情變化(含併發症)

A2 入院即合併其他影響路徑的疾病

A3 要求增加或拒絕某些治療或檢查

A4 依從性差,無法配合醫護指導

A5 其他

4.1.9.2 B.醫生/護士因素

B1醫囑延遲

B2執行醫囑延遲

B3檢查/會診延遲

B4發現因誤診或錯誤判斷病情而進入臨牀路徑

B5醫護人員之間溝通、協作不良

B6其他

4.1.9.3 C.系統因素

C1 加速器或檢查設備故障

C2 預約的檢查(驗)延遲

C3 檢查(驗)報告延遲

C4 沒有合適的病牀供轉入使用

C5 支持及後勤部門所致的作業延遲

C6其他

4.1.9.4 D.出院計劃因素

D1病人/家屬拒絕出院安排

D2家屬無法按照預定的時間接病人出院

D3病人/家屬要求退出臨牀路徑管理

D4其他

4.2 二、扁桃體癌放射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扁桃體癌_(ICD-10:);行_放射治療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天

時間

住院第1-5天

(完善檢查和定位)

參考時間:1-5天

住院第6-10天

(靶區勾畫及計劃確定)

參考時間:1-5天

住院第11-15天

(計劃確認

參考時間:1-5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補充完善療前檢查

□  每週1-2次上級醫師查房意見

□  初步確定臨牀分期、治療方案

□  完成放療前口腔處理

□  完成模擬定位CT掃描

□  指導患者輔助用藥(必要時)

□    確認完成放療前準備工作

□    完成靶區及危及器官的勾畫

□    提交上級醫生修改和確認

□    每週1-2次的上級醫師查房意見

□    提交科查房,確定病變範圍及臨牀分期

□    確定各靶區處方劑量及重要危及器官的限制劑量

□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單放.放化療.靶向治療.增敏.熱療等綜合治療

□    完成科查房記錄

□    填寫和提交放療計劃申請單

□    告知患者及家屬病情及擬採用的治療方案,簽署相關知情同意書

□    物理師設計放射治療計劃

□    醫生審覈放射治療計劃

□    科查房審覈放射治療計劃

□    最終確定治療方案

□    完成科查房記錄

□    告知患者及家屬治療方案注意事項,簽署完善各項知情同意書

□    對特殊事項在病程記錄中重點簽署知情同意書

□    提出計劃修改建議,調整治療計劃(必要時)

長期醫囑:

□    口咽癌護理常規(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級別)

□    飲食

臨時醫囑:

□    入院化驗:血.尿.便常規、生化凝血免疫指標

□    入院檢查:胸片、超聲、MRI或CT、骨掃描、心電圖微生物檢測、肺功能(必要時)

□    活檢病理(包括免疫組化P16等)、細胞學申請

□    其他特殊檢查:超聲心動圖、PET-CT(必要時)

□    放療定位收費:體膜、CT模擬定位等

長期醫囑

□    口咽癌護理常規(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級別)

□    飲食

臨時醫囑:

□    放療計劃費及人工計劃費

長期醫囑

□    口咽癌護理常規(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級別)

□    飲食

臨時醫囑:

□    放療收費、驗證收費

□    置胃管或胃造瘻(必要時)

護理工作

□    入院介紹

□    入院評估

□    日常生活能力評定

□    指導患者相關輔助檢查

□    心理護理

□    放療前宣教

□    心理護理

□    指導功能鍛鍊

□    放療前宣教

□    心理護理

□    指導功能鍛鍊

變異

□無  □有,原因:

□無  □有,原因:

□無  □有,原因: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16-70天

(放射治療實施)

參考時間:54天

住院第71-75天

(出院)

參考時間:5天


□  完成放療計劃校位

□  上傳治療計劃至加速器室

□  開始放射治療(週四後開始初次放療患者應推至下週一)

□  完成每週一次的臨牀查體,評估治療反應副反應,並以圖文方式記錄

□  完成病程記錄書寫

□  每週1-2次上級醫師查房意見

□  完成每週的放射治療驗證

□  申請療中(4-5周)療效評估項目

□  外科會診評價是否手術(必要時)

□  輸液治療(包括化療、靶向、增敏、支持治療、使用抗菌藥物等)

□  申請療終相關複查項目以評估療效

□    療終複查判定療效並制訂出院後處理意見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

□    向患者及家屬告知出院後注意事項

□    提請上級醫師簽署出院病歷

□    門診隨診,或下一步處理

長期醫囑:

□    口咽癌護理常規(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級別)

□    飲食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複查肝腎功能(合併化療.靶向.增敏治療者)

□    複查檢查項目:MRI或CT、內鏡檢查

出院醫囑

□    今日出


護理工作

□    觀察放療反應

□    放療宣教

□    放療反應護理

□    用藥指導

□    心理護理

□    日常生活能力評定

□    出院指導用藥

□    指導協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變異

□無    □有,原因:

□無    □有,原因: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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