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藥是一類表面炭化而具有特殊作用的中藥。炒炭是清炒法的一種。不加任何輔料的炒法稱爲清炒法。根據火候及程度的不同又分爲炒黃、炒焦和炒炭。
炒炭是將淨選或切制後的藥物,置炒制容器內,用武火或中火加熱,炒至藥物表面焦黑色或焦褐色,內部呈棕褐色或棕黃色。
炒炭要求存性。“炒炭存性”是指藥物在炒炭時只能使其部分炭化,更不能灰化,未炭化部分仍應保存藥物的固有氣味。花、葉、章等類藥材炒炭後仍可清晰辨別藥物原形,如槐花、側柏葉、荊芥之類。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