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治法爲治法之一。又稱從治法(因治法與疾病的假象相從,故稱)。指針對疾病出現假象或大寒證、大熱證用正治法發生格拒的情況,採用與表面症狀性質相同的藥物進行治療,亦即順從疾病假象而治,與常規相反的方法。出《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當疾病出現假象,或大寒證、大熱證對正治法發生格拒時所採用的治法。有些複雜嚴重的疾病,其外在表現往往與它的本質不相一致,甚至出現假象。如真熱假寒、真寒假熱等。在治療時就要透過現象觀察其本質,採用與其外在表現相同而與其本質相反的措施去治療。因治法與疾病的假象相從,故亦稱“從治”。《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從者反治。”《醫門法律》:“從者反治,辨之最難。”臨牀上的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均屬反治法。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